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这一幕,观众已经都感觉到这和《速度与激情》这种爆米电影不同,完全不一样的风格。
吴念祖的失忆,来历不明的身份,搭配整体暗淡的色调和阴影,营造出了冷峻而神秘的氛围,一下就让观众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谍影重重》走的就是真实风格。这种风格有其弊端,即整部影片必须贴近现实,所以一些天马行空的想法,还有很多过于明显的商业元素都必须得舍弃。舍弃了一些商业元素,那就势必会降低电影本身对观众的吸引力,所以这个时候对影片的剧本要求就会比平常更加的高。
有弊必有益,真实风格的影片往往更容易增加观众的沉浸感,这也是最抓人的地方,引起观众的共鸣,会让人回味无穷,因为这类片子经常会在商业以外挖掘关于人性、体制、社会等的问题。
很明显的一个反应就是,随着影片的展开,影厅中本来随处可闻的嘎吱嘎吱咀嚼爆米的声音变少了,大家都不由自主地已经陷入了剧情之中。
巴特勒同样是如此,开始是抱着挑刺的心态在观看,电影风格一出来后,便让他有些改观。之后随着吴念祖出场,平实普通的穿着打扮,平静中时而表现出迷惘的神情,愁绪好像一直积攒胸中,丝毫没有光彩照人大明星的样子,反而就像变成了一个人群中平平无奇的路人。
几招简单而干净利落的身手便能制服敌人,无伤地解决对手,仿佛只是做了一桩小事;面临追捕时丝毫没有惊慌,仿佛本能般地快速掌握所有情况,始终沉着冷静,以超群的反侦察能力快速寻找出路线逃出围捕;
这些都愈发让巴特勒觉得现在吴念祖展现出的好像就是一个现实中技艺高超的特工,甚至以前他看书时很多想象不出的画面,都被吴念祖在大屏幕中完美的表现了出来!
而等看到吴念祖徒手从6楼的大使馆外面徒手徒脚,不借助任何工具一步步爬下来时,影厅中的观众很多人已经开始惊呼起来。
“天啊!这也太厉害了吧!”
“这是一镜到底的镜头,中间完全没有用替身啊!丹尼尔吴他是超人吗?!”
实际上这种徒手爬楼在电影史上并不算多夸张的技能,但是要知道《谍影重重》这可是真实风格电影,而不是那种能够怼天怼地的“科幻片”,观众已经潜意识接受了这是部真实度很高的电影。
在这种情况下,吴念祖的这个长镜头无替身攀爬6层楼的戏份,那可就真的让观众大受震撼了!
这不仅仅是对电影中杰森伯恩这个特工身手高超的惊叹,同时也对吴念祖产生了深深的崇拜。
此时,巴特勒已经完全推翻了之前对吴念祖不适合扮演杰森伯恩的想法,他自己刚刚都完全被吴念祖这一幕给惊呆了,这好像比小说中描写的杰森伯恩还要厉害,关键是吴念祖这是一镜到底,是真的做到了,这才是最征服他的地方!
而之后吴念祖在公寓和杀手打斗的戏份,虽然没有以往那些电影中瞬间腾空亦或者一拳击飞的夸张到惊爆眼球的效果,但是肘击、膝击、指头、攻击对方的手脚与关节,一下下拳拳到肉反而更增添了真实感,让观众在紧张刺激的同时,又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直到吴念祖用钢笔将杀手的手刺穿,杀手四肢都被他打废之后,所有观众才不约而同的松了一口气。
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三分钟,但是来回四到五个回合的相互攻守,见招拆招并战而胜之的动作时,实在是太精彩了!
这完全不同于007的詹姆斯邦德和阿汤哥,他们固然有各种高科技,打斗风格也很华丽,让人看了觉得很厉害,但是你看了后脑子里面也就留下了一个看着还蛮厉害的印象,你并不跟有多大的情绪起伏,因为你知道那是假的,007和阿汤哥都是演给你看的。
但是《谍影重重》不同,这种从影片一开始就营造出来的真实感和代入感,会很大程度刺激观众的荷尔蒙,调动起他们的情绪,让其发自内心地为其叫好,热血沸腾。
如果说刚刚这场精彩的打斗戏是电影中动作戏份高潮的话,那么后面的这场以猎枪对狙枪的枪战则也是经典的一幕。
荧幕上,吴念祖在听到外面的枪声后,便立马让女主一家躲进了地下室,先是利用室外光线强于室内,隔着玻璃窗观察外部情况,然后在分析过周围地形情况后便提起猎枪夺门而出。
巴特勒此时内心早就不知不觉被吴念祖征服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紧荧幕,不放过吴念祖接下来的每个动作。
出门后,吴念祖先是一枪打爆了储油罐,利用爆炸声和燃起的烟雾干扰埋伏好的狙击手,借助这个时机快速的穿过了开阔地带,成功进入树林。
敌方狙击手被被爆炸声吸引,扭头看了一眼,随后反应过来,重新瞄准开阔地带,这个时候已经晚了,浓烟和树丛的干扰,他已经失去了准头,在慌忙对着伯恩快速移动的身形开了几枪不中后,他立即转移阵地到了草丛中准备伏击吴念祖。
而吴念祖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