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李由过来,倒还不真只是为了私欲。
有一个来自千年以后的前世记忆,对我来说是好事也是坏事,最明显的坏处就是在于,我会不自觉地用前世所知道的“常识”来代入这个世界。
于是我总会不自觉地忽略不少事情,找一个有能力也敢于指出我想法偏颇的,而且不会好奇我怎会如此没尝试的人就势在必得。
更别提李由作为我哥的伴读,接受的政治教育也算是和我哥看齐的,我这么大材小用倒有点“杀鸡焉用牛刀”的味道了。
也亏是如此,我才注意到了不少地方。
比如说户籍制度。户籍制度作为千年后仍然实施的人口普查手段,在我朝,“五家为保,十家相连”,于是“一家犯错,十家牵连”的连坐制度才会顺利地推行下去。基本每三年普查一次。
但是,有一个我原先并没有注意到的地方。
能够成为户主的人,必须满足两个要求:一是不能是商人、开客店者、赘婿、后父。二是必须是土地拥有者或是官府授田的对象。
士农工商,商人为何放在最后?
最直观的原因,是这个时代的商人基本上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创造“生产价值”。
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于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不存在生产力过剩的现象,商人在做的事情只是纯粹的“套利”——把一个地方的好东西卖到另一个地方来卖,以此赚得差价。
在这期间,商人甚至没有办法带来更多的技术改进:无论是绣花的布,还是打磨的玉,或者是粮食收成,此时的商人只是作为中间转运的功能,他们并没有圈养一批“工人”为之服务。
说得再简单一点,在天下人都没办法吃饱的现在,第一产业农业并不发达的时候,国家根本不可能鼓励发展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
家奴。
我朝以法为尊,各个等级的人允许畜奴的个数也有定论,但是奴隶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放在户籍制度的人口普查里面。奴隶又生奴隶,生下来的子孙后代也属于主人的财产。
如果说商人并不会被现在的国家所鼓励,那畜奴又何尝会呢?
我听着李由的声音,徐徐地叹了口气。
我现在所看到的我朝制度,还是在商鞅极力变法后的结果,他甚至制定了“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的惩罚机制,也就是说,家里有两位成年男子以上必须分家,否则加税——这样子可以刺激小农经济,以解放劳动力。
当然,一般的世家也不会缴不起这个税钱,不过也是因为这个规矩的存在,才使得李由单独立府的事情成为了可能。
我想我完全可以理解为何商鞅最后会落得那样的结局。
商鞅变法,剑指世家。
任何一个长久地、固化的等级机制存在,必然会阻扰国家的进展。世家占据了太多国家的资源,却没有办法带来与之相应的创造成果。
这必然是资源的浪费。
若是没有家奴,哪怕所有家奴都去好好种地,也会比现在带来更多的产收。
我看着我和李由一起画出来的折线图。
画了一个出生率,画了一个死亡率,也画了一个净出生率。
古代的死亡率真的很高,七十古来稀,不论是战乱带来的死伤,还是这些年修建长城,以及各地的天灾,除了医疗水平低下的原因,还有一个致命的问题——养不起。
感谢商鞅要求户籍统计的时候还要求统计每个人的年龄性别和出身,我画着男性和女性的净出生率,原本以为有修建长城的原因,女性的存活率应该高于男性才是……事实却恰恰相反。
在粮食稀缺的时候,女性自然是最早被舍弃的。
被卖身为奴也好,被活活饿死也罢,这就是如今的现状。
我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
女性普遍在体力上弱于男性,作为庶民百姓,想要活下去的最基本一点就是一个人最少能赚的起他自己的口粮。
女性吃得少,可赚的更少。
我看着透过窗户映照出的天光,此时才恍然我们竟已然熬了整整一夜。
“由先生辛苦了。”我有点过意不去,“今日我让人去好生说明一下,替由先生请假。”
不是我说,我这个受宠的公主面子还是挺大的。
李由有些迟疑,摇了摇头:“……这对公主名声有碍。”
“此时却唤公主了?”我听着他的称呼,忍不住笑了,“我倒还是喜欢先生用‘殿下’来称呼我。”
“公主”只能代指女性,可“殿下”却不分性别。
在这个世道,如果作为女性而活着,就无法作为人而活着。
一旦结了婚,婚后也只能冠以夫姓,死后在墓碑上也是“某某氏”,而不配拥有姓名。
“我与名声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