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叔……”陆云飞一声惊呼,飞身来到胡万九面前但已经晚了。胡万九出手果决,断臂飞出,鲜血溅了陆云飞一身。陶方看着血淋的断臂,脸上的青筋抽搐了一下。“来人,传大夫,快传大夫过来……”陆云飞焦急地大喊。“不必了……”胡万九出手封住右臂的穴道,止住了流血。自断一臂,黝黑粗犷的汉子哼都没哼一声。“胡叔,你这是干什么”陆云飞立刻将他搀扶起来。“我胡万九跟随国公数十年,不能辱没了国公的名声。”“是我的错,胡叔你可以处罚我……”“少主的错,便是我老胡的错。”“胡叔……”看着胡万九鲜血淋漓的断臂,陆云飞红着眼,痛苦而又自责,泪水不自觉地滚落而下。胡万九虽是家臣,但更是他的恩师,他心里一直很敬重胡叔,他不明白为什么会弄成这般模样。“男儿有所为,有所不为。云飞,莫要再抓捕百姓,莫要一错再错了……”“胡叔,我知道了,先治伤……”“不必了……”有两名大夫小跑着来到了大殿,但胡万九没让两名大夫碰自己。胡万九叹息了一声:“我已是个废人,以后就不能为少主效力了。”“胡叔,你也要离开我”“我打了一辈子仗,想歇歇了。少主,你以后好自为之吧。”胡万九说完决绝地转身走去。“老胡,你不能走,天王军和少主都需要你……”陶方快步上前阻拦。“我已是废人,帮不了天王。”陆云飞原本还很愧疚,但胡万九要走,他顿时感觉遭到了背叛和抛弃。“让他走……”“多谢天王。”胡万九拖着血淋淋的断臂走出了大殿。一出大殿,阳光刺得他有些眩晕,但他仿佛一下子轻松了许多。“少主,老胡不能走,你快去将他劝回来。”陶方焦急地催促道。陆云飞看了眼地上的断臂,紧握着双拳,骨骼嘎嘎作响。他冷声道:“天王军不缺任何人,没有他们,我们也一样能打胜仗……”陶方看了眼陆云飞,眼神有些复杂。“报……”一名传讯兵跑了进来,看见地上血淋淋的断臂吓了一跳,不过他立刻收回目光,单膝跪下禀报:“禀天王,小明王率十万大军来犯,已经快到榔城了。”…………榔城归属于天王军,但与明王军的地盘接壤。陆云飞焦头烂额之时,季怀安已经亲率十万大军前来讨伐,并且任命周大富为副帅。先锋将依旧是白袍将封瑞。随行将领还有唐易、季修、蒙冲、严韬等人。当然,一身男装的红莲也跟随在侧。季怀安骑在战马上,唐易和周大富一左一右地跟在他的身侧。周大富发现季怀安虽然年龄轻轻,但天王军从上到下,从一众将领到普通士兵,无一不对这位小明王敬畏有加。他一辈子都在军队混,自然能看出来,这些将领和士兵对季怀安的态度,并非完全是因为他的身份,而是打心底对这位小明王很敬重。季怀安太年轻,才十九岁,为何会在军中有如此威望即便是大将军季武,在二十岁时也完全做不到这般。这让他心中很是不解。军队不像一般地方,大多武将都是粗人,他们会效忠,但未必会敬畏。要想让他们敬畏,只有让他们打心里服气。要想让他们打心里服气,不仅要在武力上打败他们,而且要领兵打胜仗。季怀安的武力自是不必说,获得福伯的传功后,这天下对他有威胁的恐怕只剩谢天南了。一向骄傲的白袍将封瑞,被他当众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这事早已在军中传开了。封瑞喜欢找人交手,天王军中不少将领都怕了这个白袍小将,因为基本都打不过。也只有唐天霖、徐良能勉强胜其一筹。季修、杨天战、蒙冲与之不相上下。若不是杨天战断了左臂,伤了元气,倒是能压白袍小将一筹。因为封瑞四处挑战,一对比很多人便明白了,吊打白袍小将的元帅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至于领兵打仗,元帅就没输过,而且全都是以极小的代价,取得巨大的胜利。最为特别的就是广平之战,四万大军深入敌后,诱敌出击,全歼安向阳的五万兵马,那一战让所有将士都很服气。后来攻打苏州城,虽然是靠大炮轰开了城门,但据说那种“迫击炮”也是元帅发明的。另外,众领将都知道,每次打仗,元帅首先考虑的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人人都信奉慈不掌兵,很多将领打仗只考虑胜败,从来不在乎士兵们的生死,但其实士兵也是人,谁也不希望自己被视为草芥。如果一个将领把他们的性命看得很重,自然会获得他们的拥护和爱戴。不知不觉中,季怀安已经在天王军内树立了绝对威信。周大富初来乍到,并不知道这些。他正在好奇这位小明王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威信之时,一名传讯兵打马飞奔过来。“报……元帅,距榔城还有十里。”季怀安拿出一个小号“千里眼”看了看前方的城池。榔城是一座小城,驻守兵力不过几千人而已,透过千里眼,他发现城楼上几乎看不到守军,只有稀稀疏疏的几个人在巡视。很明显,陆云飞并没有打算坚守这座城池,而是选择战略性放弃。季怀安又用“千里眼”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周将军,在前方五里处扎营如何”周大富没有回答,而是一脸好奇地问:“元帅,你拿着个竹筒看什么”小号的望远镜就是一支手臂长的粗竹筒,制作粗糙,样子比较奇怪。“周将军,你看看……”季怀安没有解释,而是将“千里眼”递了过去。这不就是一竹筒吗看什么周大富虽然满眼疑惑,但还是接了过来,然后学着季怀安的样子,用一只眼看了看。他先是表情一愣,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