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地上,就像一朵盛放的鲜花。江安义呆了呆,将手中的奶茶递給缇珠,道:“我是穷苦出身的孩子,自然会的多一些。”
“喔”,缇珠很感兴趣的样子,“給我讲讲你
的家人,讲讲大郑吧,我还从未到过大郑呢,听说那里很美。”
“时间不早了,吃过早点我还要逃命呢,居次有兴趣的话我路上跟你讲吧。”江安义大口地吃起东西来,缇珠见江安义并无伤害自己的意思,抿嘴一笑,跟着也吃起东西来。
三十里外,一队人马也停住休息,带队的是大王子昆波,他站在伏鹰尊者身旁,看他小心地往敖羽的爪子上涂着獾油。
“父汗最喜欢敖羽,要不是方便追踪妹子,轻易不让我碰。没想到那小子能伤到他,亏得伤不重,要不然父汗非抽我一顿。接下来不要再让敖羽追踪了,尊者,你说萨都教的国师们还要多久才会赶到。”
伏鹰替敖羽上完伤药,有人接过敖羽,替上蒙上眼罩休息。净过手,伏鹰尊者道:“大王子,扎昭寺远在千里之外,一来一回至少要三天以上。”
昆波扯了扯下巴上的胡子,懊恼地道:“让那些侦骑离江安义远些,别让他发现,等扎昭寺的大师们来了再说。这小子最好不要伤害我妹子,要不然我
要亲手剥下他的皮蒙战鼓。”
晚霞在天边涂抹上大片的胭脂,江安义和缇珠勒住马准备休息了。经过一天的交流,江安义和缇珠居次已经有说有笑了,得知江安义被陷害,走投无路才不得不挟迫自己逃命,缇珠表示原谅江安义了。少女真好骗,江安义暗暗鄙视自己,把应付冬儿的手段用在缇珠身上。
篝火燃起,江安义甚至能看到远远的天边透出火光,应该是追踪的漠骑。江安义并不在意,灵觉发散开来,数十丈的风吹草动都能查觉,晚上不怕有人偷袭。而缇珠显然将自己是人质这回事忘了,像一只欢快的小鹿蹦来蹦去帮着江安义抬拣木柴,把被掳当成一次愉快的玩耍。
路上江安义再次露了手箭术,一只膘肥的野兔是今夜的主餐。看着江安义麻利地开膛破肚剥皮,缇珠很是羡慕,身为大汗最喜欢的女儿,她向来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江安义在兔肉上撒上些香料,兔肉在篝火上散发出诱人的香味,缇珠忍不住咽着唾沫,嘀咕着:“
真香,还要多久才能吃啊,好饿喔。”说着,还用手揉了揉肚子。
可爱的样子让江安义想起了妍儿,望着缇珠微笑道:“再过会儿,不急,你猴急的样子真像妍儿。”
“妍儿是谁?是你妻子吗?”
“是我妹子,小时候家里穷,根本没有什么好吃的,妍儿又是个小馋猫,有次我和安勇带她到野外烧兔子,她也是这样急不可待。”江安义脑海中泛起妹妹举着芋头当作红烧肉的场景,嘴角露出温柔的笑容。缇珠看着火光里那张微笑的脸,满是柔情,连眉角的那道伤疤似乎也变得好看起来,不知想到了什么,小脸变得通红起来。
边吃烧兔肉,江安义边讲些儿时的趣事,免不了说起弟弟为了让自己读书受尽委曲,妍儿套个竹圈当成手镯,惹得缇珠伤心落泪。听到江安义会编竹器,那精巧的平山竹艺居然始创于他的手中,缇珠啧啧称奇。
吃过饭,缇珠央着江安义用草编了几只小玩艺
,在篝火旁玩得开心。江安义铺开皮囊,对着缇珠道:“你今夜就睡在皮囊里,旁边有火,应该不会冷。”
“那你呢?”
“我就在火旁打坐。”
虽然累了一天,但身处敌境,江安义哪敢放心大睡。打坐是最好的方式,既能回复精力又能查听到四周的动静。
钻入皮囊中的缇珠忽闪着眼睛看着江安义在火边调息,忽然冒出一句:“江大哥,你是个好人,我回去后让父汗不要抓你了,你回到郑国以后,记得要带着妍儿来看我。”
江安义没有睁开眼,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看来自己的软化攻势已经奏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