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andgaveupallhisdream(放弃所有梦想)
iwasohisbrokenman(我曾经就是这样一个心碎的男人)
严格来说,这首歌更适合男人去唱,可叶轩肚子里的存货不允许!
而叶轩之所以能记下这首歌也是有些奇葩。
大学时期,叶轩就偶然听到过这首歌,仅仅是单纯喜欢这个调调而已,后来因为太喜欢直接把英文翻译成了中文铭记在心。
男人唱更具有磁性,女人唱更显得温柔和细腻。
这次,三百多名钢琴家难看的表情柔和了下来。
中文他们听不懂,英文歌自然是听得懂的。
(歌词直接省略过,反正你们也听不懂,小声BB。)
...
...
...
“冯灵雨美国十年老粉不请自来!”
“上帝,这首歌,这句ILOVEYOU,别说了,冯灵雨英国五十年老粉不请自来,以后我女朋友,我儿子都是冯灵雨的粉丝,不粉大嘴巴抽他!”
“我好像听女主持人说这首歌的作词是叶轩?难道叶轩写歌词不仅仅会中文,连英文歌词都写得出来,他是个怪物吗?”
如果说之前外国观众对冯灵雨在舞台上唱歌颇有争议,那么现在一点意见都没有了。
不仅没有意见,外国观众更是牢牢记住了这个东方女孩,只是因为这一首歌。
“这下子冯灵雨的专辑应该能买完吧。”
后台休息室叶轩抚摸着下巴。
当初和风行唱片公司的合同中,叶轩花了五百万打印了五十万份冯灵雨的专辑。。
让冯灵雨在《诸神之战》唱歌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提高冯灵雨的名气,然后把手头中五十万份专辑卖出去,就算卖不完,从小亏变成小小亏也是计好的嘛。
没错,叶轩没有想这么多,只是想要从小亏变成小小亏,然而在其他人眼中可就变了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