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德刚走回集市,还没到自己摊位前,就远远的看到老爸伍良正翻着白眼看他。
伍德此刻的心情正美呐。
刚刚入账了一百多万,所以他选择对老爸的白眼视而不见。
乐呵呵的跟伍良打着招呼说:
“来了,老伍!”
或许是父子二人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没大没小、亲密无间地相处方式了。
伍良对儿子称呼自己老伍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舒服。
相反的,他还感觉这种相处方式很好,起码自己和儿子之间不会像别的父子那样,产生所谓的代沟与隔阂。
这不,儿子刚一回到身边,他“毫不留情”地阴阳怪气道:
“回来啦,大少爷?
去哪了呀?
怎么我去个厕所的功夫,一回来摊位上就没人了?”
伍德依旧乐呵呵道:“我去扶贫了!”
“什么?!!”
伍良大惊失色。
“小兔崽子!你说你去干啥了?”
“扶贫啊!”伍德疑惑的回答,有些不解老爸的反应为何如此激动。
“你小子才刚毕业,就学会去那种方了?!!”
伍良此时看着儿子的眼神中有着三分心痛、三分愤怒、三分震惊……
以及九十分的羡慕……
伍德此时露出了一张黑人问号脸。
“我去哪了?!!”
“我不就是看刚刚有个老人来买肉,我看他可怜,便宜卖了一些肉给他,然后看他拿不了那么多肉,我又给他送回了家……
我干啥了呀,爸?”
伍德从小就是个三好学生,当然不明白老爸刚刚为何如此激动!
“啊?!”
听了儿子的回答,伍良瞬间老脸一红,十分的尴尬。
看着儿子,悻悻地回答:
“哦!没啥!没啥!
我还以为你去……
扶贫了呢!”
伍德眼神十分奇怪的看着伍良。
“老伍,不对劲呐!
十分得有十二分的不对劲!
你刚才是不是想歪了?”
伍德此刻也是“一脸痛心”。
“你怎么能这么想你纯洁朴实的儿子?!
不行!我要告诉老妈!”
“别!别!”
听到儿子要把这件事告诉老婆,伍良脸上的惊恐都快溢出来了,果断服软,承认错误。
“我错了!
乖儿子,老爸错了!
我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今后保证不会再有任何不良思想。
你可千万不敢告诉你妈啊!”
想想儿子回家告状的场面,伍良现在就已经开始感觉到自己的膝盖在隐隐作痛了。
伍良和老婆结婚了这么多年,他的膝盖从搓衣板、遥控器,跪到了键盘和榴莲。
可以说,他的这副膝盖,一路见证了自家生活方式和水平的变迁。
然而,伍良虽然在家是个耙耳朵,但在外面他可不是个软蛋。
年轻的时候因为身材魁梧,又练过几年拳,所以身后总是跟着一大群快乐的小伙伴。
又因为没上过几天学,整天带着一群人在青龙镇附近的几个村子里乱转。
所以,后来伍良就成了大家口中远近闻名的“二流子”、“不好惹”、“不正干”!
每到农忙时节,和邻村因为抢水浇地、争地边干仗,打群架的时候,那伍良也保准是村里的带头大哥。
正当所有人都认为这个二流子以后连媳妇都找不到的时候,伍良在省会打工的二叔一封电报,将伍良拍到了省城。
原来是伍良的老爸怕儿子真的娶不上媳妇了,就托自己在省城肉食厂干屠宰工的二弟,给自己儿子在厂里找了个活。
起初来到肉食厂打工的伍良还是不情不愿的,直到后来遇到了王翠花,也就是伍德的老妈,一个虎了吧唧的东北奉省的姑娘。
故事很老套,曾经的浪子终于遇到了一个可以降服他的姑娘。
伍良对王翠花一见钟情,然后开始穷追猛打、穷追不舍,最后心想事成、喜结连理。
婚后不久,王翠花跟着伍良回到了青龙镇老家。
靠着勤劳以及在省城肉食厂学到的屠宰知识,由王翠花养猪伍良杀,两人在集市上支起来了一个肉摊,然后一干就是二十多年。
期间,两人还接连生了两男一女,三个豫奉合资、东北华北混血的可爱娃娃。
都说女孩子千万不要远嫁,远嫁不会幸福。
但对于王翠花,这句话显然是不成立的。
和伍良在一起的这风风雨雨二十多年,她感觉自己幸福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