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很好骗,只要给它一根肉骨头,它就会冲人摇尾巴,认人做主人,跟人回家。
而买方世杰的命,只需要一瓶脚气膏。
他就会用三年,出生入死。
陈姝跪在那一滩残肢里,血肉成泥,分不清哪块是虫,哪块是方世杰。
那些血,就顺着她的手指淌下去,和她的血一起,混在这片土地上。
她在贫民区见多了,卑劣的偷袭,下三滥的手段,出卖,反水,背叛,没有永久的朋友,只有眼下的利益。
她以为自己惯了生死。
死,有什么的?
陈姝连对自己死都没什么感想。
她觉得人终有这么一遭,人从出生,不就是为了活到死吗。
或许死在这个垃圾场,或许死在那个废墟堆。
可是方世杰不该。
他不该死在这儿,这片被污染,充满了危险,不安的孤岛。
这里抬起头连星星都看不见。
没有温暖的围炉,没有火锅啤酒,没有心心念念的朋友,没有…未来。
“不是说要一辈子跟着我吗?”
陈姝分拣不出他,怎么都分拣不出,迷茫又无助,胡乱地将那些腥气扑鼻的东西全部抱进怀里。
她弓下身子,头就要压在地上。
温热的。
这瘫肉泥的温度还没有散,还是温热的。
就好像方世杰还活着,只是他受伤了,他需要包扎。
陈姝眼前被泪水模糊,她用自己的外套把那些肉泥兜住,手指不停地穿梭,从白天,到黑夜。
偶尔路过的动物会驻足,不明白她在做什么。
蝙蝠也会停落,好像想要分一杯羹。
陈姝就呲着牙徒手去抓它们,将它们撕扯碎,然后再将手擦干净,继续穿梭。
“我这样会弄疼你吗?”
她问。
但没有人回答。
她在拼方世杰的尸骨。
她想把他拼起来。
最终得到的却还是一滩滩的肉泥。
“方世杰,方世杰,方世杰…”她一声声唤他,总觉得眼前是场噩梦,醒了,她就还躺在他腿上睡觉。
是啊,昨天晚上她还躺在他腿上睡觉呢。
他们流浪了五个月,坠机,整个人泡在大海里漂泊,迷失,荒岛求生,生疮,高烧,易感期,从一个岛到另一个岛。
不是都过来了吗?
不是都过来了吗?
方向,没有错,他们离信号越来越近了,就像他说的,或许再过一个岛,就能找到信号了。
他们就能等到军部的救援,就能回到帝国军校,躺回1202的床板。
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
陈姝兜着那摊肉泥骨屑,踉踉跄跄地往沙滩走。
再有蝙蝠攻击时,她也只护着怀里,自己被袭击了,咬了,她都不在意。
好像只要别伤到那兜子东西,它们就算把她分吃了也没关系。
再次坐上那艘木筏,陈姝开始没日没夜的航行。
“我带你回1202。”
“阿杰,坐好了,我们回家。”
大海广阔而无望,看不见边际,只有一波又一波的巨浪。
风雨来的时候,她用后背,将自己弓做一个伞,遮挡着‘他’。
可是水还是将‘他’浸湿。
日子太长了,‘他’开始臭了。
越来越少的化作血水,流在木筏上,包袱扁了下去。
她那么尽力的想留住他,却还是注定留不住。
什么都留不住。
方世杰在做决定的时候,因为见过乔程死后陈姝的状态,怕她睹物思人,干脆就什么都没留。
他想着,也许什么都不留,遗忘的速度就能快点,再快点。
老大还有很长的人生路要走,还会遇到很多人,很多事,时间会掩埋住一切的,伤会愈合,血会止住,就都好了。
人不能释怀的,时间会帮着释怀。
所以他不要陈姝久久记着他,他要陈姝忘了他。
于是,就连一颗纽扣,他也没有留下。
陈姝眼睁睁看着‘他’越来越少,就像看着他越来越瘦。
从一个幼稚的小破孩,到意气风发的少年,到为义舍生的英雄。
代价是,幸福的囤积在身上的肉肉变成了强壮的肌肉,又从肌肉变得干瘪,皮包着骨头,然后,血,肉,骨头,一点点化作虚无。
像放烟花一样,绽放后,余温尽消,天空又恢复宁静,仿佛从未发生。
陈姝想把自己带出来的每一个人都完完整整的带回去,可她只能将他们零零碎碎的带回去。
甚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