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无奈啊,毕竟法律是用来保护受到伤害的人来的。
你虽然是受害者,可是你没有受伤,反而是被受害者受伤了,那你这受害者就是触犯法律了,要受到惩罚。
办案民警提出了两个意见:
一、是两人协商赔偿和解,民警陪同见证并进行调解。
二、拘留程珊十天。但还是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用。
没得选择啊,梁灏轩选择和解啊,难不成要程珊被拘留十天。
这件事情上,梁灏轩不会去责怪程珊,反而要表扬她啊。对于这受害的小混混,他也是恨得咬牙的,但没办法,你违法了就得接受法律的惩罚啊。
他问清楚受伤混混在哪个医院,哪个病房,他就和伍世豪出去了。
本来办案民警也想陪同前去,但梁灏轩很委婉地说,先去看看受伤的混混,先协商一下,要是能谈成再叫办案民警过去,要是谈不成,过去也是白跑一趟。见他这么一说,民警就不去了,本来民警就不大想去,只是迫于规定而已。
这种事情,在民警眼里就像是鸡毛蒜皮的事情,每天没发生个十起八起的都算是不正常,他们都麻木。
对于他们来说,他们是渴望办大案的,大案子才能升官啊,才能让上面看到自己的能力啊。可是在如此和谐的法治社会,哪来的那么多大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