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谢了春红,太匆匆。因为江家也没什么聘礼可以拿出手走流程,方家甚至这一点,下聘,纳吉,问礼等流程走的也十分匆匆。确实是因为无甚可走的。
红丝绸罩住了新房的床榻,鲜艳的彩带也挂满了院墙。江家没有在冬天的积雪中与寒风融为一体,便在春日里等来了与桃花竞相绽放的机会。墙里墙外,都被红色笼罩,黄昏的云霞也被晕染开了。
“江水,明日可就是你哥哥的婚礼了,虽说嫂子作为庶女并不太受待见。但我们江家不是那势力的人,明日你对嫂子热情些哈。”江母一遍一遍地打点家里的器具,她也是第一次娶儿媳,激动的很。
“娘啊,不是说新娘子杀气重吗?之前我去闹新婚的时候总被你说,今日怎的我嫂子就没杀气啊?还是说你女儿无所谓了,儿子过得好就行?”江水听见母亲反复叮嘱自己,嫂子还没进门,就吃上了飞醋。
“这,这个,你之前都被杀了那么多次了,我觉得你早练成了金刚罩铁布衫。”江妈一时语塞,也开始江家的亲传本事——胡言乱语。
“再者说,你嫂子毕竟是你嫂子,还能对自己小姑子不好啊,她会收敛着的。”
江水从来不信这些老一辈的迷信,今日纯属是嘴欠,就想与母亲掰扯掰扯。她从父亲和哥哥这两件事发现,事情变化真的太快了,完全等不及她做出任何反应。
翌日,新娘子就踩着唢呐的节奏,在邻居们的起哄声中,被哥哥扶进了门。
方怜虽然看不清路,脚步仍然走得十分坚定,果然是将军家的女儿。她穿着夹层藏红色里衫,鲜红的丝绸褶裙被风吹起,勾勒出婀娜的曲线,令人好不羡慕。这嫂子有着美女子千回百转的姿态,却不失坚定与果断,是让人惊艳的。
江水差点看入了迷,被母亲一阵阵刻意的咳嗽给惊醒,连忙带着嫂子进了新房。留着江山在外面与兄弟们觥筹交错,看得江水对嫂子有一丝愧疚。她可只能在房内等着哥哥招呼完客人之后才能休息,做女子也太累了。
江水笨手笨脚的样子全被一旁的裴回给看了一遍。也不知怎的,许是在军营里待久了,未曾见过女子,裴回发现自己竟然觉得江水很有趣时,慌忙打消了这个念头。都是朋友,都是朋友。
“嫂子,你饿不饿,我去前面给你拿些糕点回来?”将方怜扶到床上后,江水悻悻地说,“嫁到我们家也真委屈你了,听说方夫人是配了丫鬟给你的,被你回绝了。那在咱家就只能自己动手了。”
说着江水就准备往外走,却被方怜给叫住了。
“江水,你过来。”方怜的声音很轻,像是虚无的远方传来的梵音,辨不清声音里都藏着什么感情。
江水无头无脑地朝嫂子走了过去。之间方怜从宽大的袖子下取出了一个小木匣,就要递给自己。
啊,这不就是贿赂未来小姑子,让自己以后再江家的生活能顺畅一点嘛。这个家里就江水和江母两个人,也是省了她很多银钱了。想必匣子里装着手链,头簪之类的东西,江水心领神会。依着平日里在茶馆看见的人生百态,她有模有样地学起茶客们互相争着付茶钱的样子。
“嫂嫂这是作甚,进了江家,你就是我嫂子,无需这些客套的东西,我们都会好好对你的。母亲早就和我说了,以后咱就是一家人的。嫂嫂大可不用破费。”
江水搜肠刮肚,硬是学者大人模样,将推脱的话说的可谓活灵活现。惹得方怜在盖头下不禁莞尔。
“你不要的话,它会伤心的,你打开看看。”
江水心里嘲笑这个嫂子,珠宝首饰伤什么心,这个把戏哄哄小孩就算了。自己已经长大了。江水作看破状接下了木匣子。
打开一看,里面是两只揪甲虫,一雌一雄。通体是黑色的,甲壳光滑有质感。雄的那只体型略微大些,嘴前的“夹子”也更威猛。另一只雌的要略显苗条,但看上去攻击性毫不逊色。两只离得远远的,各自占据了一片榆树叶子,像是在划分领地,十分有意思。
江水看得起劲,方怜知道她是不怕的,专门出门前在自家的榆树上找到的两只。此时没听见声音,知道是喜欢的,故意清了清嗓子:“你要是不喜欢就留下来吧,我素来是喜欢这些小虫的,你不养我会养的。”
“我养,我养。”江水越看越有劲,索性忘了拿点心的事情,坐在方怜脚边,开始逗着揪甲玩。
“嫂子,它们平日里就吃这些树叶吗?它们会飞吗?它们嘴巴前面那么大两个钳子会咬人吗?会打架吗?”头一次见到这么威武的昆虫,江水问个没完,方怜也耐心地解答。她知道今晚上一个人坐在这里十分难受的,有了江水在旁边说话,会解不少闷。
江水觉得自己的嫂子太好了,越想越喜欢,越喜欢越觉得便宜了自己的哥哥,于是话直接没经过脑子就从嘴里蹦了出来:“嫂子,你看上我哥哪一点了?你作为方府的女儿,虽说不是嫡女,但想嫁个公子哥是完全不愁的吧,怎么就看上我哥这个屠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