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舆论这种罪名,只能对引战行为、饭圈文化等进行行政处罚。
相较之下。
刑事处罚过重,而行政处罚又过轻。
这也是为什么网络上那么多饭圈文化、引战、煽动负面情绪等行为层出不穷的原因。
最后。
除了以上两点,如今在各平台广泛传播的视频,还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这也是一条比较偏僻的罪名。
寻衅滋事罪很多人都知道,但大部分都认为寻衅滋事罪仅用于斗殴、打架等暴力事件。
实则不然。
在刑法中,对寻衅滋事罪的定位非常特殊。
它最初是流氓罪演变而来的。
如今流氓罪的相关刑法罪名,已经被废除了。
但在几十年前……
流氓罪让人闻之色变。
流氓罪,专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
也就是说,只要违背了社会公德,被社会道德所摒弃的……
就是流氓罪!
比如说,在大街上,语言调戏一个女孩,对方便可以起诉你流氓罪。
而流氓罪的量刑被多次提高,最高可至死刑。
几十年前,便有过数个因为乱搞男女关系的海王……
被判处流氓罪,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枪毙。
而现在……
乱搞男女关系、调戏妇女的人,已经随处可见了。
放在几十年前,都是一抓一个准,直接枪毙的那种。
当年废除这条罪名,主要是考量了诸多因素。
其中一个,就是量刑过重。
语言调戏一个人,可能就要被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违背了刑法震慑的功利价值。
刑法是震慑犯罪现象的产生,而不是对罪犯进行残酷处罚。
因此。
在后面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将这条大罪进行了拆解,分别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而其中的寻衅滋事罪,也是比较特殊的一项。
因为它属于兜底法条。
最高刑在五年以下,不重不轻。
可以防止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
比如说在公众场所聚众殴打他人,涉嫌了故意伤害罪。
但若是殴打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那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甚至可能被判处无罪。
刑法为了防止这种现象……
便可以追究其寻衅滋事罪,五年以下,不至于逃脱罪责。
同理。
若是将人打成重伤,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判处。
故意伤害罪,致使他人重伤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最高刑可至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