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倚靠在车窗前,手指间夹了一根烟。
烟雾缭绕间,他眼睛微微眯起,另一只手扶着额头,叹了一口气。
哎~
不是他意志不坚定,而是对手太狡诈呀!
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他一见面,什么屁话都不说,一拳就干爆对方的脑袋。
压根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事了,显然,陆丰从头到尾都没想过要杀洛离歌。
女人对付男人最大的资本,无非四个字,年轻貌美。
而洛离歌刚好占据这两个先天条件,要是她是个300来斤的肉装坦克,根本就不用担心陆丰会优柔寡断了,多迟疑一秒都是对他人格的侮辱。
洛离歌也是在生死关头,才领悟到这一招必杀技。
如果一开始就使用这一招,哪会有后面的周折与波澜?
不过。
这也不能怪洛离歌,搁谁处在她的这个位置上,如果没有上帝视野,都会错判陆丰真正的实力。
毕竟,这家伙狗得很,一直都喜欢扮猪吃老虎,天天装得跟个二五仔一样,就等着别人骑脸输出。
洛离歌在使用美人计之前。
金钱与权势,轮番登场,不仅没有拿下陆丰,反而将自己弄得异常狼狈。
好在她“迷途知返”,真正意识到两者之间的差距,既然通过嘴皮子,说服不了对方,那就只能通过其它方式睡服对方了。
“别装睡了,月亮都晒屁股了。”陆丰吸完了烟,对着后面浑圆微翘的屁股拍了一下。
洛离歌背对着陆丰,她原本闭着的眼睛,猛然睁开,俊俏的脸蛋上,浮现出一抹潮红。
“怎么还不醒,我这一盒烟都吸没了。”陆丰嘴里嘟囔着,他都已经醒来一个多小时了,烟是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现在地上满是烟头。
洛离歌慢悠悠地起身,拿起散落在一边的衣服,不紧不慢地穿了起来。
陆丰眼角的余光撇了一下,然后又迅速摆正:“关于一杆独秀的专利,我就不收回了,维持以前的合同,种植园我也不要了,那里我去看过,规模太大了,每年维护成本不少花,拿着不值当……不过,我也不能白还给你,必须得附带一条,那就是我以后需要药材时,无论品种数量,你都得无偿赠予。”
说完这些。
他拿起了那几份合同,先是用打火机点燃,然后,伸出窗外,扔到了地上任其燃烧,不一会儿就化成了灰烬。
做完这些,洛离歌刚好穿完了衣服,表情不喜不悲,没有任何波澜。
老子都说了这么多话了,你咋一句都不回呢?
自言自语的,搞得我好尴尬呀。
陆丰挠了挠眉头,咳嗽了一声道:“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那就开车送我回家吧。”
洛离歌依旧默不作声,发动车子就驶离了竹林,不过,开到一半却出事了。
只听“哐当”一声,车轱辘栽到一个土坑,无论怎么给油都冲不出来。
陆丰当初将车子开进来时,根本就没路,横冲直撞,只不过当时是白天,再加上他的感知又比常人更为敏锐。
所以,途中有惊无险。
现在变成了晚上,再加上洛离歌心不在焉的,在这地形崎岖的山林里,难免不出意外。
“你踏……”
陆丰习惯性地正要爆粗口,可是刚说了两个字,便将后面的话,硬生生的咽了回去,又改口道:“算了,我下去推一下车吧。”
吃人嘴软,拿人手软,睡人哪里都软……
陆丰打开车门跳了下去,走到车屁股后,使出了自己的蛮荒之力,往前猛顶。
并且低吼了一声:“给油!”
洛离歌一脚油门下去,车子很快就脱困了。
陆丰走到主驾驶座边,对车内的洛离歌摆了摆手:“下来吧,换我开。”
洛离歌没有抗拒,不过也没有下车,而是钻到了后座,将一块带血的毛巾收了起来。
这一动作,自然被陆丰给瞅见了,可是他却当作没看见一样,若无其事地上了车。
其实睡一个女人没什么大不了的,真不足以让他瞬间转变态度,但这个女人要是个雏,这尼玛就很搞心态了……
陆丰当时看到这滩血时,就很想问一句,这是不是你大姨妈呀?姐,都这样了,没必要这么卖力吧,以血换命?
不过,看到洛离歌奇怪的表情时,他立马惊醒,这还真是第一次!
那一瞬间。
一道电光,似乎击穿了他的脑袋。
让他亚麻呆住了。
说实话。
洛离歌是个雏,比发现新大陆还令人惊喜。
因为这个女人。从打认识的第一天起,给他的印象就是那种娇蛮跋扈,高高在上的千金大小姐形象。
她长得又好看,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