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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1 / 1)

饶聆找到了一家好吃的小饭馆

你有没有在原来待过的城市里有喜欢的饭

周璇奇怪的表达欲,只对饶聆

突然想起了冯娜,她曾问周璇在写作的时候,那些故事有没有自己的影子。周璇说,她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的确有。灵感来源于生活,如果有很长一段时间她不写了,那一定是因为她生活糟糕到她已经没有力气去思考,去抓住灵感的尾巴。

周璇也问冯娜,她这么热爱文学,为什么不尝试自己去学。冯娜却说,自己的故事自己从头到尾都明明白白,用了什么写作技巧埋了什么暗线甚至什么预想了几个结局都是自己一手创作,她觉得无趣,反而是去读别人的故事,让她觉得新奇,觉得这个世界精彩绝伦,大抵是未知的吸引与期待不谋而合的相遇,促使她合上一本书又接着打开下一本书,而为一本书写读后感写推荐,则是像写同人文一般让她快乐,这个过程仿佛让她又快速的读了一遍,体味了一遍,这才是她写作的动力,冯娜说,这是朝圣。

周璇佩服。相比于冯娜和饶聆,周璇算不爱的读书的那类人,饶聆说周璇是挑剔,冯娜说周璇是把读书太当回事儿了,总是要集齐天和地利,奔着读完一整本,然后总结点收获去的。

可读书就是那么回事儿,认得几个字就可以雅俗共赏,看过了就看过了,别人读书是言至此处情由心生,而周璇总一字一字揣摩着,半页未到就又倒回去思索,所以周璇读的慢还累。且本本如是。

所以周璇适合读诗,事实上周璇还算是半个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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