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世,你只是个普通的凡人。
除了长得好看点,你走个路都要喘上一喘,跑几步路,就如同要谋害你的命。
但你的族人们对你很好,你很感动,然后十五岁时你被光速进献给了一个怪物当新娘。
你:……
你着红艳的嫁衣,悄悄摸摸去瞅小小的怪物:“你会吃了我吗?”
怪物道:“我不吃人。”
你俩互相沉默了。
后来你跌跌撞撞地跟着小怪物走了很远,知道了祂的真名——巴巴托斯。
也知道了巴巴托斯并不是怪物,祂是风中精灵,代表着希望和转机。
“所以,我能对着你许愿吗?”你笑着问巴巴托斯,眸里带着惊奇,“你好像我老家的转运锦鲤,跟你在一起我身体都变好了好多。”
巴巴托斯觉得人类真麻烦,你身体变好只是因为祂没日没夜地护持,可祂不会告诉你。
因为巴巴托斯很温柔,祂希望你多一点快活,哪怕只是虚无缥缈的许愿。
“可以哦。”祂说。
你在风中欢笑,张开了手臂,在天与地之间你微不足道,但是风精灵眼中的你闪闪发光。
祂听到你向着天地呐喊:“我要成为富人。”
是个人都会喜欢金闪闪,是吧?
然而当愿望真有实现的那一天你却后悔不已——你是要成为富人,但不代表要被其他存在包养所以变成富人。
高塔孤王看上了路过的你,你得到青睐,一跃成为蒙德的女主人。
高塔孤王的一切就是你的一切,他的罪孽你也要去承担。
即使最初你只是可怜的俘虏,即使你被迫跟名叫巴巴托斯的风精灵分开,即使……
高塔孤王与凡人和北风狼王的争斗落下帷幕,你跪坐在祭台上,周围人声鼎沸,你恍惚见到了阔别十年的旧人。
但大火弥漫的那一刻,这一切都烟消云散。
【后记:高塔孤王死后,祂的妻子被愤怒的蒙德子民判处火刑。听说高塔孤王之妻喜穿黑衣,自她死后百年,蒙德子民仍旧厌恶黑色。唯独风神记得,旧人年少爱红色,意气风发如同北境赤火。】
(2)
第二世,你好死不死,仍旧诞生在蒙德。
不过岁月是最仁慈的,时过境迁,距离你上一世,已经过了五百年。
这回,你是蒙德贵族家的小姐,总算全了你正儿八经当富婆的心思。
也因为你爱钱,你开始试着赚钱,成功在成年后成为了蒙德第一富婆。
经家族宣传,你被安上了美貌和实力并存的名头,来你家提亲的青年才俊跟地里的小白菜一样,水灵灵的一茬又一茬。
但你就跟中邪一样,对蒙德广场上那一穷二白的吟游诗人一见钟情。
吟游诗人叫温迪,声音美妙,会弹琴会写诗,还有着神之眼。
穷是穷了点,但你有钱啊,上辈子被强势包养,这辈子你不介意包养他人。
更何况,吟游诗人亲口跟你说过,他喜欢你。他亲吻你的那一刻,你确认你心跳加速,是欢喜的意思。
上辈子高塔孤王说喜欢你,实际祂根本碰不了你,也不会碰你,喜欢你是把当你私人物件的喜欢。
你讨厌这样的喜欢,发誓这辈子要找个真心实意喜欢你的,你和他白头偕老,一辈子都过得圆满。
就因为这样的想法,哪怕你家里人极力反对,你还是头铁嫁给了温迪。
春暖花开的时候,温迪教你艺术。
不拘泥于任何一种,他只安静地坐在庭院的椅子上,一遍遍教你。
你故意弹错,他便无辜单纯地眨眨眼睛,亲昵地说要惩罚你。
你能看到那双清澈笑意的眸子里倒映出你的影子,当他抚摸过你的脸颊时别扭害羞地偏过脸,但唇角勾起。
“温迪,想想我们能这么幸福地过一辈子,我就觉得值得。”
“值得?”
温迪脸上还带着笑,你也跟着笑,下一刻笑容便突兀地凝固。
温迪用短剑洞穿了你的心脏。
【后记:风神的妻子携带着高塔孤王的残存能量,风神为了大义,杀死了妻子。】
(3)
第三世,你成了蒙德一个浑浑噩噩的的痴傻少女。
醒来的第一刻,你便提着剑气冲冲地去找温迪。
你找了他三年,找到了你的坟墓。
无人祭拜孤坟,荒凉的望风角,你怔怔地看了许久,终于感觉累了。
有脚步声传来,你转过头,终于再次见到温迪。
他仍旧是旧时模样,与你想别二三十年,仍旧丝毫不变,所以说,他原来不是常人。
“你到底是谁?”你自嘲地看着温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