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得去加油站了。”
看到油表指针快要到底了,孟祖调转车头去往了加油站。
来到自助加油站,孟祖下车信用卡插入其中确认了金额后就拔起了油枪,将其插入了车上的加油孔。
在等待加油的过程中,孟祖看到另一侧的正在加油的汽车是一辆69年的福特野马Boss429,心里不由得攒了句好车,一条比格犬老老实实的蹲坐在那个给车加油的男人身旁。
看到正在加油的男人侧脸,孟祖感觉好像是认识的人,便出声试探道:“约翰?”
男人听到有人叫自己便回过头来,“伊文!”
看到对方的正脸后,孟祖不由得愣了一下,“约翰,两年不见你变化有点大啊!”
这个男人名叫约翰威克,是个已经退休的杀手,当初孟祖在得知大陆酒店时还以为是巧合,等到第一次走进大陆酒店看到那个长的很像康斯坦丁和尼奥的人后,心里顿时就信了七八分,然后就从前台卡戎这里得知了,这个男人就是爱狗人士约翰威克。
在狗命三部曲里,约翰威克原本是一名退休杀手,然后一个黑帮老大的儿子闯进约翰家里,不光偷了约翰的车,还杀了约翰已经去世的妻子给他留下的狗,这使得约翰忍无可忍,为了复仇而重出江湖,导致后续一系列事情的发生。
孟祖在成为大陆酒店的会员后也是听说过约翰的大名,绰号夜魔,意思就是夜里的魔鬼,每次完成任务都是神出鬼没,往往对方在还没有看到约翰时就已经被解决掉了,约翰是纽约大陆酒店的王牌杀手,他的身手和实力都是最顶尖的,就算放在整个大陆酒店来比较,约翰也是属于最顶尖的那一撮杀手。
孟祖之所以能够和约翰认识,除了经常会在大陆酒店的酒吧里见面外,最主要的是孟祖在大陆酒店接任务的奇怪要求,做为一个杀手约翰是很合格,不像孟祖那样挑三拣四。
孟祖是2008年进入大陆酒店的,那一年约翰正好遇到了一个平凡的女子,这个女子让约翰心动了,陷入了爱河之中的约翰接取任务也不像以前那样了,变得和孟祖有些相似,所以孟祖就渐渐的和约翰熟悉了。
约翰在2008年干完之后就从大陆酒店退休了,听说是结婚去了,从那以后孟祖就再也没有见过约翰了,这次忽然遇到约翰,孟祖发现他变化很大,原本健硕的身材都有些发福了,容貌上也苍老的很多,约翰今年应该才有四十岁才对,可是现在看上去却像五十多岁了,原本不喜欢留胡子的他,现在却是满脸的胡子,从脸上的神色中给人一种浓浓的忧郁感。
“可能是吧,你倒是看上去没多少变化。”约翰漏出一个勉强的笑容。
看到约翰这幅样子,孟祖心里猜测难不成约翰的妻子已经去世了,“可能都是因为我过着跟往常一样的生活吧。”
“伊文,那我先走了,祝你生活愉快。”约翰将油枪放了回去。
孟祖看着即将要上车的约翰,忽然喊道:“约翰!”
“怎么了?”约翰停下了脚步看向孟祖。
孟祖对约翰说道:“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找我。”
约翰看着孟祖好一会才说道:“好的!”
看着约翰开车远去孟祖收回目光,等到车加好了油才开着车往自己的住处赶去。
孟祖开车回到自己的住处,发现自己家里的电视打开着,等到打开房门进去后就看到在自己的家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这个人背后有着两把长刀,身上穿着销魂的黑红色紧身战斗制服,全身裹得严严实实,正乐呵呵的看着电视节目。
孟祖:“……”
看着这异常熟悉的打扮,立马想到一个糟糕透顶的名字,MMP,这玩意该不是真的是死侍吧,他怎么会在这里,我明明记得这个世界没有变种人存在的才对。
似乎是感应到了什么,死侍回过头看着瞪大眼睛望着自己的孟祖,歪头三秒后说道:“嗨,伙计,从你的那眼神中好像是认识我的人?不对啊,这个世界没有死侍大爷我,你怎么会认识我?”
“你怎么不说话,别用你那含情脉脉的眼神看着我,难不成你是想要和我来一发,放心!死侍大爷绝对会满足你的。”
听到死侍的垃圾话,孟祖无奈的翻了白眼,天啊,这玩意是真的,他怎么冒出来的。
“你为什么要翻白眼,难不成你是想要死侍大爷舔你,虽然你是个小白脸,但是我告诉你门都没有,像你这种小白脸。”
孟祖真想掏出枪,一枪将面前的家伙给爆头了,但是一想这玩意是个不死之身,一枪下去除了将自己的沙发弄脏之外,根本就是无用功,为了自己沙发,忍了!
孟祖对死侍低声喊道:“闭嘴,韦德!”
“哇!你果然认识死侍大爷,你是怎么办到的,难不成是斯坦李告诉你的!该死的,我就知道斯坦李会有一天管不住自己的嘴巴。”
看到死侍自言自语的说起了话,孟祖揉了揉眉心,走到冰箱那里取了两瓶啤酒坐到沙发另一边,将瓶酒放在桌面上,打开一瓶啤酒喝了一口,“韦德,你为什么跑到家里来?”
死侍回过神来,“你这个小偷,你偷了我的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