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看似没啥问题。
但几个关键性的词句一换,这性质可就大大不同了啊!
明律严苛。
明文规定!
致人身亡,当以偿命!
主犯当斩,从犯绞刑!
参与谋划者,杖刑五十!
流放关外!
赌坊动手打死张三的,应当处斩!
当然,教唆助威之人,也要处以相应的刑法。
至于赌坊的老板,教唆者,则是打五十大板!然后流放蛮荒!
当然,如果没有出人命的话,那仅仅只是当街斗殴。
双方各打几大板就行了。
可这案件还未开始审。
就想给张三给定性成了刁民!
这分明就是捕快与县令狼狈为奸!
欺压百姓不懂律法!
果然!
下一秒。
“刁民张三在赌坊外寻衅滋事,与赌坊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后演变为肢体冲突,最终不敌。”
“赌坊工作人员失手殴打张三至死。”
“判决赌坊停业三日!刁民张三生前所欠赌债,一笔勾销!在赔偿白银百两,给其母养老!”
“赌坊工作人员,李四,失手打死张三,杖刑五十!另外赔偿李氏白银五十两!”
“好了!退堂退堂!”
坐在高堂上的县令朱英雄,几乎是想都没想就做出了判罚。
然后就火急火燎的起身要走。
“我的天哪!这加起来,就是一百五十两银子啊!”
“这李大娘怕不是要发财了啊?”
“朱大人判的好!”
公堂外的百姓,议论纷纷!
“草民,没有异议。”
“谁问你了。”
李氏看着盖在白布下的儿子,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两下,低头小声的说道。
赌坊老板和打手李四,也是连连点头。
共计一百五十两银子,当场点清!
明初,一个五口之家,一年的收入也不过五两银子。
可这老妪,一下子就得到了一百五十两!
这是普通五口之家三十年的收入啊!
可着老妪,看起来也没多少年可活了,接下来的日子,怕不是要享受死了吧?
“对了,佐贰官!你派人,护送李氏到钱庄,把银子存起来,这么多钱,她一个老太太也看不住,万一让人抢了去,她一把年纪的谁养活她了。”
说完,朱英雄转头就走。
前前后后,连吃顿饭的功夫都没到!
离开衙门后。
朱英雄便立即上了马车。
随着车夫的一声吆喝。
六匹驮马齐声发出嘶鸣。
踢踏踢踏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