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做队内组织者时,雄鹿两次拿到赛区冠军,一次打到东部决赛,成绩很是不错。
82年选秀大会,雄鹿在首轮第20顺位选中了普雷西,普雷西身体素质很不错,能跳能扣,胳膊也长,尺寸也很好,身高达到了196米,在那个时代的外线中也算高的了,正因为这些,雄鹿才将普雷西选中。
来到雄鹿,对普雷西而言算不上好消息,因为雄鹿有几个好后卫,例如马克·约翰逊,蒙克利夫,布里奇曼,这些人的存在让普雷西的机会注定不多,成长空间也较小。
果然,普雷西新秀赛季场均上场19.3分钟,场均只能出手5.9次,这样的岁月,持续了2个赛季。
84-85赛季,日后被称为“疯狂科学家”的唐尼尔森,开始为普雷西的定位想办法了。
他不想让普雷西只做一个替补,他想让普雷西打首发,但那时还没有3后卫战术,普雷西要上场就得转型,当时的助理教练哈里斯给普雷西一个想法,让普雷西去打组织前锋。
思考许久,尼尔森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让普雷西打小前锋,并让他大量持球,作为球队进攻梳理者。
这个举动在当时是很大胆了,因为那时小前锋要组织,几乎都是像伯德那样,低位坐住,然后做轴,来引导空切,控制进攻。
尼尔森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而普雷西把这个决定变得正确。
从此,普雷西开始在半场或反击中持球,为队友输送炮弹,雄鹿也开始打起来中锋为后卫掩护,普雷西在高位传球,后卫接球跳投的战术。
而且,普雷西传球后,能够更好地给中锋传球,因为普雷西更高,视野更好,站位也更加靠近内线,同时也可以传球后,直接空切,冲击力十足。
在总体层面来说,普雷西担任组织者,让雄鹿的传球点更多,倒球的速度更加快,反击速度也更加快。
普雷西的首发登场,不仅让雄鹿队增加新的战术内容,还增加了新的进攻火力和防守能力,普雷西的进攻能突能投,突起来杀伤力大,中投还十分精准,普雷西也会接队友传球,来完成中投,重要的是,普雷西的效率还不低,是个威胁十足的点。
在替补那两年,普雷西还练出了不错的防守,常能有效限制对位人的进攻。
普雷西打组织前锋给雄鹿队带来了很多的提升,也让人们见到了前锋持球组织的好处,让更多球队开始尝试前锋担任组织任务。
大约在九十年代的NBA联盟开始,前锋的功能就开始渗透到原本由控卫主要负责的调度与组织上,稀有但优秀的组织前锋开始活跃于联盟。
久而久之,控球或者组织的任务不再是控卫球员的专利,越来越多善于组织的大小前锋占据了队伍头号组织者的位置。
比如还没受伤之前的格兰特·希尔。
比如卡特赖特的老队友,斯科特·皮蓬。
卡特赖特想了许久,决定把皮蓬叫来,让皮蓬给陆余言传身教一番,他实在担心陆余打不好组织型小前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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