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进入了马家庄乡初级中学学习。虽说离家不太远,只有5里路程左右。但要留宿学校,当然吃饭也要在学校。那个年代,个别同学家庭条件稍好的,在学校食堂买馒头买菜吃,不过我认为是不懂事,不体谅父母的辛苦。我每周日从家里背26个馒头,早餐一个,午饭晚饭各两个,周六早上一个。用罐头瓶装一瓶土豆丝,另一个罐头瓶装半瓶辣椒油,冬天还好一点,菜能吃3天左右,夏天可悲剧了,菜放一天就会变味。后面5天全吃辣椒油。当然夏天馒头也会霉变。第二天就会表皮起白斑,第三天馒头里面就会发黑。实在难以下咽,就用开水泡着吃。那时候学校也有免费给学生们打开水溜馒头的地方。馒头起白斑时全装进网兜里,放在蒸笼上一蒸,又可以保证两天不发霉。可同样存在风险,因为有些同学会拿别人的馒头,一网兜馒头丢了当周就要断炊。
在小学时是班里的第三小胖,初中高中以至于后来的大学,营养严重缺乏。这里只讲初中的生活。接触了英语。英语老师当时好像都是师范毕业,不像现在,研究生毕业在北京进个小学教学都很困难。当然初一就学了“fat”这个单词,初一的我,还是有点偏胖,不过我不认为是胖,是过于结实了些。记得班级称体重,我好像是105斤,班里有个女生,108斤。后来“108”就成了她的代号。
小学底子比较厚实,进入初中还算班里翘楚。班里有个邻村的学生,暂且叫小管吧,跟管仲老先生同族。学习成绩比较差。加里在乡上的街道开了个小卖铺,他学习成绩不好,是我的帮扶对象。他家在乡上街道有据点,所以吃饭住宿都是回街道上。小卖铺里,瓜子糖果是必备品,初一第一学期,靠着帮扶对象的接济,生活还是有滋有味的。可到了第二学期,也许是我态度不好了,小管同学也对我有所懈怠,曾经的第三小胖,身手还是不错的,当然绝对不是霸凌,可能是肢体上相互有接触。我还是低估了小管同学的能力,他有个哥哥,成天混迹于街头,学校宿舍每晚9:30定时关灯,就一个灯泡,都没有开关绳。有天晚上,关完灯10分钟左右,进来3个人戴着头罩蒙着面,拿着强光手电筒,直奔我的铺位对我进行了拳脚问候,审时度势,那时候体格发育还不健全,像打斗片里面的以一当十那也只是演给大家看的。我知道抗争不会有好结果,更何况这几个人都基本成年。所以我只能忍受这真正的霸凌。我只能说小管同学啊,导演水平太差,有援手,可以在班里逐个摸排啊,到了我这里可以适当手重些。对于那些无辜同学可以走走过场,做个样子。当然那时候环境,人的素质不比现在,记得那时候经常还会发生高年级同学跑到低年级宿舍,也是拿着强光手电筒,戴着头罩,向低年级同学勒索钱财,我在初中从不向家里要一分钱的生活费,找我不会有任何结果,不过那个过程还是有些令人心有余悸。一个月里总有那么两三天惊恐之夜。
霸凌事件也不知怎么被学校知道了,于是我进入初中的第一个校会,这个校会,就是校领导坐主席台,全校学生坐下面,领导讲评学校近期情况。很尴尬,我没在下面坐着,我是低着头站在主席台前,背对着领导们,面朝着全体师生,活脱脱一个杀人犯公审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