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更过后,乌云蔽月,巡夜的婆子都已睡下。
正是万籁俱寂时分,穿着粗布短褐的少女却往假山群钻。
那里面曲径通幽,月书踮着脚走路,越靠近山子洞越紧张,大概第一次闲得没事要干缺德事,她行事之前还朝那扇半开的门拜了拜。
昏昏暗暗的山子洞里,偷情的野鸳鸯正打的意乱情迷,月书小心觑了眼,勾到地上衣裳便做贼似的往外溜。
黑漆抹乌的天,她路过湖边全部丢下去。
衣物漂浮在水面上,随着水波飘飘悠悠,手上一空,月书才抹了把虚汗。
她穿书了,按照穿书的狗血剧情,这还只是推动剧情发展的第一步。
等到两人事情办完找不到衣服时,自己蹦出来大吼一声“你们干得好事”,才是关键的第二步。
月书现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让一个个狗男女的奸情暴露于众,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那就要怪她穿越到了一本叫做《专业劝分》的狗血言情文中。
顾名思义,就是不让有情人终成眷属。
月书走在回去的路上,想到书中后面剧情便垂头丧气:
“书里有三十二对狗男女,这要拆到天荒地老。”
路上正叨叨着,因为天黑,她拐角处也没有注意,冷不丁脑壳撞到了东西。
月书赶忙抬手,触手却是丝绸的软滑,用力按了一下,那人胸膛热乎乎的,她陡然一个清醒,吓得赶紧转身。
小竹林里树影婆娑,融在夜色里,微微有风,耳畔忽有人道:
“狗男女?”
拐角那人声音温柔,一手却抓住她的肩,趁势将她腰搂住,往怀里箍,将人牢牢桎梏住。
“真是巧,说的是你我吗?”
月书万万没想到她还能遇到这样一出,嗅着男人身上浅淡的檀香味,连忙道:“错了错了。”
可身后之人显然不是个好东西,此番只当她是老鼠钻到猫窝里,一面将小姑娘抱得脚离地,一面低头哄道:“若是错了,也带我去瞧瞧那狗男女在何处好么?”
耳根子被温热的气息扫过,月书痒的直缩脖子用力挣扎。
那人爱惜衣裳,叹息道:“再蹭脏我的衣裳,你就得光着回去了,虽说这宋府里有伤风化的事太多,可你这样香软的姑娘,我倒是有几分怜惜的。若是叫人看了个遍,实在便宜那些狗男人。”
月书僵住,微微侧过脸,商量道:“好说,只是能否先放我下来?”
“你要是跑了,怎么办?”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大爷你放心,我生是宋府人,死进宋家坟,能跑到哪里去,有心人只略微一找,就知道我是谁了。”
男人被她说笑了,嗯了声,反问道:“那你是谁呢?”
“乐琴。”
她随口胡诌了个名字,本以为这人不知道,谁晓得肩上一疼,他竟低头狠狠咬了月书一口留作记号。
小丫头身上是浅浅的桃子香,此刻呆若木鸡,宋希庭慢条斯理将人放下,笑着道:“把爷当傻子呢!这府中大大小小的丫鬟,哪有叫乐琴的。”
“快带路,磨磨蹭蹭的若是人家都完事了,便无甚好看的。”
月书摸着肩上的口子,吸了口凉气,脑子里乱糟糟的。
宋希庭将人往前推,此刻也不再隐瞒身份,见她还傻愣着,忍不住一巴掌拍在小丫鬟的脑袋上:“耳聋了?”
月书扭过头,脸上是一言难尽的表情。
她想起来了!
住在乐善斋,知道府中所有丫鬟的名字,对她动手还动嘴,除了书中的宋希庭还能有谁。
老天鹅哪壶不开提哪壶。
宋府家风败坏,名声不好,宋家大公子宋希庭功不可没。这大公子不善经营,不爱读书,最懂的居然是如何玩女人,外头风流名声震天响,当初宋老爷留下的金山银山,只在他过世后三五年里,便给宋希庭败了大半。
如今好像都二十七八了,在古代竟还是个大光棍,这江州城里但凡知道他家一点事情的,都不愿把女儿丢到这个火坑里。
月书脑子一转,自认倒霉,快步往前,也不敢回头,只道:“就在前面的假山群里。”
脚踩在林中落下的竹叶上,寂静深夜里嗒嗒响,半天,方有人声道:“是好地方。”
声音流里流气,近在咫尺。
夜风吹过鬓角,月书脑袋空白一瞬,余光瞥见一只雪白大袖,宋希庭不知何时走到了身后,寸步距离而已。
穿着玉白道袍的男子见她身子僵硬,笑容便有几分玩味,道:“爷身边现缺个丫鬟,瞧你机灵听话,明日去乐善斋顶缺,按一等丫鬟的份例领月钱,愿不愿意?”
“奴婢何德何能,虽然少爷有心——”
话到嘴边,月书一个激灵,忽就想起那三十二对狗男女里似乎有他一个,如果当了大丫鬟岂不是更方便行动?
方还想拒绝的让人立马改口:
“能为少爷鞍前马后,实是我辈荣幸。”
宋希庭本还想再逗她玩玩,闻言哑然失笑,将怀里这个大秤砣放下。
出了这一片竹林,月下清光照遍,湖岸边水浪击石,面容俊秀的男人负手走在月书身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