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你还是做了我的男朋友,即使只有两天,或者是短短的几个小时?
如果早点接触你,那结果我也说不好。
去影院看球是我自导自演的,我很鬼吧。
你所看到的这些,我都计算好了,即使其中有些小变故,我想我总是能把控的。
因为有时候你太听话了。
在影院看球赛时,我也是故意装睡的,你太累了,高考榨干了你。我知道的,与我的相处,也让你心力憔悴。
等你睡着了,我出去打了个电话给南方的父母,我做好了决定。
我如果留下来必须接受哥哥们安排的相亲,找个正规的男朋友谈一场正式的恋爱,然后...谁知道呢。
如果不同意,就得去父母身边帮忙,我不想太早和陌生人建立感情,加上我也很想父母,我只是个弱女子。所以我选择去帮他们。
其实我可以给满你三天的,不过,我怕我跟你相处久了,自己会纠缠不清。我终归要南下的,嗯,长痛不如短痛。
你怪我自私吧。
于是我拿了你的书包,出影院自己放了烟花。哦,不是,是放了你——颜华。然后开始写信,我写了很久的信,来来回回用了很多纸,我的字很漂亮吧,或者说很飞舞,哈哈。
你是头猪啊,这么久都不醒,你女朋友丢了都不知道。
忘了告诉你,昨天是我的生日,当然,我过的是阴历。
你答应做我男朋友居然没送我礼物,所以我抢来了你的《诗经》。
我曾想过,就把你丢在影院,什么都不跟你说,独自离开。
可是,这样对你实在不公平。
我想,把这一切交给天意吧,所以,我把我的表闹钟调成了5:55,放进你的包里,看我们的缘分能不能继续。
如果你先听到了闹钟,或许就看不到信了。我会亲口告诉你这些,你或许会挽留我,或许...好吧,其实你是个笨蛋。
如果你早点看到信...好吧,或许我现在还在你怀里哭,或许我可以把那个爱的期限...我不知道!
我把5月份就买好的勿忘我也送给你啦,虽然它已经干透了,但那是我第一次用自己的钱买的花,你就偷笑吧。
我要谢谢你的,这些就当是我谢你的礼物吧,毕竟你已经给过我很多快乐!你是个笨蛋,你当然什么都不知道的。
如果你看到这里,我还没有出现在你的身旁,那么请你不用再找我了,我是绝不会让你找到的。
如果有一天我们有缘再次相遇于人海,如果那时你心里没有其他的女孩,我也没有男朋友,如果,可能,也许...谁知道呢!
最后,颜华,我的傻笨瓜,我曾经的男朋友,我不要你啦,你已经把我弄丢了...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