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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九十七章 故意(1 / 2)

开辟新的市场和行商路线,这是一件极其冒险的事情,一个不留神就会损失惨重。

而就算准备充足,一路上也是小心翼翼,但也可能发生意外,导致开辟新的市场和行商路线失败。

如果是一些小的商户,这个过程中很有可能会倾家荡产。

以赵襄齐两个舅舅的财力,既然能够被称之为京城的财神爷,自然不会因为一次尝试开辟新的市场和行商路线而一蹶不振。

事实上,开辟新的市场和行商路线的,一般有两种人。

一种就是在原来的地方混不下去了,只能寻找新的生机之地,而这种商户一般也是孤注一掷,失败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而另一种,就是如同赵襄齐的这个舅舅一样,财富积累到了一定的地步,原本的市场份额已经满额,于是开始寻求新的突破。

而这种情况,一开始也不会往新的地方投资太多。

通过少而广的方式,他们会在不影响到自身原本生意的情况下,在不同地方进行投资尝试,如果行不通便及时止损,选择放弃。

要是成功了,才会追加新的投资。

如同北疆这种地方,风沙遍地,环境贫瘠,再加上境外蛮夷的危险,并不是一个适合投资的地方。

这又不是和平时代,往蛮夷之地倒卖商品纵然利润不低,但是风险也要更高。

既然如此,何不选择那些相对友好和熟悉的蛮夷进行合作呢?

因此,就算赵襄齐的两个舅舅,想要往北疆的方向开辟新的行商路线和市场,也不可能投资太多的力量。

最多就是一两只小商队就是了。

但是第一次前往北疆的商队,其所带的的货物,就占据了这位两位外戚侯爵每年行商总额的十分之一。

不要小看这十分之一。

以两人生意的规模,这十分之一的行商总额,就比一些小商队十年的行商总额还要多。

如果开辟市场失败,这些货物没有卖出去,就算能够带回来运往别的地方继续售卖,但这消耗的时间,人吃马嚼以及一路的关税等等,也是一笔不菲的消耗。

这些损失最起码够赵襄齐按照以往的标准,挥霍最少两年。

冒这么大的风险,已经违背了商人的准则。

因而,若是不想要被人怀疑,一个合适的理由自然是必须的。

而赵襄齐的两个舅舅,对外的公开理由,就是打算亏点钱,替他们外甥给那位关系一向亲近的裕王,名为缴税,实为送钱。

而且是合法合规的送钱。

在这封建王朝,帝辛只要不贪腐属于朝廷的那部分,不为了钱财损害朝廷的利益,那么其他人通过正规的方式,往他手中送一些钱,其他人也没有攻击的理由。

天大地大,谁还能阻止别人去什么地方做生意?

而正常的缴税,其他人也无法说什么。

齐王作为商户之女诞下的皇子,一向被其他兄弟排挤,好不容易有一个关系亲近之人,为了不让他们的关系生疏下去,两人会为了外甥这么做也不是不能理解。

家大业大,两人也不差这点钱。

而赵襄齐亦是一副为了兄弟这都是小事的态度。

为了表示他对于钱财没有概念,以及维持一个纨绔子弟的形象,因此原本就奢靡的生活,变得更加荒唐。

到这里为止,一切都和赵襄齐说得没有区别。

而真正的分叉点,在于商队到达北疆之后。

如果说第一次北疆可能吃不下那么大的货物,导致前往北疆的商队虽然没有亏,但也没有赚到钱。

可是第二次第三次乃至后面,当商队赚到了钱之后,那么就有了正当的理由。

在送钱的时候,发现又能赚到钱,傻子才会选择放弃。

纵然在某些地方,古月界也已经有了避嫌的说法,可却不像洪荒界或者蓝星那么严苛。

一些便利之处本就是朝廷律法的允许范围之内。

而等到帝辛将突厥灭掉,彻底将草原纳入大离的统治之后,反而更有利于他们做生意。

之前的时候,这些商队从北疆离开大离,能做生意的蛮夷自然是以离得最近的突厥一族为主。

但是突厥一族常年侵袭大离边境,两族之间已然有了仇怨。

因而,往突厥倒卖商品虽然利润很高,但冒的风险也大。

就算是那些不和突厥做生意的商队,在穿过被突厥统治的草原之时,依然有着不小的风险。

可是当帝辛将草原纳入大离统治就不一样了。

突厥被灭掉之后,这些商队纵然少了一个交易的对象,但却可以更加安全的将商品运到草原之外的蛮夷之地去。

虽然这样的路线会长一些,但一来草原上已经没有了危险;二来越过草原之后,那些隔着一个至少蛮夷之族的异族,和大离又没有仇怨。

而大离身为天朝上国,哪怕是一些普通的商品,在这些地方都是极受欢迎的。

因此,虽然因为路程的增加,花的时间要长了一些,但不论是安全还是所能够得到的利润,都会更加一筹。

这时候,利润已经完全超过了风险。

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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