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你跟你夫郎感情这么好,是从小就培养的吗?”盛博文道。
宋声摇摇头,“不是,我们是成亲之后才认识的。”
“那你一定很爱你的夫郎,每次你看他的眼神,都特别温柔。”
宋声笑了笑,道:“嗯,他也很爱我。以后你跟你的夫郎也会如此的。”
说起他的夫郎,盛博文嘴角也勾起了一抹笑,情不自禁的说了起来,“其实我跟南哥儿算是青梅竹马吧,以前他们家也在我们村子里,那个时候我们就认识了。两家父母交好,所以一早就给我们定下了婚事。”
“但那个时候年纪小,根本不懂什么喜欢不喜欢。后来南哥儿一家搬到府城里来了,我发现自己总是忍不住想起他,才明白,原来这就是喜欢。以后等我考中了举人,就让南哥儿做举人夫郎!岳父跟岳爹也会高兴的。”
即便是生活坎坷了些,盛博文还是积极的面对现实,这份心态很值得学习。
宋声也很佩服他,他现在觉得自己穿过来虽然是个农家子,没有穿成什么大富大贵的尊贵身份,但家里奶奶还有大伯一家,一伯一家都很疼他,娶了夫郎之后,夫郎也很爱他,两个人感情甜蜜,这对他来说已经很幸福了。
宋声听完他的话,终于捕捉到一个熟悉的词,他道:“你的夫郎,是叫辛南吗?”
盛博文道:“是啊,他大名叫辛南,我们都叫南哥儿。”
宋声终于知道我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这个称呼熟悉了,今天他的小夫郎才跟他说认识了一个小伙伴,就是叫南哥儿,也住在这乔家巷内。
这么一比对,他老婆说的那个人,八成就是盛博文未过门的小夫郎了。
还真是无巧不成书。
他跟盛博文在同一个书院同一个班里读书,两个人的小夫郎又住在同一个巷子里,出门在外面偶然结识,也就是书里才见过这么多巧合了。
不过想起自家的小夫郎,宋声嘴角就情不自禁的扬起一抹笑,这盛博文是个品行很不错的人,想必他的夫郎应该也
是个不错的人,
以后他在书院读书,
他家清清也算是有个伴了。
两个人一路说说笑笑着走进书院,经过刚才路上一番交谈,关系更加亲近了不少。
下午宋声走了之后,陆清把锅碗洗干净之后,又打了一桶水到屋里,准备烧一壶热水晾着喝。
中午吃的焖面有些干,这会儿渴得很。他又想起来相公中午吃完饭就走了,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也没给他拿上个水壶带着,不知道相公下午会不会渴。
中午的焖面做的多,宋声虽然吃了两碗,但还剩下了一些。陆清把剩下的焖面从锅里面盛到碗里上面扣了一个碗放好,准备等到晚上做炒面吃。
忙完这些之后,他该给小鸡崽喂食了。小鸡都还小,肠胃比较弱,不能吃太粗糙的食,他就把之前砍下来的草料剁碎,混了一些麦糠放在锅里煮熟,这才给小鸡喂食。
喂完小鸡之后,他把袖子往胳膊上方撸了撸,拿着绑带往腰间系好,然后扛着锄头去了后院。
后院除了围了个围栏里面养着小鸡崽,旁边还有一大片空地空着,上面都是杂草,他用锄头把这块地刨了刨,这块地不大,但是种一些白菜萝卜的也够用了。
等到天冷的时候他们就不用出门买白菜萝卜吃,自家地里种的就够吃了。
一下午的时间,陆清把这一小块荒地全都用锄头给刨了一遍,他不经常家里干活,只刨了这一个小片菜地,就出了满身的汗。
这块地许久没种过东西了,土质不大好,一锄头翻起来了一大块土,还得用锄头的顶上敲一敲磕一磕,把大块的土磕成小块的,最后再用小耙子给过一遍,这土才算是松完了。
新翻好的地看起来黑亮黑亮的,陆清看着就高兴。今天出门忘买种子了,也罢,今天晚上刚好把这块地先晾一晾,等明天买回来种子就可以种了。
一下午他都在忙着翻新菜地,没注意这一下午的时间就过去了。
等忙完看了看天色,已经不早了。
他一瞅,已经快到饭点了,但饭还没做。
陆清赶紧把身上被土弄脏的地方都清理了一下,洗洗手赶紧去做饭。
宋声下午上的是骑射课,主要就是学骑马和射箭的。这两样他都有底子,轻轻松松就能上马。
上完课就下学了,他依旧是跟盛博文一路同行回来的。只是也不过是才半天的时间,宋声就觉得有些想他家夫郎了。
快步走回家之后,宋声连身上的小挎包都没放下,就直接去了灶房。
陆清一看相公到家了,他还没做好饭,说道:“相公,我今天在后院干活干的有些晚了,忘了时辰,这饭等会儿才能好,要不你先去做着课业吧,等会儿饭好了我叫你。”
宋声摇摇头,道:“不急,这会儿时间还早呢,我来帮你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