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日雨水灌溉,今日终于放晴了,赵钰早早就起来了,那两伙人不知什么时候走的,小二也将大厅损坏的桌椅换了,客栈又恢复之前的样子。
昨日周公瑾不仅将黑虎寨留守寨子的人都杀了,也将黑虎寨一把火烧了,大火在雨中熊熊燃烧,好似一场在雨中的激烈剑舞,直至成为一片灰烬,周公瑾才离开。
江湖之大,总有再次遇到的时候,只要他们再做恶,必会露出马脚,到时候必回永绝后患!
在平城已停留数日,也该走了。
还是按照原路出发去扬州,一路步行,路途遥远,走走停停,有时运气好,碰见来往车队,还能蹭上一段路,也是一番善缘。
从前在京,虽精美繁华,但还是不如山川巍峨令人惊叹,赵钰极喜欢这外面的世界,一路游山玩水,和周公瑾的关系也亲近不少。
也是周公瑾给她讲后,她才知移花宫与听雨阁背后的隐秘,原来移花宫宫主和听雨阁阁主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后来俩人反目成仇,一人成立移花宫,一人建立听雨阁,两方对峙。
那圣经本是移花宫宫主和听雨阁阁主师父所创,江湖传言离世时将圣经传给了移花宫宫主,但听雨阁阁主一直不服,伺机夺回圣经。于是两方几十年,弟子传承了好几代,见面依旧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已过月余,他们一路走走停停,就这样倒了扬州城附近,天色将晚,赶了一天路,也乏了,附近也没什么村庄可以借宿,就在原地生了篝火,打算将就一晚,明日走快点,或许能在日暮到扬州城。
周公瑾出去一圈不仅带回来干树枝,还捉了一只野兔,这一个月,赵钰都已经逐渐习惯周公瑾的无所不能了,跟他在一起,能学到不少。
周公瑾用树枝做了个架子,将兔皮拔了用火烤,赵钰偶尔添把柴。
“周公瑾,咱俩一路走来,都这么熟了,我还不知道你小字呢,我的字是舜英,取自诗经,你呢?”
“你以后可以叫我的字,我也可以叫你的,显得亲近嘛。”
周公瑾心中复杂,当初领命时以为只需要将郡主护送回王府,不会产生过多交集,但是这一个多月的相处,让他有时候都恍惚,他和郡主是普通的朋友。可是他这种影子是不能有朋友的,但又忍不住心生向往…
“我的字是无伤。”
“无伤?好啊,那咱们以后就互相称字吧。”赵钰开心道。
“无伤,之前听你说过,你家在兖州,兖州好玩吗?”赵钰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周公瑾。
周公瑾心想,或许没人能拒绝这样一双眼睛,但是他的记忆只有杀人和训练。对兖州没有任何记忆,只记得金秋时节试炼后他拖着伤躯回房时萦绕在鼻尖的阵阵桂香。
周公瑾将思绪拉回,垂下眼睫,有一丝窘迫“兖州桂花很香。”
赵钰欢喜道:“我最喜欢桂花了,那正好,咱们到时候去兖州,去你的故乡一游!”
故乡…
从小被当做杀人工具培养的,工具也有故乡吗…
周公瑾默默地拿匕首将兔肉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用叶子盛好递给赵钰。
赵钰接过来尝了一口,肉倒是鲜嫩,可惜在野外没什么条件,吃了几口对付一下肚子,剩下的全让周公瑾吃了。
吃完后,周公瑾便自觉去守夜了,春日夜里还是有点发寒的,赵钰在包袱里找了一件衣服盖身上闭眼休息。
天刚亮,周公瑾便将赵钰叫醒,吃了点随身携带的点心,便赶路了。
到中午时,离扬州城越来越近,也能看见沿路设的茶摊,旁边还有村民拿着篮子卖一些小玩意。
赵钰和周公瑾挑了一家茶摊歇脚,要了点茶水点了两碗面。
茶摊是在路边支了个棚子,有骑马的经过,激起一片尘土,刚好他俩坐地靠外侧,吸了不少土。
赵钰苦着一张脸用手将尘土挥走,“马上进城了,到时候请你住最好的房子,吃最贵的饭。”
店家见两人随身佩剑,也不敢多留,上了面就下去了。
正吃着面,便听见一个耳熟的声音,好似在哪听过,赵钰好奇地回头望。
看见是在黑虎寨遇到的那个少年,少年一身补丁布衫,却意气风发,也看见了赵钰,惊奇道“是你们,真是巧,咱们还真有缘。”
往赵钰旁边一坐,冲店家喊道:“老板,将你这最便宜的茶给我上一壶!”
说罢向赵钰他们咧嘴一笑,大咧咧地说道:“诶,这面好吃吗?”
少年态度熟稔,仿佛和他们认识许久一样,赵钰被问的一愣,脱口而出:“还行。”
少年摸了摸肚子,叹气道:“我那日在匪窝拿走的金器全都换成了银子给村民分发了,一个铜板都没给自己留下。”
说着便偷偷瞟了一眼赵钰,见她有所动容,接着说:“身上没有钱,只能以水充饥了,让两位见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