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饭过后。
岳小萍去了沈长河家。
不一会儿,就带着沈小玉回到家中。
“沈轩哥,我来帮嫂子干活了,嫂子说要给我银子,你可不能赖账。”沈小玉天真活泼,言语无忌。
“你姐咋没来?”沈轩问。
“我姐说她现在过来不好,要等过门之后再来你家。”沈小玉如实回答。
其实,沈大玉并没有说这样的话。
她只是觉得,如果姐妹二人都来,家里无人也不行。
老爹一条胳膊,也需要人照应。
“行,你自己也可以。”沈轩同样高兴。
“小玉,你和你嫂子在家里待着吧,我们出去转转。”沈轩说着,回头招呼常星寿与黄统:“走吧。”
“我来推你。”黄统一步向前。
这一次,被常星寿给抢了先,他说道:“还是我来吧。”
于是,三个男人出了大门。
沈家寨地处僻远,不过村内却是生机盎然,猪狗和小孩子满街跑。
噼里啪啦!
泥水四溅。
“沈轩,腿好了吗?”
“好了还坐轮椅?”
“有人推着就是好,当了举人老爷,身份不一样了。”
“沈轩,你啥时候当官?”
“咱们村还没有出过大官,将来你一定要位及人臣啊。”
“……”
见到沈轩的人,都笑着与他打招呼。
可见沈轩在村里的人缘还是极好的。
黄统举目四望。
此时,他的眼中有让人难以理解的东西。
“我努力当个大官。”沈轩笑着回答。
到没人的时候,他又对常星寿说道:“常老,其实我不想当官,只想家有良田,过逍遥日子。”
“你这志向可不小!”常星寿说道:“你的想法,也是全天下人的想法,都想安居乐业天下太平,再无匪人,再无贪官,再无战事,歌舞升平,一派和谐。”
“就是这样。”沈轩笑的开心。
有学问的人,开口就是不一样,好比常星寿他就能解读到沈轩话里延伸出来的意思。
村西头,有一棵大柳树。
村里最老的人,也说不清那树活了有几百年。
弯曲的树干,四个男人合抱不拢。
树很老,但枝叶繁茂。
每年夏天炎热的农闲时节,村里人都会聚在这里乘凉。
在大柳树东边十步远,一处小院是沈平的家。
沈平是个跛子。
三十多岁,没有老婆。
不是没老婆,当年他是有老婆的,只是这家伙好赌钱,败光了家财,又把地给押了,输得家里揭不开锅。
三年前,年关时候,一伙南方过来玩杂耍的艺人,在村里演了三天。
在他们离开村子之后,沈平发现自己的老婆不见了。
他以为是艺人掳走了他的女人,于是报给了村长沈子林,沈子林带人去追。
追出去三十多里,终于找到了那伙人。
同时也见到了沈平的媳妇儿。
那女人泪流满面跪在沈子林面前,给沈子林磕了几十个响头,她死也不回沈家寨,说啥也不再和沈平过了。
沈子林想到沈平的为人,又见女人可怜,不由为之动容。
他放了女人。
于是,沈平就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
家里要粮没粮,要地没地,沈平想赌也没银子。
为了不被饿死,他就出去要饭。
从事乞讨这个行当,激发了沈平的天赋,这家伙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民间小调唱的传神。
三年下来,沈平不再要饭,凭着张嘴就来的小调,倒也不至于饿肚子。
“沈平!”
东倒西歪的栅栏门外,沈轩坐在轮椅上大叫沈平。
“谁啊!”
破衣烂衫的沈平从屋里出来,衣服就好像是被狗撕咬过,一条条随风飞扬。
黑乎乎的脚上,趿拉着一双没有后跟的破鞋。
蓬头垢面。
“是沈轩啊!”沈平笑着出门。
站在沈轩他们三个人面前,他们三个都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气味,像是腐烂的动物死尸般呛人。
“来,家里坐。”沈平知道沈轩已经中了举人。
所以对沈轩很是热情。
可是,沈轩在没有成婚之前,沈平虽然唱小曲要饭,却也打从心里看不起沈轩。
以前的事不再提了。
反正沈轩之前在村里,大家几乎都把他当成是个傻子。
“不去家里坐了。”沈轩说道:“我们来找你,就是想听你唱几个小曲儿。”
“那还不是张嘴就来。”沈平现在最拿得出手的,也就只剩下肚子里的曲儿了。
只见他得意洋洋要开口,沈轩却打断了他。
“我们去柳树下吧,那里凉快,而且大家都下地干活了,落得清静听曲儿。”
“沈轩,虽然是你举人老爷了。”
沈平开口,看向常星寿与黄统,只见他们都是衣冠华丽,想必不是普通人。
嘻嘻笑着,沈平说道:“天下没有白听的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