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市,闹中取静的壕级商业街。
赤也酒吧今夜正式开业,几个小有名气的独立乐队都被请来造势。
此刻,距离傍晚十八点开业还有不到五十分钟,乐队正在进行最后一次彩排调试。
酒吧后台依次响起音乐,或空灵或明快。
只有最角落里靠近洗手间的一支乐队明显不在状态,伴奏断断续续,起了一遍又一遍,主唱却垂着头一言不发。
“艹,我说,你们搞他妈什么玩意儿呢?”
隋烟脑袋昏昏沉沉的,刚一睁眼,就发现自己抓着话筒,正被一个花臂胖子怼着鼻子骂。
“主唱,丫倒是唱啊,他妈傻站着下神呢?今天来的可都是腕儿,你们丫到底怎么混进来的!”
隋烟被他的声音吵的头疼,各种影像文字正吨吨吨往她脑袋里面灌。
眼看花臂男就要上来冲隋烟推推搡搡,一只白净有力的手臂拦住了他的胖手,是隋烟右手边的贝斯手。
黑色刘海投下一片阴影,挡住了贝斯手的脸,隋烟只看得见他干净凌厉的下颔线条。
“嘴巴给小爷放干净点。”他的声音阴沉躁郁,像是极力压制着风暴。
“……艹,”花臂男被小伙子狼崽子一样的眼神盯得浑身发毛,偏过头去呵笑一声,小声咕哝道,“傻逼。”
“能不能唱,不能唱赶紧滚滚滚!”花臂男挣开贝斯手的手,不耐烦地说。
“啧,骂谁呢。”隋烟眉头轻皱,说话声音也慢吞吞轻轻飘飘的,像是一把抓不住的云,一捧搔人心痒的羽毛,却让人莫名不敢造次。
如果说之前贝斯手的眼神只是让花臂男有一瞬间的怂,那么隋烟的一句话却吓得花臂男安静如鸡,感觉生命收到了威胁。
他摸摸脖子,凉飕飕的,小动物的直觉告诉他,这个脸上跟鬼画符似的女人最好不要惹。
再看看乐队里其他几个人,笑眯眯的吉他手,眼神冰冷漠然的鼓手。
花臂男暗中咬牙,艹,这他妈什么乐队,刺儿头扎堆,丫一个比一个邪性!
还是那个鼻孔朝天的杀马特键盘手看着比较顺眼,一看就是个色厉内荏的怂货。
花臂男看了一圈,哪个都不敢惹,“你,就你,过来一下。”
胖手一指,把键盘手叫到旁边说话去了。
灯光下,少女纤细白皙的指尖涂着艳俗的妓.女红色指甲油。
隋烟抬起手的瞬间,余光瞥见了手背上狰狞廉价的骷髅刺青。
她无力的翻了个大白眼,轻轻按压着眉头。
脑壳痛。
隋烟确定自己是穿书了。
几分钟之前,她收到以前乐队队友的消息,自己写的歌被当年和自己同期出道的婊精同行白荷剽窃,还得了国际大奖。
不仅如此,网友还扒出在隋烟火灾事故神隐后,白荷披皮写的一本玛丽苏嗯屁文。
其中一个被虐得很惨的炮灰女配,竟然与隋烟同名,而书中女主隋荷却是白荷以自己为原型创作的。
隋烟当即打了个电话,和大赛评委,同时也是自己的私交好友说了白荷抄袭的事情,提交了证据,就坐等各大媒体出新闻啪啪啪打婊精的脸了。
等待的时候,隋烟手贱点开了微博里吃瓜群众们扒的《俘获娱乐圈唱作女神(嗯屁爱吃)》细纲长图……
咳,原著尺度太大,全书四分之三的内容都是女主和她的后宫们酱酱酿酿不可描述的日常,所以看细纲就足够了。
结果没想到刚看完没几秒,隋烟眼前一花,就穿书了,还穿成了书中那个与自己同名的实惨女配!
“害……”
隋烟想着书里的狗血剧情,再结合脑袋里原身的记忆,长长叹了口气。
原身作为书中的女配,从小被养母和自己的亲女儿,也就是书中女主隋荷掉了包。
含着金汤匙出生,本应千娇百宠的豪门千金,从小被养父母家暴,活得比阴沟里的老鼠还不如。
好不容易有了点爱好,和几个人组了一个业余乐队,却被女主暗中给搅黄了。
打心眼里卑微喜欢着的人是个渣男不说,还是女主花钱专门雇来祸祸她的。
原身本来就因为常年被家暴,心理自卑敏感,被渣男骗后,受不了打击,从此一路黑化堕落。
即使之后原身被认回了豪门,也是各种和女主作对,却被女主的后宫们轮番虐得更惨。
外面的人,只知隋家有隋荷,却不知有隋烟。即使知道,提起她来,也是嗤之以鼻。
想到这里,隋烟定了定神,摇摇头,觉得自己受不了这个委屈。
她迎着灯光张开手掌,眯眼看着指缝间泄出的光为葱白的手指渡上一润泽的光,突然觉得穿书也挺好,至少摆脱了火灾的阴影,自己可以从新出发了。
至于按照书中剧情走,给婊精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