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马罗佐夫,他是一位小有名气的科幻小说家,近期的他因为一些私人原因来到了伦敦罗兹街,恰好碰上了这个唱歌的少年——一位面孔和青年时期的他有七分神似少年。
一个奇妙的预感正出现在这位脑袋中本就有很多奇思妙想的、真正的小说家的脑袋里。
“打扰了,这群孩子是经常来这儿唱歌吗?”见周围人非常自然而然地围在一起观看表演,查尔斯鼓起勇气向一位拄着拐杖的老人家搭话,因为他看上去非常和蔼。
“哦,当然、当然!”拄拐老人故作惊讶道“年轻人,你是第一次来这儿?”
查尔斯轻轻点头。
“那难怪你不知道这几个孩子,他们是一个乐队,瞧见那个漂亮的红发姑娘了没?那小伙子唱的歌就是她写的,多有才华的姑娘啊……要是我孙子和她年纪相仿,我就介绍他俩认识了。”老人拄着拐杖啧啧感叹,查尔斯的注意力其实不在红发姑娘上,他只是小心翼翼地开口问道——
“您了解抱着吉他的那个男孩吗?他叫什么?”
老人非常热情地告诉了他。
“爱德华·弗朗,罗兹公园的大家都知道他。”
听罢,查尔斯的嘴角上扬,几乎控制不住。他谢过老人,选择听听爱德华的乐队水平如何。
“现在该来下一首新歌了。”阿沙抱着贝斯重新上阵,忆瑟的清嗓战术喝水,在爱德华赢得满堂喝彩后,该换她主导一下了。
《When I stare at the milky way for a long time》当我久违地凝视银河,比起它偏向文艺静谧的歌曲名开外,它更像是一个凝视银河后迎来新日出的明媚之歌。
前奏是轻巧的鼓点和欢快的琴音。经历了无数次街头表演的忆瑟也不畏场了,大大方方地握住话筒报出歌名。
说实在的,周围有不少和她年纪相仿的年轻人起哄,太会捧场了。
演唱的过程非常顺利,完全看不出这是街头首唱。没有人不享受这演出,说的夸张点就是如此。
爱德华一直闭着眼,全心全意沉浸在演奏中,他心中的声音正是如此。
*
曲终人散,大卫注意到爱德华的吉他包里有一片枫叶状镂空金色书签。
“爱德华,你有歌迷了。”大卫故意调侃爱德华,他双手捧起书签。
罗利只是简单地扫视一眼而已,但他顷刻间却瞪大眼睛,脑补了无数个可能性。
“这上面为什么刻着一个Winter?!”
“What——?!”
爱德华正在慢吞吞地装吉他呢,听到这话手一抖,吉他差点掉在地上,他如获珍宝般从石化的大卫手中抢过书签,果不其然,闪着金色光辉的枫叶柄端刻有一个不明显的Winter。
可怜的爱德华,双手微微颤抖,连话都不会说了,他太惊讶了。
忆瑟和阿沙,同样什么也没说,二人紧紧盯着那枚金闪闪的枫叶,沉默着思索着。
“你也觉得很眼熟是吗?”阿沙皱着眉毛说。
“确实是。”忆瑟抿嘴,她在哪里看到过这个来着?
金色枫叶和Winter搭配起来么——还有爱德华?
社长大人挠挠头,下一秒,他和忆瑟的脑袋里有一阵光闪过——
“Winter!那个作家!”
“《爱德华与金色枫叶》!”
忆瑟心里当即fuck了一声,什么样的人会用通信交流而并非电子产品?什么样的人会在信的落款处标记Winter?什么样的人会避免和爱德华·弗朗正面打交道而是选择先赠送一个枫叶书签给他?
答案即将浮出水面。
喷泉后的查尔斯·马罗佐夫听到红发少女和蓝眼少年的感叹句后,回头看了一眼颤抖的爱德华,犹豫良久后,还是选择踏上一条相反方向的路。
*
谁是Winter?
不似喜欢科技馆的罗利,深爱科幻小说的阿沙其实是最有发言权的,这本Winter的《爱德华与金色枫叶》还是他看完后安利给忆瑟的。
好巧不巧,书中的爱德华·道森就是孤儿身份。
作者正是来自俄罗斯的新人作家查尔斯·马罗佐夫,笔名Winter。
“有趣的是,马罗佐夫是俄罗斯人,他的姓氏Морозов,就是寒冬的意思。”
线索都指向一个方向不是吗。
忆瑟面无表情地打开手机谷歌,搜索查尔斯·马罗佐夫的联系方式,但在看见联系方式之前,她看见了查尔斯·马罗左夫的照片。
她当即手一抖,手机差点掉在地上,瞳孔地震。
大卫奇怪地看向忆瑟的手机页面,只是轻轻一眼,他就明白了忆瑟如此震惊的原因。
“他可真是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