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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去扶贫了(1 / 2)

伍德刚走回集市,还没到自己摊位前,就远远的看到老爸伍良正翻着白眼看他。

伍德此刻的心情正美呐。

刚刚入账了一百多万,所以他选择对老爸的白眼视而不见。

乐呵呵的跟伍良打着招呼说:

“来了,老伍!”

或许是父子二人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没大没小、亲密无间地相处方式了。

伍良对儿子称呼自己老伍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舒服。

相反的,他还感觉这种相处方式很好,起码自己和儿子之间不会像别的父子那样,产生所谓的代沟与隔阂。

这不,儿子刚一回到身边,他“毫不留情”地阴阳怪气道:

“回来啦,大少爷?

去哪了呀?

怎么我去个厕所的功夫,一回来摊位上就没人了?”

伍德依旧乐呵呵道:“我去扶贫了!”

“什么?!!”

伍良大惊失色。

“小兔崽子!你说你去干啥了?”

“扶贫啊!”伍德疑惑的回答,有些不解老爸的反应为何如此激动。

“你小子才刚毕业,就学会去那种方了?!!”

伍良此时看着儿子的眼神中有着三分心痛、三分愤怒、三分震惊……

以及九十分的羡慕……

伍德此时露出了一张黑人问号脸。

“我去哪了?!!”

“我不就是看刚刚有个老人来买肉,我看他可怜,便宜卖了一些肉给他,然后看他拿不了那么多肉,我又给他送回了家……

我干啥了呀,爸?”

伍德从小就是个三好学生,当然不明白老爸刚刚为何如此激动!

“啊?!”

听了儿子的回答,伍良瞬间老脸一红,十分的尴尬。

看着儿子,悻悻地回答:

“哦!没啥!没啥!

我还以为你去……

扶贫了呢!”

伍德眼神十分奇怪的看着伍良。

“老伍,不对劲呐!

十分得有十二分的不对劲!

你刚才是不是想歪了?”

伍德此刻也是“一脸痛心”。

“你怎么能这么想你纯洁朴实的儿子?!

不行!我要告诉老妈!”

“别!别!”

听到儿子要把这件事告诉老婆,伍良脸上的惊恐都快溢出来了,果断服软,承认错误。

“我错了!

乖儿子,老爸错了!

我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今后保证不会再有任何不良思想。

你可千万不敢告诉你妈啊!”

想想儿子回家告状的场面,伍良现在就已经开始感觉到自己的膝盖在隐隐作痛了。

伍良和老婆结婚了这么多年,他的膝盖从搓衣板、遥控器,跪到了键盘和榴莲。

可以说,他的这副膝盖,一路见证了自家生活方式和水平的变迁。

然而,伍良虽然在家是个耙耳朵,但在外面他可不是个软蛋。

年轻的时候因为身材魁梧,又练过几年拳,所以身后总是跟着一大群快乐的小伙伴。

又因为没上过几天学,整天带着一群人在青龙镇附近的几个村子里乱转。

所以,后来伍良就成了大家口中远近闻名的“二流子”、“不好惹”、“不正干”!

每到农忙时节,和邻村因为抢水浇地、争地边干仗,打群架的时候,那伍良也保准是村里的带头大哥。

正当所有人都认为这个二流子以后连媳妇都找不到的时候,伍良在省会打工的二叔一封电报,将伍良拍到了省城。

原来是伍良的老爸怕儿子真的娶不上媳妇了,就托自己在省城肉食厂干屠宰工的二弟,给自己儿子在厂里找了个活。

起初来到肉食厂打工的伍良还是不情不愿的,直到后来遇到了王翠花,也就是伍德的老妈,一个虎了吧唧的东北奉省的姑娘。

故事很老套,曾经的浪子终于遇到了一个可以降服他的姑娘。

伍良对王翠花一见钟情,然后开始穷追猛打、穷追不舍,最后心想事成、喜结连理。

婚后不久,王翠花跟着伍良回到了青龙镇老家。

靠着勤劳以及在省城肉食厂学到的屠宰知识,由王翠花养猪伍良杀,两人在集市上支起来了一个肉摊,然后一干就是二十多年。

期间,两人还接连生了两男一女,三个豫奉合资、东北华北混血的可爱娃娃。

都说女孩子千万不要远嫁,远嫁不会幸福。

但对于王翠花,这句话显然是不成立的。

和伍良在一起的这风风雨雨二十多年,她感觉自己幸福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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