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窗外飘起了毛毛细雨,天空渐渐阴沉。
初秋的黄叶摇摇晃晃挂在树梢,一阵凉风卷过,叶子便打着旋落在空中,同点点针尖似的雨一般拍在透明的窗户上。
雨越来越大,室内却一直明亮温暖。
“五点半,终于可以下班了!”
一位同事迫不及待收拾东西走人,很快带动其他人停下手中工作,该下班的下班,要加班的也得先去吃一顿晚餐。
时染则是第一时间打完卡,已经在一楼站着了。
加班,不存在的。
门外倾盆大雨,地面湿答答的,凹下去的地方聚集了一方小水洼,稍不注意就会打湿来往行人的白鞋,惹得人无端咒骂几句。
“这天气真该死啊!”
时染也意识到如今她还没有代步工具,这种大雨天兼晚高峰简直寸步难行,还会被淋湿浑身粘腻腻的,不怪有些人不喜欢下雨天。
以前她最喜欢听着雨声在寂静空旷的房间里睡觉,实在不愿让一直喜欢的雨平白变成厌恶的模样。
于是她当即决定考驾照,买辆车。
二十分钟过去,手机打车界面依旧显示无人接单,地铁站离公司大约一公里,公交站倒是就在门口马路边,约莫三百米。
时染抬眼,公交站已经挤满了人,倒不如在室内等着。
如果一直无人打扰,时染是愿意等的,只是偏有人要惹她。
时珠不知从哪儿出现,踩着高跟鞋哒哒走着,脚步轻快,甚至急不可耐,直直地冲她走来。
“怎么?无家可归了?”时珠得意,随后朝落地窗外张望着,“我给妈妈打过电话,她会来接我。如果你给我道歉,我就让妈妈勉为其难同意你回来。”
“你有妄想症吗?”时染闭上眼深呼吸,这种自以为是的大煞笔还想让她做对照组?
真是蠢得让人窒息。
沈煜也是一样,不愧是男女主,一对卧龙凤雏。不过两人之间,时染还是更喜欢蠢萌一根筋的沈煜。
话说,沈煜上班第一天就加班,可谓吾辈楷模。
时染上辈子全年无休,这辈子谁逼她加班,谁就是她仇人!
“难道你真的不想回时家吗?你甘心放弃你好不容易找来的富贵人生?你在时家这一个月见识的东西,怕是前二十年听都没听过吧。”
时珠一副看破时染的模样,时染颇为无语,这人说不通!
“说到底,时家不过是三流豪门,靠着先祖的荫蔽才勉强维持如今表面上的繁荣,你以为人人和你一样,稀罕这些,不择手段都要抢来,还尽使些下三滥的招数。”
时染说完最后一句话,便抬脚离开,和时珠待在一处,她倒宁愿去外边淋雨来得痛快。
时染没有带伞的习惯,一只脚刚踏出大门,裤子上瞬间浮现斑斑点点的圆圈,像墨水滴在纸上,迅速向外扩散,还没来得及变浅,又被洒了一滴墨,周而复始,衣服很快全被浸了雨水。
即使在狂风暴雨中,她依旧漫步。
她看见一辆酒红色豪车,“滴滴滴——”响起刺耳的鸣笛声,寻声望去,雨刷器来回摇摆,却追不上雨点在挡风玻璃上扭曲的轨迹,以及驾驶座上面容模糊的时母。
两人眼神相对,时母是征服和势在必得,时染是无惧一切的强大灵魂,针尖对麦芒。
时染突然笑了,举起右手朝车里的人竖了个中指。她缓缓勾起嘴角,无声说道“滚”!
没想到时母突然发疯狂按喇叭,尖锐的声音响彻四周,路人脚步匆匆,也耐不住好奇心扭头看戏。
艾瑞克本来也是秉着吃瓜的心态扭头张望着,没成想看见时染了,当即大喜,健步如飞一路狂奔到时染身边。
他穿着灰色连帽卫衣,帽子戴在头顶,一手拿着伞却没撑开,快乐地对时染道:“时染,我们能遇见真是太巧了。你也喜欢淋雨啊,也觉得雨中漫步很浪漫吧!”
时染:得!又来一个傻子。
时染强硬抢过艾瑞克的大黑伞撑开,雨伞上边还有劳斯莱斯的标,她问:“你开车来了吗?”
艾瑞克立马回应:“开了,我送你回去!”
他激动地咧嘴笑,露出一排大白牙。可得抓住机会好好表现,说不定时染就松口答应做他的模特了呢。
艾瑞克的小心思时染一眼看穿,两人上车,发动机后启动,街道两边的风景飞速向后略过,时染开口:“别想了,我不会做模特的。”
艾瑞克懊恼皱眉:“哦!时染,你真是个无情的女孩儿,和我那个朋友有的一拼!”
朋友?
时染想到了她的邻居谢明甫,谢明甫亲口说过艾瑞克是他朋友。但谢明甫温柔贴心,完全不符合艾瑞克口中无情的特征。
艾瑞克也不是小心眼的人,只是遗憾。他语气轻松问道:“你住哪儿,我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