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吧。
想了想,不知道怎么回事,张宇竟然是有种想要给林夕买鞋子的想法。
这种想法不掺杂任何杂念,仅仅是想要让林夕的脚暖和一点。
“对了,你没吃饭吧?”张宇忽然笑道。
林夕笑道:“你怎么知道的?”
“嘿嘿,我瞎猜的。”张宇笑道。
“我来这里,一是想跟你说一下我妈妈的手术情况,二来,也是想请你吃饭的,不过,这么晚了,你会不会吃过了?”林夕单纯笑道。
要说吃饭,张宇还真没吃呢过的,上午的时候在柳家过的,下午回去路上下了雨,而冬天时候,天黑的比较早,现在虽然是七点多钟,可是却已经乌黑乌黑了。
“没有,走,一起出去吃。”张宇笑道。
“你不去陪你的小女友吗?”林夕忽然莞尔开玩笑道。
“额,这个还真不用,今天回来时,我们说过了的,而且她今晚上也有课。”张宇道。
“那行,咱们吃火锅,如何?”林夕打算今天请张宇吃饭。
张宇笑道:“行啊,没问题。”
张宇还有件事想要告诉林夕,是关于他老爸的工作问题。
当然,此时张宇没打算说,待会儿他要把这件事当做一件惊喜说给林夕听。
学校南门处是有一个步行街的,那边吃的比较多,张宇两人找了家火锅店,等菜上了之后,便开始烫着吃了起来。
吃饭的过程中,两人聊得开心,不过在饭后要付账的时候,林夕却是抢着付了。
“张宇,说好了,我来付账的,今天我请你,也是要感谢你的。”
张宇笑道:“我跟你一起吃饭,我是男的,我来付。”
张宇知道林夕家庭情况,所以打算这顿饭他来付,不想让林夕多花钱。
但是林夕却坚持自己要付,说着说着,眼睛竟是急的红了。
张宇乐呵呵一笑,“那行,我就不跟你抢了,但是,待会儿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行啊。”林夕见张宇答应她来付钱了,所以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走出饭店,冬天的寒风吹拂着脸颊,将刚才火锅产生的热量稍稍吹去一些,发烫的脸热气稍减。
“现在要回去吗?”林夕忽然道。
灯光照耀下,她的眼睛散发着星光,说实在的林夕长得还算蛮漂亮的。
短短的头发, 黑黑的眼睛,没有农村女孩的粗糙,有的是雪白的皮肤,挺翘的鼻梁。
张宇笑着指向前方的步行街,那边是有不少的衣服店的。
“不,咱们朝那边转转,我打算买一双鞋子。”
“哦,买鞋子啊,那行,我陪你一起,给你挑挑。”林夕朝着张宇的鞋子看了下,笑道。
张宇的鞋子是鸿星尔克的,看起来很干净,雪白雪白,上面还有鸿星尔克的标志,这种鞋子不便宜,林夕知道起码得一两百块。
可不是她这种人能穿的鞋子,她的鞋子,基本上都是从小地摊上买的,价格很便宜,几十块钱就能搞定。
优点是便宜,可是缺点嘛也很多,比如现在天气冷了,这鞋子就不太保暖了,她想着过几天要穿一下从老家带来的棉鞋了。
棉鞋虽然看起来不好看,落伍,带着乡下人的气息,但却是非常的保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