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刚亮,一队护卫队护着一辆马车出了南阳郡,守城兵见对方出示的是世家的路引,半点不敢拦,直接放人出了城门。
结果马车刚走没多久,就见一队人追了上来,领头的赫然是李家的大长公子,大长公子挥着马鞭,抽了守城兵一鞭子,脸色铁青地带人出城追击。
然而天地之大,哪里还追击得到。
官道上,玉秀县主看着坐在她对面的明歌,见对方笑吟吟地盯着自己头上的发簪,有些手抖地取下来,递给她:“你喜欢吗?送,送给你。”
玉秀县主心在滴血,险些哭出来,这发簪是她妆奁中最喜欢的一支,重工打造的蝴蝶钗,叫做百蝶戏珠,中间镶着一颗南珠,精巧绝伦,她此次出来是特意戴这一支的。
结果谁曾想,南疆一行,不仅折损了贴身侍女春夏,而且丢了好些精美的衣裳,风眠洲说大部队目标太大,兵分两路,她带着金银细软和丫鬟秋冬跟着风眠洲的队伍,其他人则走陆路回盛京。
这一路,她再也吃不到自家厨子做的美食了。
而且还要被这农家女打劫!嘤。
明歌见状,接过百蝶戏珠的发钗,好奇地把玩了一会儿,插在了自己的发辫上,然后打开车窗,问着车外的风眠洲:“好看吗?”
风眠洲见她眉眼弯弯,容颜如雪,那百蝶戏珠的发钗戴在乌黑的发上,灵动欲飞,下意识地点了点头,但是想起客栈里的事情,又冷冷地抿唇,别开了视线。
“我也觉得挺好看的。”明歌笑吟吟地说道,见风眠洲不搭理她,回头又见玉秀县主一副要哭的表情,身边的丫鬟也不敢吱声,顿时从锦袋里摸出一颗偌大的南珠,丢给她:“这个发钗就当是我买的,你回盛京之后再打造一支吧。”
秋冬见到那南珠光华内敛,比发钗上的大两倍,顿时惊呼了一声,好美的南珠,这一颗就算是拿去做凤冠都够了。
这珠子可比县主的发钗值钱多了。
玉秀县主看着怀里的南珠,愣住了。她虽然是晋国公之女,又被封为县主,但是这一切都是仰仗父兄的光环,因秋家子嗣艰难,只有兄长一人,她一个庶女才会被记在大夫人的名下,并且对外宣称是嫡女。
一字之差,其实天差地别。
她在晋国公府谨小慎微,从小虽然锦衣玉食,但是不敢踏错一步,以免为母亲惹来祸事,此次来南疆大约是她一生做的最大胆的一件事情。
因为风家三郎君是她未来的希望,风眠洲人品贵重,脾气温和,而且为人仗义,日后是要接手风家的,若是她为了家族嫁给了风眠洲,这才算是真正地改了命。
可以说,风眠洲就是她未来的保障。
秋玉秀看着怀里的南珠,一时之间怔然,这,是眠洲哥哥给她的吗?
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拥有过这样漂亮的南珠,就连宫里贵妃娘娘头上的南珠也没有眼前的这颗大。
风家果然富可敌国,她一定要嫁给眠洲哥哥。
秋玉秀看向明歌的眼神瞬间复杂起来。
明歌见她不断地瞟着自己,笑吟吟地说道:“想知道什么就问。”
这县主忒内秀了点,所有的心思都藏在心里,拧巴的很,活着真累。
秋玉秀鼓足勇气,问道:“娘子,您真的一点都不怕眠洲哥哥吗?”
她很羡慕明歌,竟然可以跟风眠洲相处的那样好,她其实内心还是有些怕风眠洲的,风家三郎君,看似和风细雨的,但是冷着脸的时候,很是威严。
怕风眠洲?明歌唇角微微上扬,没有告诉这位县主,风眠洲流落山中的时候,是何等的落魄。
“怕的呀。”明歌娇娇软软地说道,“可能是我生在乡野之地,没有见识过盛京的繁华和世家的威严,所以不知道怕吧。”
玉秀县主和丫鬟秋冬对视一眼,羡慕极了。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以后等明歌到了盛京,见识到世家的威严和泼天的富贵之后,就没有现在这样轻松的心境了。
“放心,以后到了盛京,我会照拂你的,你别怕。”玉秀县主说道,此前还将明歌当成眼中钉,肉中刺,但是现在转念一想,她送自己这么大的南珠耶,而且明歌性格这样天真,没有心眼,好像与她共事一夫也没那么难受。
以后她是正妻,明歌为妾室,总比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好。
“嗯,好呀好呀。”明歌笑眯眯地点头,“那以后你要多多照拂我哟。”
马车内,两位出身背景完全不同的女娘化敌为友。
马车外,听的一清二楚的风眠洲菲薄的唇角抿起,表情很是古怪,身后的风三则觉得不愧是月娘子,竟然这么快就结识了晋国公府的县主,和县主和平共处,只是县主若是真的嫁入了风家,以女娘的本事和手段,真的会愿意屈居妾室吗?
那必是不能。
这事麻烦了。
风三瞬间愁眉苦脸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