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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后的伦敦,逐渐显露出残酷的一面。
贫民窟以各种形式存在于伦敦的多个黑暗角落,有迷宫般排列的过时老屋,有摇摇欲坠的破碎废墟勉强拼凑的危房,有专门为贫民打造的拥挤廉租房排屋。从地下室到阁楼,里里外外都湿漉漉、脏兮兮的,充满了绝望的气息。
遍地垃圾和排泄物的恶劣环境,数十万没有固定工作的男女于黑暗中挣扎求生。他们大多因为缺衣少食而患有各种疾病,也可能因为过度的劳作或者接触了太多有害物质而身带残疾,他们根本没有生活质量可言,只是为了活着而麻木疲惫的消磨生命。
营养不良的父母自然也影响着下一代的健康。英国本土贫民幼童的可怕夭折率,几乎与英国殖民地的黑人奴隶幼童一样高。
大量的穷人走上了犯罪之路,有偷就有盗,有盗就有抢。入室盗窃如果碰上人,就会变成入室抢劫、伤人、杀人等等恶性事件。甚至团结一起,趁夜潜入富豪贵族云集的西伦敦,埋伏在昏暗无光的街道暗处,等待夜生活结束的富豪贵族经过,再一拥而上。
这些一无所有的流浪汉劫匪可都比恶名昭彰“开膛手杰克”要凶残多了,连被害人身上的衣服都要扒干净,贵族的遗体怕追究就丢下泰晤士河,富豪或者中产阶级的遗体就卖给那些解剖机构。
根据郡法院审理的所有案件统计,90%以上都是穷人犯罪,但是大多是些鸡鸣狗盗案件。
要知道这时候英国的《血腥法典》依然有效,无法想象有多少穷人因盗窃价值超过12便士的物品而被绞死?!有多少穷人被流放至荒芜的澳大利亚?!又有多少穷人因无法偿还几英镑而被送进债务监狱?!如果无力支付狱卒费用的话,他们也只能被关死在监狱里。
离开炼狱般黑暗恐怖的伦敦贫民窟,将目光转移到权贵富豪云集的西伦敦中心地带——圣詹姆斯区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当初梅第奇家族分支登录英格兰的同时,不仅对英国的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把“潘茜治下的米兰精致奢靡之风”带到了伦敦。其家族名下的酒店和餐馆不仅提供最正宗的科林斯美食,以及科林斯下属殖民地的各种美食,比如印度的咖喱,西伯利亚鲟鱼子酱,摩洛哥风味的骆驼肉,希腊的各种橄榄油、各种橄榄酱和几十类不同品种的腌渍橄榄。还有俄罗斯的鱼子酱,西班牙的火腿,德国的香肠,非洲的大象肉,土耳其烤串,甚至是热带海域捕获的海龟等等异域风味。
而按照梅第奇酒店里的一份标准餐,每人至少消费30英镑,如果再要一瓶好酒,便要再多花10英镑,单单这笔合计40英镑的餐费足够养活一个工人家庭整整2年。
伦敦的富人们已然习惯将人生的大部分时间和金钱消耗在这小小的500米范围附近。
干净整洁的宽敞街道,两旁典雅楼房的玻璃窗户内都亮着灯,马车来来往往,光鲜亮丽的绅士淑女结伴而行。
一家烟雾缭绕的喧嚣酒馆里回荡着辉格党人激情的演说,周围捧场的可能就有政、商、艺术等各界名流。
(辉格党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主张限制王权,提高议会权力。)
光线幽暗的转角咖啡馆露台,零零散散坐着不少年轻美丽的女士,她们穿着颜色醒目的时新服饰和羽毛帽子。她们可能是周边大大小小的伦敦女支院培养出来职业高级女支女,被妈妈桑特意安排在这里吸引街边路过的体面绅士,给钱就能被带走。
欧洲女支女院的辉煌与繁荣,反应的是整个欧洲女性的苦难与悲哀。
良家妇女偶尔出来“卖”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已婚的,未婚的,甚至是未成年的,可能是被生活、被丈夫所迫,可能是为家中生计等等原因自愿出来……她们的报酬往往比职业女支女还低,甚至因为不敢张扬,经常被坏心的客人威胁或剥削。
林荫小道下,是一盏盏配有玻璃灯罩的金属煤油路灯。还能看到一些扛着木梯的职业掌灯人,手提引燃用的油灯,走街串巷,为路灯加油、点燃和维护工作。
话说,伦敦最早形式的路灯可上溯至1417年,为了夜间路人的安全,伦敦市长亨利·巴顿发布命令,要求伦敦市民在室外悬挂一盏灯具照明。
到了16世纪,路易十四治下的巴黎,频频发生的夜间罪恶事件,巴黎甚至有条命名“割喉街”的古老街道,光从名字就能推测出几分血腥和恐怖。因此催生出手提蜡烛灯的职业掌灯人,并且成功使得巴黎夜晚的犯罪率大幅下降。这些掌灯人会出现在夜间的路边长椅上,只需几个法郎,掌灯人便会点燃手提灯内的蜡烛,为其提灯引路的同时也起到了一种陪伴的作用。
1665年,巴黎市第一任警察局长雷尼终于通过掌灯人的启迪,发明出真正意义上的路灯。移动的掌灯人变成固定的三千盏蜡烛路灯,分布于巴黎912条街道,惠及全体市民。
至此欧洲人开始有了夜生活,欧洲其他的城市也开始疯狂追捧、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