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那只死肥猫!
小泰迪很生气,跑到沙发左侧边缘张望,想找出死敌。
但方向找错了,没看着,急得小泰迪在沙发上乱转。
沙发底下,肥猫一脸的惬意,猫生真是令人着迷啊。
它的耳朵非常灵敏,能从沙发上传来的声音想象出一副画面,那条笨狗在上面急得团团转,就是找不到凶手,气急败坏的样子。
早年,肥猫喜欢在楚帆伏案看书写作业的时候,蹲一旁一起学习,它看到了一句令猫印象深刻的话:快乐都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人类很傻,忙碌一生,追名逐利,到头来什么也带不走,但有时候他们也挺厉害的,能总结出许多至理名言,用来催眠自己和别人,非常有效。
楚帆和李煜聊着天,时间很快走到晚上十点,离楚家以前规定的睡觉点不远了。
苹果说是一人一半,但它有点大,李煜只吃了一小半,剩下的全部被楚帆吃了。
“妈,我给你弹首曲子。”楚帆站起来,现在不弹,再晚会太扰民。
现在这个点,各家各户差不多都还亮着灯,声响也隐隐约约传来。
除了马路上汽车的声音,还有小区里的喧闹声,早些时候是小孩子的哭声,晚些时候是女人的哭声。
小孩子的哭声让人心烦,女人的哭声则让人心动,心猿意马。
“好啊。”李煜原本对听歌不感兴趣,最近开始感兴趣起来,尤其是儿子弹的曲子。
儿子最近每天都在弹琴,像小时候坐在钢琴架前那般,认真而专注,看得李煜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一股想哭的冲动。
多年前,那个小小的身躯,是她儿子。
现在这个,已然茁壮成长,外形上看,与多年前的那个判若两人,但依然是她儿子,她此生最得意的杰作,没有之一。
楚帆坐到钢琴架前,没有舞台,没有无数观众,但李煜一人,也能抵得过那万千热情的观众。
从前做音乐,每天都有一些功课要做,久了不免有些厌倦。
但停下来后,不出一个月,又会觉得人生是不完整的,少了些什么。
手指放琴键上,楚帆在脑海里搜索想弹的歌曲。
很多歌曲,初听一条线,再听洒一片,很有味道。
静坐着,足足过了一分钟,楚帆还没决定好演奏哪首。
并不是他弹奏不出来那些曲子,只要脑海中有曲调,就算没练过,他也能顺畅地弹奏出来,这已经是一种本能。
有些人觉得,本能是一种天赋,其实不是。
梅花香自苦寒来,他也曾耗费数不清的时间来练琴。
他的天赋是学习能力快,十二……
嗯?
楚帆脑海中隐约出现一道倩影,不是洛希瑜,也不是洛瑾瑜。
但正是那道倩影,影响了他一辈子。
只是认真去想,楚帆又想不起来什么,像几岁的时候,经历过的事,只剩下一些残缺的记忆片断。
忽然,有一阵凉意袭来,楚帆扭头看向阳台那里。
落地窗一直敞开着,原本晾在衣杆上一直安安静静的床单随风摇摆。
春夏的风,比秋风还要令人惬意。
夏末的余光散去后,秋风已然带着一丝凉意。
而春夏的风,像是把燥热吹散,非常凉爽。
“起风了呢。”看着曾舞乱他整个青春的床单,楚帆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那条朴实无华的床单,是他从北方带回来的。
睡了整整四年,现在已经有些陈旧,甚至破败,但他一直没舍得扔掉,向来喜欢折旧换新的妈妈也从来没跟他说过扔了。
楚爸更不会说了,他内裤破了几个洞都没舍得扔,在李煜丢掉之后,还埋怨了好几天,嘀咕着败家娘们儿。
转过头来,楚帆已经知道要演奏哪首曲子了。
轻快,似乎又有些犹豫不前,徘徊不定的琴声响起。
楚帆眼角瞥向一旁坐着的李煜,她像是一个小学生,乖乖巧巧端坐着,听课无比的专心。
这一刻,楚帆才发现,原来妈妈一直是他最忠实的听众。
小时候上学回来,他滔滔不绝讲着今天学校里发生的事,妈妈笑着聆听的画面,浮现了出来。
那时候,妈妈还很年轻,只是一个大一点的女孩子而已。
转眼,妈妈的眼角出现了皱纹,皮肤不再那么有光泽。
她不再年轻,开始变老。
不变的是,她依然很喜欢做儿子的听众,忠诚不二。
听着琴声,李煜嘴角含笑。
“好听!”她没有说出来,不想打断儿子的演奏。
“这一路上走走停停
顺着少年漂流的痕迹
迈出车站的前一刻竟有些犹豫
不禁笑这近乡情怯仍无可避免
而长野的天依旧那么暖
……”
一段钢琴曲弹奏后,楚帆开口唱起来。
听到歌词,李煜呆呆发愣。
家乡啊。
她眼角微微湿润,长野的天,依旧那么暖,定格在了二十三年前。
“风吹起了从前
从前初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