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昨晚的色诱,唐瑞发现,这对于然来说没有任何的诱惑力,所以,她又换了另一个招数。
她要给于然准备一顿晚餐。
从来没进过厨房的她,做事慌里慌张的,不是把酱油瓶给打翻了,就是把面粉糊得一脸都是。站在她一旁的于然实在看不下去了。
“出去。”
“不出去!”
于然皱了一下眉头,语气放缓了点:“这里油烟重。”
“哦。”
唐瑞乖乖地把厨房让给了于然。
望着他的背影,唐瑞嘴角微微上扬了起来,这个男人,帅得就像行走的精修照片,刀削一般的轮廓,笔直的身形,还有那双桃花眼,带着迷人的诱惑。
七年了,她长大了,而他似乎一直都没有变过,还是她印象中的那个清冷的小叔叔。其实,他也不过比她大七岁而已。
他高中毕业,她小学毕业。
他去了国外念书,说好的,每年的除夕都会回来,可是……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她从期盼变为失落。
于家的人送他出国后,仿佛在故意隐瞒他的消息。
所以,她不知道他在哪,更是找不到他,而他也从来不跟于家联络,甚至连一封信也没有。
姚妈说:“于然在进行特别训练,所以不能和家里联络。”
究竟是什么训练,要把于家的独子送到国外去?
于家是世代从商的,就单从老宅来看,保留了清朝时期的装潢,红木家具,老工艺梨花雕刻,还有于家女人们身上佩戴的翡翠首饰,无不透露着他们的富贵。
这些年,唐瑞一边等着于然,一边被白馥芳训练成了精通琴棋书画的大小姐,于家讲究门面,就连家里的佣人,都是经过礼仪培训而聘用的。
有时唐瑞住在老宅,总有一种穿越的感觉。现在,真的很少人能保留中国传统礼仪了。虽然她外表看起来,很符合白馥芳心里的大家闺秀形象,但是,她的骨子里,却是非常叛逆的。
用周清清的话说,唐瑞手里弹着古琴,心里却想着摇滚。
她,周清清还有黄莺组了一个地下乐队,为了怕白馥芳知道,她每次演出都是蒙着面的。因此,他们那个乐队,就被粉丝称为“蒙面乐队”了。
七年,足够使一个十一岁的小野丫头长成亭亭玉立的大美女,唐瑞的美是标准的骨相美,十分耐看,她眉眼如画,眼角尖而细,眼尾微微上扬。鼻梁山根高挺立体,鼻头圆润精致。白皙的皮肤能掐出水来,美眸盈盈,柔柔长发,是整个学校男生的梦中情人。
追她的男生,毫不夸张的说,可以排长队了,可是,她都不稀罕,因为她在十一岁时,这颗心就已经属于另一个人了。
终于,在她等到的第七年,有了于然的消息……
通过定位,她大概知道他所在的地方——华盛顿。于是,她买了机票,第一次坐了飞机,飞向异国他乡,也是第一次怀着忐忑的心情奔向了她的“爱情”。
姚妈发现她不见了,又发现她的身份证和护照都不见了,就推断出她去找于然了。就通知了远在华盛顿的于然。
如果于然再晚点到,唐瑞估计要被遣送回国了。
因为,一下飞机,唐瑞就慌了,因为她完全不知道于然住在哪,就是因为想见他,所以凭着这股傻气上了飞机。
她并不是一个没有头脑的女生,可是一碰到于然,智商都是负数了。
于然找到她时,她蹲在候机厅的一个角落里,她已经饿了二天了,实在没有力气再应对工作人员了。
当她听见于然喊她:“唐瑞。”
她抬起了湿漉漉的眼睛,那一刻,所有的辛酸都化成了激动,她扑向了他,紧紧地搂住他的脖子,说:“我终于等到你了。”
是啊,七年了!2555天!
每一天,她都告诉自己,她一定一定可以等到他。
他不回来,她就去找他,一定一定可以找到他。
唐瑞收起回忆,望着这个替自己做饭的男人,真的真的很像冲过去,搂住他,然后对他说:“于然,我们在一起吧!”
她刚向前一步,于然就转过头来了,声音出奇的温柔:“马上就好了。”
“嗯。”
唐瑞走回餐桌旁坐下。
于然从厨房里走出来,手里端着的是她最爱的糖醋排骨。
“你是什么时候学会下厨的啊。”
这七年,似乎改变了很多啊。
“几年前学的。”
于然把身上的围裙取下,走到唐瑞对面坐下。
“你尝尝好不好吃。”他夹了一块放唐瑞的碗里。
唐瑞咬了一口,点点头:“好吃,比我吃过的任何一块排骨都要好吃。”说着,她走到酒柜旁,挑了一瓶红酒,“于然,我可以喝一小口酒吗?”
“不行。”
“就一小口,别那么小气嘛!”
唐瑞还没得到于然批准,就把取酒器给拿来了,她正想开盖,于然叹了一口气,从她手里拿过红酒,帮她开了。
他一直都是这样,嘴里总是说着拒绝她的话,却在行动上,处处包容她,由她任性,由她耍赖。
唐瑞往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