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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1章 好酒好肉成本低(2 / 2)

根本存不下来。但卖给孔泰就不一样了。孔泰手里有充足的食盐,可以把鹿肉都腌制起来,做成咸肉。

一般每只梅花鹿可以出肉五六十斤,在明朝那边,鹿肉比较稀罕,虽然油水不多,赶不上猪肉,可也能和羊肉相比,一斤卖15文是不成问题的。

但在台岛上,鹿肉非常便宜。一匹200文的棉布,能够换两百斤鹿肉……而在大明,200斤鹿肉可以卖到3两银子以上……

也就是说,给台岛上的原住民战士顿顿吃肉,成本很低廉。一匹成本200文的棉布,就能换到200斤鹿肉。算上用盐腌制,加上缩水什么的,一斤腌鹿肉,成本也就两文钱左右。

而让一个土著战士天天吃肉,一天一斤腌鹿肉也就差不多了,成本算上运输和烹饪,也就三文钱不到。就算有1万土著兵,每人每天吃一斤鹿肉,成本也才3万文,也就是30两白银而已……

此外,从明朝购买酒也非常便宜。一坛黄酒,也就200文不到的样子,可以让十几个人喝一天,每人每天成本才10文钱。烧酒要贵些,但给土著人不用那么高纯度的酒,黄酒足够打发他们了。如果将来在台南平原上种植甘蔗,用甘蔗榨糖的下脚料酿造朗姆酒的话,估计酒的成本还会更便宜。毕竟,明朝这边人工成本忒低……

也就是说,尽管可以给土著人提供“高待遇”,可以保证他们天天喝酒吃肉,但成本真心不高。特别是吃肉这一块,便宜得要死,比明朝物价都要便宜很多倍。没办法,台岛上梅花鹿多,鹿肉不缺。

只要天天能喝酒吃肉,还免费发棉布和粮食,孔泰那边,根本不愁招不到台岛土著战士。只要有个几千人,配上武器铠甲,再进行一些必要的训练,吊打菲律宾土著,那就轻松加愉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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