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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控诉(1 / 1)

“尔后,该男子将该船舱内不论男女,尽行屠戮,几乎没有生还的人。船舱外也从水里跳出来很多穿黑衣服的强盗,他们各个都手持刀剑,逢人就砍,搜索金银珠宝塞入自己的衣袋中。”

“天色很快就暗了下来,可能是分赃不均匀的缘故,原先那男子也与众多黑衣人厮打在一起。刀剑相交,鲜血迸流,船舱的甲板上倒下了一具又一具尸体,那男子杀疯了,也有不少无辜看客被其屠杀。”

“我把今天晚上所看到的事情记录下来,作为凭据。我躲在案桌下面,安卓上压着几个已经被男子杀害的女人。我很害怕那个手持利剑的男子会掀开桌下,看见他朝我走过来的脚步,我就吓的丝丝发抖。还好那张桌子很大很重,我的发抖并没有引起桌子的颤动。终于,那汉子提着剑走出了船舱,我也因为惊吓过度,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把案桌从身上推翻。我发现船舱里都是尸体,男人的、女人的都有,横七竖八的躺着、卧着,模样非常凄惨。我实在不愿意回想刚才发生的事情,但是又考虑到不容再纵容这等恶人在行凶杀人,最后下定决心写下这篇文书,用箭插在船舱上。我不愿意卷入这场是非,我要永远离开这个梦魇之地,请不要继续追查我的底细,请让我受到惊吓的灵魂永久安息——无名氏。”

潘读完,叹了一口气。

马良抬头问道:“足下认为这文书可以相信吗?”

潘回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旁边马谡说道:“兄长,我认为首先要探查一下这份文书的真伪。”

马良把身子往座椅上一靠,问道:“如何辨别真伪,你且说出依据。”

马谡说道:“既然此人声称其在现场,目睹了那男子持剑杀人,那么需要有证据证明此人当时就在现场。”

马良颔首道:“幼常所言不无道理。”

潘哈哈大笑:“此事容易,我关这份文书上沾染上了不少血迹,可以让仵作将文书的血迹和船舱内的血迹相比对,如果有符合情况的,则说明此人当时就在案发现场。”

马谡继续说道:“有一个疑点我百思不得其解。文书中有写明那男子手握宝剑冲进船舱,就大开杀戒,似乎与常理不合。”

马良闻言,哂笑道:“那文书中点明了是在船坞,也就是花坊。那地方本是游乐所在之地,可能是那汉子与那绿衣女子先前就认识,定下了私情。那汉子骤然看见与自己相好的女子与他人亲热,激情之下拔剑杀人也是有的,可能那汉子本身就是个性情中人。”

马谡说道:“兄长,我还有一点不是很理解。文书中写明那汉子与黑衣盗贼分赃之事,那写下文书之人如何得知?他不是在黑衣人进来之前就被案桌压在下面了吗?”

马良考虑一会儿道:“文书中也只是写着可能二字,并无十分肯定他们是同伙。”

马谡把手按在马良的案桌上,猛拍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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