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书蝶的动作比洛森想象的还要快。
在他和金巧巧搬到观江府邸的第三天,也就是铭瑄年会的前一天。
他就发现,
他的邻居突然就变成了沈书蝶。
两人在推开大门,准备去开车上班的路上,恰好碰到了。
洛森一脸无语地看着她:“有没有搞错?这你都要跟过来?”
沈书蝶穿着一身米色风衣,好看的嘴角微翘:“谁跟着你了?我只是觉得这地方不错,出手买下来了而已,毕竟我家本来就是做房地产的,我自己投资一下这里不行吗?”
信了你的鬼!
洛森直接白了她一眼。
还投资?
就你那身家,犯得着在这里投资?
更别说,沈书蝶还是从人家手里买来的二手房。
具体花了多少钱,洛森不知道。
但是绝对不会低于一个亿。
这就让他很无语。
有这个钱还不如投资给他公司呢!
“对了,你是怎么知道我搬到这里的?”洛森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
沈书蝶装作没听懂:“你说什么呢?我都说了这是投资,只是碰巧你在这罢了。”
“……”
行吧!
洛森也懒得问了。
她人都到这里了,再问也没用。
两人是边走边谈的,隔着老远,洛森就发现他的车旁边停着一辆红色的最新款的法拉利,市价大概三百多万。
刚想问这辆车是谁的时,他发现沈书蝶慢悠悠走到了车边,掏出了车钥匙。
“噫?你看着我的车干什么?要试着坐一下吗?”
沈书蝶用钥匙打开车门后,发现洛森在盯着她的车看,抿嘴笑着发出邀请。
洛森呵呵笑了两声:“还是算了吧,你自己开就好。”
沈书蝶微微一笑,回头往洛森别墅的方向看了一眼,若有所思。
然后从随身携带的包包里掏出一副墨镜,戴上以后,迈着长腿坐了进去。
红色跑车发出野兽般的低鸣,缓缓驶离原地,洛森则是紧随其后发动车子离开。
看着两辆车子一前一后离开别墅区,金巧巧转身离开三楼客厅的落地窗前,表情微微有些复杂。
和洛森一样,她也没想到,沈书蝶竟然这么快就找到了这里。
从这里不难看出,沈书蝶对洛森到底有多执着,单单只是为了得到洛森的位置,恐怕把她全家的能量都用上了。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到了和她摊牌的那一天,金巧巧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毕竟她的沉没成本已经太大了。
“希望不要发生什么没法挽回的事吧!”她忍不住轻轻叹息了一声。
和沈书蝶到了目的地后,洛森并没有将车停在公司楼下。
而是和沈书蝶差不多,又往前开了几百米,将车停到了龙湖公馆前的停车广场。
下车以后,沈书蝶边走边看着他笑道:“看来,你就算搬了家,也和我一样,没有把龙虎公馆的房子退掉啊?”
洛森把手插在兜里,随口解释道:“毕竟这里好停车,房租也不算高,偶尔来不及回去的话,在这里也能休息一下。”
听到他可能偶尔在龙湖公馆休息时,沈书蝶眼睛一亮。
“巧了,我也是这么想的。”
哦?你也是?
他都不忍心点破对方在想什么,
只是扭头看了她一眼。
沈书蝶微微一笑:“怎么了?”
“没什么。”
洛森摇了摇头,继续往公司走去。
几分钟后,两人在铭瑄大楼前分别。
洛森到达办公室的时候,林雅琪已经比他先到了,正坐在工位上查看着昨天亚美和相约送来的两份融资规划。
或许是这两天天气越来越冷了,她今天穿的稍微厚了一点,上半身套了一件风衣外套,气质看上去干练了不少。
见她工作这么认真,洛森也没打扰她,而是转身在公司各个部门转了一圈。
半年下来,他公司貌似也多了不少新人,当然,基本都是杨力手下的投资专员。
至于财务和人事那边变动倒是不大,加起来也还不到十个人。
虽然公司的人依旧不算多,也就几十号人,但是以这家小公司名义控股的企业却都不算小,尤其是圣美和相约,这俩现在的员工都已经好几百人了。
如果单论它控股的公司估值的话,林林总总加起来,也超过了五十亿了。
当然,这并不算他个人的。
这里面也就三分之一左右算是他的。
不过就算是十几亿身家,以他这种年龄来说也已经是不得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