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理清了前因后果之后,闻无笛决定先去给自己烧壶开水。安眠药对这具身体的损耗有些大,他得喝点水顺顺喉咙,然后再去打个坐。
拧开锁住的房门,一眼就看到了一个比卧室还要凌乱好几倍的客厅。被丢的随处都是衣服,倒在地上的空酒瓶,被爪子划拉过的桌子腿,被牙齿咬出了枕芯的一个布艺枕头,以及一只趴在地上懒洋洋的小奶狗。
那只小奶狗倒是他从前没见过的犬种,明明还是奶狗模样,却胖的跟个球似的,一张胖脸额上三道白印,两只肉耳朵软趴趴的垂着,一副懒得动的样子。可偏偏那奶狗的两只眼珠子里透出了一股倨傲的神色,配着那张胖脸,看上去显得格外的蠢。
心里暗道了一声这狗真肥之后,闻无笛就将其抛在了脑后。他上辈子活了二十来岁就没收拾过家务,尽管这个客厅已经乱得让他有点看不下去了,但他此刻也没有收拾客厅的心情,他只想赶紧去厨房烧开水喝。
接水池侧面的左上方正好有个厨柜,柜门全是镜面,还带有凸面的设计,闻无笛一转头就又从中看到了自己那张变形了的脸。
不由得叹气道:“现在这个样子比原来还是差远了。”
他从前打小就是整个道观、整座山头里长得最好看的小道童,居士、信众无论男女,只要见了他都必定要夸上一句品貌非凡。长大后虽然因为桃花劫的缘故不爱出游,但京中之人皆知落鹤观的道士闻无笛才是全京成长得最好看的人。
现在这副模样,虽然也算是明星里头长得好看的,但和他从前相比的话——
唉,还是不提也罢……
虽然师父说了他们当道士,最重要的是道行而不是脸,但闻无笛一直好看了那么多年,这会儿突然间没那么好看,难免就低落了几分钟。
就在他一边等着热水壶,一边打量着橱柜门上映着脸相时,突然间就听到了另一个声音。
“真是丑死了!照什么哈哈镜,饿死爸爸了不知道吗?还不赶紧给你爸爸弄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