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程月说过的话,今天也令我深思。虽然她三言两语帮我避开了当日我执着的“叫他人承认我的价值”的荒唐念头,就建立好了被辞退的心理预期,剑走偏锋但出奇制胜。可这个苦恼还是捆绑着我。我始终很在意叫别人承认我的能力和价值。这毕竟关系到我在这个社会上能做出何种成就,会获得何种荣誉……关乎我在这个世界上的权重,我不肯承认我轻如鸿毛。假如可代替我的人多的是,这就是我永远的噩梦了。我不知道应该做到何种程度才能有底气生活……
可是,从别人眼中看见自己是一个很幼稚的想法,我从小就劝过自己了。首先我会隐藏,我肯定不能把所思所想完全托付出去,告诉别人我脑中的世界有多么丰富,那会令我不安全。我展现的只是我愿意展现的一面,我不会叫别人完全读懂我。然后,我唯唯诺诺的性格会叫别人轻视我。其他人不了解,我是知道的,从小生在在审视的目光下,父母教给我从“价值”评价人的方法,我好好掌握了。我表现得畏缩,因为我得不到自己的肯定,当这把量尺比在任何一个人身上,他们也不见得会被肯定,这是一把非常严苛的尺子。所以如果有机会让我量一量,我猜我也瞧不起别人。我的家人,不就被这把冰凉的尺子评价为“对我毫无用处”吗?
这把尺子是很可怕的,通常我不把它拿出来,我对自己和对其他人有两套标准,否则一个人都不能留在我身边了。通常我会用一种宽容的目光看别人,毕竟我也没机会经常比着这把量尺打量别人的真面貌,我也知道让自己变得更好,才是让他人愿意驻足的前提……我用挑剔的目光看自己,看别人时我情愿糊涂一些。
总而言之,我绝不会完全向他人展示自己的思想,那恐怕要计算我做出的成绩了——就是我的作品和在俗世中攫取的成就。唉……我才刚刚被伐了一片梅林,现在只剩一片荒芜的沙漠。而且,说到底,这不也是从他人眼中看自己吗?我作品的价值交给他人评价,我的累积交给他人评价。作品和成就真的能代表我本身的价值吗?如果我的价值不被他人发现,取用,换成钱,我又该如何生活呢?
这么说,我还是得尽量推销自己,用能力换来钱,用赚来的钱的多少评价我的个人能力……不,评价我对外展示的价值?
这难道是正确的吗?怎么我越想越觉得荒唐了?我能理解为了生存在卖出自己的劳动力,但是怎么说的……获得他人的首肯才是人生的正途吗?这绝对是错的。
……
我对于“价值”的思考是不是有误?
“价值”不是一种利他属性。不用我非得作用在某个人身上才能证明它存在。我只是通过学习获得了丈量价值的标尺。
所以一个人对他人、对社会的价值。不代表那个人本身的价值。如果一个人不愿意付出,我们只能说“他对别人没有价值”,而不能说“他本身没有价值”。
假如对他们来说:“你对本公司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你将要被辞退。”对我而言却不是这样,我不过是回收了自己的价值,我不再出卖它罢了。我觉得这不划算,他会错意了,这不是一笔单方面敲定的买卖。
人不可以选择轻松吗?人不可以选择不上进吗?似乎是可以的,只要自己承担惰性的恶果。假如有一个当事人可以原谅自己,但他身边的人却不能。像一节U型管连通的两端的水面,有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风险,于是得彼此看管好,以防止一方拖累另一方。人之所以成为“组织”就是为了做这种事吧?这算一种分摊好的责任。
可我从来都是孤身一人,我已经打定主意不会被任何人救济,我可以为自己选择吧?
是嘛,把自己寄予厚望的理想实现,把爱好变成工作的曾经梦想着如此,终于实现了,又反悔的我不过是觉得“那不值得”,我只是不想让自己成为贱卖心血的工人,为了项目需求通融想法、更换个人风格,让他们随意评价和修改我的作品,让我成为实现他人梦想的螺丝钉。我想有自己的作品。
至于钱?我可以再去烧烤摊打工,应该还有许多工作机会可供选择。
我的前半生竟然过得那么惨,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该用多少幸福和欢乐、物质和钱财才能抵消心中的怨恨?也许是不能抵消的,害过我的人我决意要去报仇,那也能不耽误我享乐。我想要长久地活下去,我要向往生命里融进一些欢乐的事情,让我拥有的不全是苦闷到无法张开口诉说的过往,不然我还为了什么呢?如果我用余生都祈求获得欢乐,这算过分吗?不过后来我又一想,这算对谁过分呢?所以就无关系了,我决定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