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今天是周末,江聿风没有值班,烧过早饭之后,就在自家院子里摆弄他自己种的新鲜蔬菜。
林清欢走进去的时候,江聿风正在松土。
“江聿风,早上好啊!”
“清欢,你怎么来了?”
看到林清欢,江聿风睁大了眼睛,脸上露出局促而腼腆的笑容。
他现在呆着的这个地方实在是太破了,还是五六十年代的那个木板房,到处都是霉斑。
院子里除了他种的蔬菜,还有很多姑父和姑母到各处捡来的垃圾。
而且,他现在身上还穿着背心,这件背心破破烂烂的,上面还打了补丁。
就连他手上提着的花洒,都是他自己东拼西凑起来的工具。
林清欢毫不在意,她弯起眼睛笑道:“我来给你送排骨汤!这可是我亲手煲的汤,你可不许嫌弃。”
“排骨汤?你……亲手煲的?”
江聿风有些吃惊。
昨天晚上,他在林清欢家里吃上了这辈子吃过最好的面条,里面不仅加了青菜和鸡蛋,还有肉丝。
今天,林清欢居然炖了排骨汤送过来,排骨六毛钱一斤,这么贵,有这个钱,还不如买一大块肥肉……
不过,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居然
有女孩给他煲汤?
“清欢,你太客气了!真不用……”
“我这也不全都是给你吃的,你姑母不是生病了吗?病人需要补充营养。”
“清欢,我只是见义勇为而已,真的不用做到这样……”
江聿风环顾四周,整个院子里除了那辆新买的自行车还能看,连条像样的凳子都没法拿出来。
这辆凤凰牌自行车,是他姑父以前的领导送给他的,已经有些老旧,车座都皲裂了,很多零件都被换过。
让林清欢这样明媚的大小姐站在这里,他觉得很不安。
“我觉得你人这么好,我对你好也是应该的。”
林清欢的想法很简单,她穿越到这本书里,一切都是陌生的,她时常感觉到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十分孤立无援。
她不想继续和林佳怡钩心斗角,与其消耗自己,让自己止步不前,不如另辟蹊径,她想闯出自己的一片天。
因此,她想多结交一些朋友,多个朋友多条路。
更何况,江聿风为人善良又正直,勤劳又能干,颜值又长在她的审美点上,各方面都很合她的意,未必不能当她的如意郎君。
在这个遍地黄金的年代,只要有想法,只要肯
努力,不愁改善不了生活环境。
林清欢很清楚,有经验的外科医生在未来有多吃香。
江聿风听她这么说,就是一愣,脸都红了,好像还从来没有女孩说话这么直接。
他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了。
这时候,他的姑母拖着一条残疾的瘸腿,从外头进来了,看到院子里站着一个穿花裙子的女孩,她脸上顿时就露出好奇的表情。
“阿风,这是谁来了?”
女孩梳着两条麻花辫子,白皙干净,软糯可人,站在乱糟糟的场景里,好像一朵盛开在废墟里的小花。
江聿风挠了挠乱蓬蓬的头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介绍林清欢。
“她是我一个朋友。”
“阿姨您好,我叫林清欢。”林清欢大方一笑,自我介绍完,又说,“昨天我被小混混纠缠,是江聿风救了我,为此还受了伤,我今天特意过来道谢,给你们煲了排骨汤,请笑纳。”
“原来是这样,救死扶伤,原本就是阿风的工作,你不用这么放在心上的。”
江雪莲看这小姑娘长得这么俊俏,笑容也这样甜美,心情都好了。
“阿姨,您误会了,他是真的为了救我跟小混混打起架来才受的伤,并
不是为了工作。”
“啊?阿风你受伤了?快让姑母看看。”江雪莲这才听到重点,连忙拽住江聿风的胳膊看了看,然后笑着说,“没事儿,一点小伤,换小姑娘你平平安安的,也值了。”
江雪莲又说了一些客套话,和林清欢来回拉锯,终于拗不过,这才收下了排骨汤。
“阿姨,聿风,我就先回去了,明天见哦!”林清欢站在门口,笑着冲他们摆摆手。
江聿风摸了摸鼻子,心里疑惑,明天见?这是什么意思?
不得不说,江聿风所住的这个院子实在太偏僻了,林清欢又是七拐十八弯才走回大路中。
她哼着歌回到林家大宅,看到林卫华在家里,有些吃惊。
这个时间点,父亲不是应该在店里吗?
客厅的沙发上,除了卫华夫妇,林佳怡和两个弟弟也在。
林卫华见林清欢回来了,连忙招呼她坐过来。
这阵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