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唱一段秦腔。范青听李大嗓唱过,叫拾玉镯,讲的是,一个农家女喂鸡,被一名路过的公子看中,一见钟情的故事。
“她特别擅长唱秦腔,这部拾玉镯是她的拿手好戏,我当初就是被她唱戏的模样深深吸引。唉!真是前世的冤孽啊!我深深的爱上她,那段时间,白天夜里都是她的影子,一颦一笑,每一个动作,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会在晚上反复回味。那时,我想如果她能嫁给我,我会像一颗珍珠一般,把她捧在手心。我会尽力满足她的一切心愿,即便她要天上的星星,我也想办法去给她摘下来。”
“后来,她答应嫁给我的时候,我惊呆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幸福的简直要飘起来了,我拜谢了几百遍满天神佛,这简直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啊!当天晚上,我几乎一夜没睡,兴奋的在山野中乱走,狂呼,那种感觉我现在还记忆犹新。”
“成亲以后,我也兑现了我的诺言,我百般呵护她,不让她有一点操劳,我拼命干活,除了种地,我还给地主家赶马车挣钱。记得有一次,县城中修筑城墙,我去搬了十几天的石头,挣的钱就为了给她买一根银簪子!那时,我很苦很累,但我的心是甜的。”
“唉!”李自成又是一声长叹,“最后,她还是离开了我,她有了别的男人。我当时五雷轰顶,整个魂都好像没了一样。我恨她,也恨自己,但更多的是痛苦,我哀求她,离开那个男人。只要她离开那个男人,一心一意的跟我过日子,我什么都能原谅她。”
“可她只是冷冷的看着我,曾经那么柔软,那么魅惑我的红唇,冰冷冷的吐出几句话,‘你太穷了,你给不了我喜欢的生活。’‘那个男人什么都能给我,好吃的,好看的衣服,精美的首饰。’‘看看你吧,这样穷酸,这样无能,跟着你只能吃苦一辈子!’”
“每一句话都像刀子似的刺入我的心中,我是那么爱她,恨不得把我的一颗心掏出来给她。可她根本不在乎我的心,她喜欢的只是那些漂亮玩意,她会毫不在意的把我的心踩在脚下,用力碾碎。我甚至跪在地上求她,求她不要走。可她还是走了,连头都不回顾一下,那一刻,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塌了。我痛恨她,痛恨那个带走她的男人,更痛恨这个世界,是这个世界让我这么穷困,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留不下。”
李自成忽然笑了起来,“那时候,我真的很可笑,我其实不了解韩金儿,她是一个戏子,一个水性杨花的女子,她要的不是爱,而是真金白银。后来在一个晚上,我闯入她和那男子的房间,用一柄短刀结果了他们两个。我在杀她的时候,用手捂住了她的眼睛,因为我害怕看到她凄婉哀求的眼神,我会心软。”
“后来,起义以后,我有了第二个老婆,叫邢氏,也是一个戏班子出身的。”
范青听着微微一笑,人各有所好,张献忠喜欢大家闺秀,李自成则专门在戏子里面找老婆,能不遇到水性杨花的女人么!
李自成叹息道:“我其实并不怎么爱邢氏,只是因为她特别像韩金儿,一颦一笑,一举一动,说话的语气,脸上的表情,都是那么的像。于是我把她留在身边,甚至没给她一个名分,只算是我的一个妾吧!”
“后来,她爱上了我的一个属下,叫高杰。他们两个怕我知道,秘密约定要逃走。但有人偷偷告诉我,在他们逃走那天,我把他们两个堵在路上。我其实是可以把他们两个一起杀了的,但邢氏跪在地上哀求我,那眼神是那么的凄婉哀伤,那一刻,我想到了韩金儿,我不能拒绝这样的眼神,于是我就放他们走了。”李自成说到这里忽然笑了,道:“为这事,刘宗敏不知埋怨了我多少回,说我妇人之仁。”
“我现在的妻子高桂英,是高闯王的侄女,比我小五岁,当时在义军中是一支花朵,人见人爱。她最后选择我的时候,义军中很多人惊讶的,觉得不般配。我也问过她,为什么爱我。她说,不是爱,是崇拜,她非常的崇拜我。我也爱她,但不再是对韩金儿那般让人狂暴的爱,而是平和的,亲人一般的感情。这种爱更深沉。”
“你看我虽然住在军营,很少回老营和桂英一起住,但我的心里是爱她的。所以那天听说你们有染,我特别的愤怒,除了愤怒还有恐惧,那种感觉,就好像当初面对韩金儿一般,我害怕失去桂英,她是我情感的寄托。所以我才会进退失据,才会和众将赌气,一意孤行。其实我是害怕,是慌乱,是不知所措,我不能失去桂英。”
说到这里,李自成苦笑起来,“你和桂英总说我是英雄,其实我不是,作为一个统帅来说,我遇到事情也会慌乱,打了败仗也会懊丧。作为一个男人来说,我也会心胸狭窄,会小心眼,唉!我距离你们心目中的英雄差远了!”
范青微笑道:“我能理解你的感情,每一个男人面对心爱的女人,都会小心眼,除非他不爱这个女人。正因为爱,才会恐惧,也正因为爱,才会勇敢,才会宽容。你当然是英雄,因为你有一个英雄的心。不然你就如张献忠、罗汝才一般投降了,不然,你怎会把你最心爱的李鸿恩给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