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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一件冤案(1 / 2)

酒葫芦本身也是产业。

长的特别磕碜的酒葫芦,卖酒的时候倒贴,免费送你……

或是直接剁碎了,炒菜用,压根就不用再费事晒干当酒器了。

待遇真是天差地别……

而天然就长的特别漂亮,特别圆润的酒葫芦,一个最多能卖到五十文钱!

穷苦人家是一边骂一边嫉妒:“还真有傻子愿意花钱买这个,有钱烧的!”

其实他们自己又何尝不想要,只是舍不得花那么多钱。

华夏人迷信,喜欢这些吉利的东西。

葫芦呢,谐音福禄。是老百姓心目中公认的,第一等的吉祥物。

吃了它,就等于吃了福禄,福禄在身。

用了它,就等于有了福禄,福禄傍身。

如果一个葫芦不光长的特别好看,上下两部分的比例还特别完美,协调,让人一看就联想到说书人所讲的故事中经常出现的宝葫芦法器。

那么这个葫芦就会被主人用核桃反复打磨,拿到市场上以高价卖掉,换生活费。

这种极品美观的酒葫芦,其售价的最高记录经常被打破。

大离朝最贵的两个葫芦,一个卖到六两银子,一个卖到五两银子。

那是在坊市上叫卖的,加价叫卖,类似于后世的拍卖行。

当时人们一边想要,一边又矛盾,就买个心理安慰而已,值得花这么多钱吗?

值。

一个人戴着斗笠,遮住大半边脸,把俩葫芦都买走了。

那些有钱的商人和地主,整天忙着玩乐,平时不上街,古代又没有互联网,各类信息传播速度都相对滞后。

后来这帮有钱人才知道这事,派人追上那人,要加价买,那人捧着这俩宝贝死活不卖。

于是他们就利用自己掌控的人脉发动舆论攻势:“傻子才花十一两银子买俩葫芦!脑袋让驴踢了!”

那个酸啊。

很不幸,那个傻子就是萧飞。

骂归骂,其实这些商人也好,地主也好,背地里懊悔过无数次:“这臭小子买了俩上等葫芦,将来必定福运连连!”

以后来的事观之,萧飞还真是福运连连。

迷信这东西,你信就有,不信就没有。

萧飞信。

史斌不怎么信。

但他还是从萧飞那两个当成至宝的葫芦中,抢走了更好看的那个。

平时这俩宝贝葫芦,萧飞是小心翼翼的供着的,还用绸布盖好,喝酒的时候才用。

“你这人,不是俺说你,你也太霸道了,啥都要最好的!”当时他俩都喝高了,萧飞强烈表示抗议。

“你不也一样。”

“不一样啊,我买葫芦,是取吉祥福禄之意呀。顺带着喝酒用。”

“我也取吉祥福禄之意顺带喝酒……”

萧飞见他非要不可,只好大度的说:“好吧好吧送你了,本来就和你一见如故,正想送你个葫芦呢……”

现在他俩用的就是全国最贵的酒葫芦喝酒。

里边的酒,也是琼浆玉液那个级别的。

木兰妹子坐的是马车。

起初她说不用,骑马即可。

史斌凑到她耳边说:“上了战场,你再怎么像男的一样勇猛拼杀,那也只是为了生存。但只有我知道,你是我的可爱小女人……别骑马了,享受公主的待遇吧。”

差点没把人家感动的稀里哗啦。

到了渡口,萧飞带人先行。史斌在后面接着粮草。

正中午,太阳晒的最猛的时候,萧飞坐第一批船到了江州,还未来的及前往义门,就在街心听到一阵锣响。

“陆天龙杀死五位乡绅,犯杀人罪,拟合斩首示众,闲人散开。”

接着两队士兵押着一辆载着死囚的囚车,前往菜市口。

现代处决人犯,是专挑僻静处,不让人们沾染戾气。古代恰恰相反,为了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是故意在闹市处杀人。

故意给人观看的机会。

只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在后面追着囚车,发疯一样的喊叫道:“我儿冤枉!老天爷你睁睁眼啊,我儿冤枉!”

因为跑的太急,她跌倒了。

胳膊、腿,和脸,全磕出了血。

她爬起来,再追。

“我儿罪不至死!冤枉啊!可叹偌大的大离王朝,竟无一人谁能给我们母子伸冤!”

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着。

那些士兵好说歹说,让她离远点,她就是不听。

众目睽睽之下,也不能打她。

如果是个男人,可以用鞭子抽,可这么个即将失去儿子的可怜女人,纵是铁石心肠,也不忍再伤害她了。

“娘,我不后悔!我没做错什么!是他们这帮人渣先侮辱娘亲,我才杀人的!到了阴曹地府,见了阎王爷,我也问心无愧!我走了后,您好好活下去!”那个囚犯陆天龙岁数不大,也就十七八岁,他没法回头,就大声安慰娘亲。

想起娘亲以后将孤苦无依,自己不能膝前尽孝,这个男儿还是流下了伤心泪。

萧飞远远看见他们,看不真切,却听见了他们说的话。

他迅速判断出,这对母子必有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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