随着启蒙思想的传播,人权、平等思想逐渐普及,让欧洲社会改变了对犹太人的歧视,但这只是表象。
不管人类的文明多先进,人类社会的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法则不会改变。
欧洲人基于平等自由博爱的理念给了犹太人平等让犹太人获得“解放”的认识,另有玄机。
犹太人之所以能取得所谓的平等,最根本的原因,是因欧洲生产力在快速进步,伴随而来的商业交换的需求不断高涨,欧洲文明圈还需要利用犹太人的商业才能。
同时,随着欧洲工业体系的发展,各国生产力水平提高,国力增强,而这些资源大都掌握在本国主体民族的资本家和政府手中。
政治上,欧洲各国开始整合,中小型封建领主逐渐瓦解,各国中央政府的权力逐渐增强;国家间的兼并也日渐频繁,国家规模扩大。这种资源和权力的双集中,大大增强了欧洲各国政府和主体民族的实力,犹太人对其的威胁性也就相应减弱。
如此,给犹太人一定权利,激发他们的商业潜能,这对欧洲各国的文明进步更有益。
这才是犹太人在19世纪大翻身的真正原因。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犹太人依靠其商业基因,得到欧洲人眼的另眼相待。
但到19世纪末期,犹太人的生存环境又开始逐渐恶化。
随着工业革命的爆发,欧洲文明进入鼎盛期,拥有了对世界其他板块的碾压优势。
欧洲瓜分了世界,地球上太多地区沦为欧洲列强的殖民地。
而此时,欧洲的商业模式也在发生变化:欧洲宗主国与其殖民地间的贸易,逐渐成为当时商业交流的主体,欧洲各国间的商业交流在经济中所占的份额相对下降。
这种改变,大大降低了犹太人的存在价值。
原本在欧洲各国之间制衡中需求发展的犹太人又陷入了困境。
但宗主国——殖民地体系下,先前与犹太人商业上的“公平合理”的规则不复存在。
宗主国在殖民地上巧取豪夺,再将它作为商品倾销地。这种掠夺——倾销模式的维系,本质上靠的不是正常商业规则,而是宗主国的政治军事强权。
犹太人虽擅长经商,在宗主国——殖民地体系下,欧洲各国不需要犹太人来获得商业利益,商业规则也可以不问不顾,以前的公平买卖变成了强抢掠夺。
犹太人的生存技能受到威胁,犹太人的重要性相应下降。
当然,在宗主国——殖民地的商业规则极端粗暴,但在欧洲内部的“文明地区”商业行为,还须严守规则。只不过,犹太人在欧洲内部的商业活动,不仅没有给他们带来福音,反而激发了“反犹主义”。
随着工业时代的到来,欧洲各国经济上纷纷工业化,政治上迈入帝国体制,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力大大加强。
同时,帝国体制下,出于全球利益的争夺,各国之间的矛盾也大大激化,战争的风险和激烈程度大大增加。
如此一来,欧洲各国需加强内部整合,集中资源,以确保在战争中获胜。而这种内部整合又分为两种:
其一,物质层面,将尽可能多的社会资源集中到政府手中,以供对外博弈。
其二,精神层面,增强国民的凝聚力和国家民族意识,让他们愿意为国奉献。
而犹太人在这两种整合力之外。
第一,犹太人的民族和文化独立性,与各国的主体民族不同,虽然拥有了公民权,但其长期的漂泊之心谈不上对所在国有奉献精神。
其二,犹太人商业上聚敛了大量财富,文化独立性非同一般民族科比,又常常有固定的圈子,形成国中之国,这阻碍了政府对其所拥有资源的掌控。
对国家来说,除开收纳这群人的税收外,不可能掌控他们的财富和思想,便成为了对其无多大用处之人。
因商业环境的变化,身处19世纪末期的犹太人,非但不能通过自身商业活动,推动所在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反而成为攫取其物资财富,又不想承担任何国民义务的吝啬鬼,最关键还无任何政治权利。
有钱无势,没有多少利用价值的犹太人的命运注定是悲剧。
当国家形势趋于稳定时,那在文明国度里,碍于面子反犹或许还只是一种思潮。然而,一旦某国爆发战争,均需不足,要聚敛社会财富时,犹太人自然而然成为众矢之的。
这也导致了**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
通过极端反犹,既可以讨好国民,又可以强占他们的资源,以供军需。
无权无势的犹太人,想要报复都无所适从。
希特勒把犹太人当成劣等民族只不过是一个科学的借口罢了。
真正的原因是:犹太人中有很多成功的商人和银行家,在经济萧条的时代,他们的财富引起人们普遍的仇富心理,同时,这些财富也让想通过侵略战争成就第三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