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身,来到红布遮掩的神秘物事之前,从红布下面拿起一只一寸多长的白色管状物事,回头对众人说道:“这是黄某殚精竭力耗费时日在城外的水泥工坊里,亲手制作出来的,也是一种笔,和咱们平日里在厨房里拿出来的木炭可以书写的道理差不多,因为它在使用过程中,会化成粉尘,是以我将之取名为粉笔。”
粉笔?
粉笔!
包括黄观在内,整个会馆内的所有人都懵逼,世上还有这种笔,在使用过程中会变成粉尘,和木炭一样的话,可它又怎么是白色的。
既然和木炭一样,为何不用木炭,偏要用这什么粉笔?
只有朱棣若有所思。
他去过黄昏的书房,留意到黄昏很少用毛笔写字。
都是用一根鹅毛。
朱棣没用过,但见过黄昏用鹅毛写出来的字,纤细工整——至于好不好看,见仁见智,反正朱棣是觉得黄昏的字是狗屎一堆。
也就达到了横平竖直的要求。
偶有笔锋。
距离书法这个词的境界还有一定的距离。
黄昏就知道众人的反应会这样,毕竟粉笔这玩意儿要十九世纪才传入中国,其实黄昏不是没想过用木炭来制作硬笔用以教学,只不过很快抛弃这个念想。
原因很简单,因为粉笔的生产制作真不难。
既然可以稍微花点时间就弄出粉笔,为何要去用木炭这种东西,何况木炭也不可能达到粉笔的效果,更不会被读书人接受。
但是粉笔就不一样,它是新鲜事物,具有新鲜事物高大上的形象,它的出现会让部分读书人趋之若鹜,而自己也需要用粉笔来造势。
转身,将那块红布扯开,露出一块巨大的黑色平板。
深呼吸一口气,“诸位,这是黑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