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院中海棠花开的正盛。
风吹进花香。
沈轩略停笔。
这时,岳小萍走了进来。
“相公,又用功了。”岳小萍体贴入微,轻轻为沈轩捶背。
自打跟了沈轩,她也时时留心,渐渐认得了许多字。
“相公这可是给三公主写信?”岳小萍难以相信。
她一直以为,吴灵就是沈轩认识的最高贵的女生了,没想到他居然都认识公主。
“是啊!”
沈轩也没有隐瞒,他知道岳小萍又要催自己纳妾了。
前些日子,去拜过送子观音,但岳小萍的肚子依然没有起色。
这是岳小萍的心病。
她总是觉得对不起沈轩。
“相公你接着写,我看着!”
岳小萍没有吃醋,也没有生气。
“……近几日,我有腿伤在身,行动不便,与赵寡妇一同研发了洗发露、沐浴露,还有毛巾!连同洗衣用的肥皂与洗脸用的香皂,并一并给公主寄去,期待公主满意!”
“送公主一首词: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三公主,我腿伤还需些时日,这几日心思微动,欲写一篇小说名为《红楼梦》,待我写完几章,下次寄你以供消谴。”
写到这里,沈轩停了笔。
回头见岳小萍有些失落,便问她是不是不高兴了。
“如果娘子不高兴,这信就不寄了。”其实沈轩并没有想要高攀的意思,他只是在与卫思君书信往来中,体验到了笔友的乐趣。
岳小萍摇了摇头,说道:“我没有不高兴,只是你刚才写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觉得你写的真好。”
沈轩将信折起,交给岳小萍,说道:“你帮我寄出去吧。”
这是一种信任。
如果岳小萍不寄,以后沈轩就不和三公主联系了。
岳小萍小心收起,便退了出去。
清静的午后,让人昏昏欲睡。
沈轩坐在书房里发呆,而后李重九就走了进来。
一如即往的龙钟模样。
“举人老爷。”李重九开口,他的声音如同他的年纪,苍老如同枯树。
沈轩回头,看到李重九倚门而立,便问道:“有事?”
“我想支些月银。”李重九说。
沈轩想了想,回道:“不是刚发的月银吗?”
“还了上个月的酒钱,已经没有了,这个月我没酒喝,想预支些银子。”
沈轩有点反感。
喝酒本是一种消谴,可是像李重九这样的人,年纪都这么大了,居然还酗酒如命。
“好,你去找我家娘子支取吧。”沈轩挥手。
李重九抱拳:“谢举人老爷。”
沈轩看到,李重九喜笑颜开,出门时下台阶一步踩空差点摔倒。
不过,李重九摇晃的身子,好像不倒翁似的又站直了,依旧摇晃着走向了院门。
沈轩深吸一口气,听着外面蝉声阵阵。
要不要换个门房?
李重九的确是老了。
最后,沈轩打消了自己的想法,因为他想到李重九无儿无女,如果赶他出去,他便无家可归。
静下心来。
再展纸墨。
沈轩开始着手写《红楼梦》。
前世的沈轩最喜欢这本书,对于书中的情节倒背如流,依照记忆再写也非难事。
半个下午,沈轩就写下了第一章。
落日将近。
前院突然传来一阵叫声。
沈轩闻声而出,看到李重九倒地不起,吓坏了沈小玉,几个家丁也不知所措。
“这是喝多了。”沈轩摇头,让人抬他去房中醒酒。
晚饭时候,岳小萍对沈轩说道:“李重九年纪太大了,不如我们给他些银子,打发他回家,我怕……”
虽然岳小萍的话没有说完。
可是沈轩知道他要说什么。
“还是留下他吧。”
沈轩要看对待什么人,他打从心里同情李重九。
老无所依。
岳小萍只是担心李重九突然死掉,也并没有恶毒的想法。
见沈轩坚持,她也就不再说了。
饭吃到一半。
李重九就走了进来,依旧哆嗦着,像随时都会散架似的。
“举人老爷,今天我喝的有点多。”
“以后我会注意。”
李重九一边说,一边看向饭桌。
瞧他那样子,像是八辈子没有吃过饭。
在沈轩家里,下人与他们吃的不一样,但伙食绝对不差,有鱼有肉,有鸡有蛋。
只是李重九睡过了头,没有吃上饭。
此时饿得肚子咕咕叫。
“一起吃?”沈轩说。
“好!”李重九想也没想,就坐上了桌。
别看他平时颤颤微微,没想到吃起饭来迅捷如狼。
风卷残云一般,把菜吃了个净光。
打了个饱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