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晚霞璀璨,是落日的金红色。
日头收得很快,不消片刻,夕阳的一角和大片的彤云就淹没在了对面林立的高楼之后。
夜色更浓。
成诗在思考,思考接下来该说什么。
毕竟,她和陆谦盛很少出现类似关心问候的对话,她有些生疏。
陆谦盛将手机听筒紧紧靠近耳边,试图在微弱的电流声中将成诗的声音听得更真切一些。可周遭密闭宁静的空间将他的心跳声放大了数倍,他又颇为心虚地将手机拿远了些,即便明知道对方不会听见。
“那你赶快吃饭去吧,我不耽误你时间了。”
成诗做贼心虚,搪塞了一句赶紧挂断电话,也顾不得礼貌不礼貌了,反正他们在彼此眼中肯定是都挺不礼貌的。
“怎么说?”向乐宜挑了挑秀气的眉毛,躺靠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紧接着往嘴里送了两颗樱桃。
“挪一挪,给我腾个地儿。”成诗推开向乐宜的腿然后坐在沙发边上用小号给陆谦盛发了提醒吃饭的消息,想起来仍旧后怕:“还好没看到,要是他知道监督师是我,别说是尾款,押金都能让他要回去,啧啧啧不敢想。”
成诗边摇头边咂舌,对陆谦盛整蛊她的下限不抱有丝毫希望。
向乐宜抽了张湿巾仔仔细细地擦手,若有所思般地缓缓开口:“不是……按道理说你们这样的配置,怎么都应该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才对。可你们却死对头了这么些年,而且其中一方出国长达八年回来你们居然还能接着杠,说实话我是没看明白为什么。”
她搬开成诗膝盖上的笔记本电脑,认真盯着成诗的脸看,悠悠补了一句:“这也算是另一种感情深厚、双向奔赴了吧,你们居然熬过了七年之痒,都挺长情啊!”
说完,向乐宜实在有些忍俊不禁。
成诗呵呵两声,夺回自己的电脑,很是愤慨:“我也想知道为什么,难道我是什么很招人讨厌的小女孩儿吗?”
招人讨厌肯定是不招人讨厌的。
单从长相来说,成诗就长了张让人生不起气的脸,美得惊心动魄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周身恬淡的气质给人的感觉就很舒服。
青春懵懂时,成诗也曾收到过不少男孩子的告白,她尤其记得一个男生给她手写了长达三页的情书,字体遒劲有力很是好看。
盛夏骄阳火热,男生内敛沉稳,面庞却带一抹羞赧,递给成诗的信封被捏着的地方微微发热。
想到这里,成诗不禁想起了陆谦盛,心情不由得低落。
人的大脑中,有一个名叫“松果体”的腺体,它在白天的时候分泌五羟色胺,这种神经递质能够让人感到愉悦和幸福,而到了晚上五羟色胺的浓度降低,人的情绪就容易低落。
成诗不愿细想,不愿自己被卷进情绪的漩涡。
“讨人厌是不可能的。”向乐宜沉思,然后一脸坏笑地靠近成诗:“要不你把他拿下吧,到时候我敢保证他不敢再挤兑你。”
把他拿下?
“向乐宜!”成诗咬牙切齿,她曾经好不容易有一朵桃花,还没等开就被陆谦盛毫不留情地捅到了她爸妈面前,从此是真的做到了寡王一路硕博。她单到现在有一大半的原因在陆谦盛,现在让她拿下罪魁祸首。
怎么拿?擒拿吗?
时间刚过九点半,成诗也不管向乐宜的抗议,勒令立刻马上熄灯睡觉。
成诗试验田里的玉米到了授粉的时候,每天早上六点半就要下地,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因此每天五点多就要出门,睡眠不足的话,成诗都担心自己直接栽在田里。
反正自从种了这片地,成诗每天连洗脸都变得潦草了。
城郊的这片田是学校专门的实践基地,成诗本科和研究生时期的许多农事训练都是在这里进行的。除了大片的玉米地、水稻田和各种各样的菜地,这里甚至还有鱼塘养鱼。
清晨,阳光穿透云层,玉米花丝闪烁着莹润的光泽随风摇曳。
远处青山绵延,四周树木粗壮挺直,路边的灌木未经修剪极具山野气息,各种植物的清香在空气中纠缠交错,在地里的时光也就早晨这一两个小时和傍晚那会儿是惬意的,微风清凉。
等到其他时候太阳高悬,实在是让人热的受不了。
玉米雌雄同株,异花授粉。雄花是上面的穗,雌花是玉米棒顶端抽出的花丝。充分授粉至关重要,这决定了产出的玉米颗粒是否饱满,因此对授粉的时间、温度都有严格要求,授粉过程也要保证每根玉米花丝都能接触到雄花的花粉。
试验田说大不是很大,说小也不小,课题组六个学生同时开动,要想完成这一片玉米的人工授粉也得四五天。
为了保证效率跟质量,成诗自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腮红刷跟医用纱布。
先用腮红刷将雄花和掉落在叶片上的花粉收集到干燥的盒子里,然后装在小玻璃瓶中,用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