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就行了,至于顶着火辣辣的日头跑这么远来吃?
要不是曹秃子想在蓝家长住,早就甩脸子走人了,现在只能忍着。
是的,在蓝家长住,从进入别墅的那一刻起,曹秃子就生出这样的心思了,现在这天气热的跟蒸笼一样,在外面多待一刻钟都能将人烤化了,媳妇孩子都怕热,老太太基础病多,为了不让老人孩子受罪,这段时间曹秃子想尽了各种办法制冷,家里那点积蓄都快花光了。
就这么熬了几个多月,天气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热,曹秃子愁的头更秃了,就在这时,曹秃子从一个工友口中知道了蓝家的地址,他直接就带老婆孩子过来了。
本来曹秃子只是想过来打打秋风,不想蓝家竟然这么凉快,试问现在有几家能在极端高温数月的情况下,还能将屋内温度保持在26度左右,没有,根本没有,反正曹秃子认识的人中没有谁家有这条件。
从外面走进别墅的那一刻,曹秃子一度以为自己从人间炼狱来到了天堂,这么舒服的地方他怎么舍得离开?不但不离开,他还要将自己的老母亲接过来一起住,当然这并不是曹秃子贪心,在他看来蓝家只有三口人,这个别墅至少得三百平。
三个人住这么大的别墅,开这么低的温度实在太浪费了,如果他们一家人搬进来住那就正好了,人多一点也不会浪费屋里的空调了。现在情况特殊,能省点就省点吧。
蓝父可不知道曹秃子心里所想,听到曹秃子的话,他和蓝母对视一眼后,转身去了蓝汐房间。
蓝父可不知道曹秃子心里所想,听到曹秃子的话,他和蓝母对视一眼后,说道:“我们之前给小汐留了一碗鸡汤,我去看看她喝没喝完。”说完,蓝父转身去了蓝汐房间。
敲了三声后,门开了,蓝父走进屋去,将门关好后,才道:“小汐,拿出一碗鸡汤给他们炖上吧,不然这一家子不会走的。”
闻言,蓝汐嘴角弯起一抹冷笑,“你确定他们喝完鸡汤就能走?”
“确定。”蓝父十分肯定道:“你曹叔别的方面可能不太好,不过人挺孝顺的,你曹奶奶年纪大了,这大热的天,他不可能放心她一个人在家。”
其实蓝父以前一直真心将曹秃子当朋友,蓝汐曾听蓝父说过,他和曹秃子少年时一起去工地干活,蓝父力气小、干活慢,曹秃子力气大,他干完自己的活后就帮蓝父干,当然力气大吃的也就多,蓝父经常将自己的饭菜分给曹秃子,少年的友谊就这样结下了,后来蓝父阴差阳错跟蓝老爷子学了厨艺,曹秃子便经常来蹭吃蹭喝,时间久了就变成了习以为常,哪怕后来蓝父记账了,曹秃子也不当回事,你记你的我吃我的,反正我就是不给钱,你能拿我怎么样?
蓝父和蓝母是生意人,都讲究和气生财,即便对曹秃子心有不满也不好深说,这让曹秃子更加肆无忌惮,后来他不但自己吃,还经常带一群狐朋狗友来吃,那真是将蓝家的饭店当成自己家的了。
蓝父之所以能这么快醒悟,还是因为上辈子的事,前世高温时,曹秃子家过的很艰难,蓝父没少帮助他们,后来暴雨洪涝,国家需要建筑队,曹秃子吃上了公家饭,日子好过起来,他们家却是一日不如一日,到后面都揭不开锅了,蓝父去求曹秃子帮忙,结果自然是被拒之门外,蓝母将这件事告诉蓝父后,蓝父对这个昔日好友的情分自然就没了。要是没有这件事,蓝父说不定还得被这一家子继续吸血。
想到这里,蓝汐决定不难为蓝父了,她从储物空间里取出一碗鸡汤递给蓝父道:“爸,吃完饭后立刻将那一家子送走,不然别怪我对他们不客气。”蓝汐并没有开玩笑,如果这一家子赖在她家不走,她绝对会重拳出击的。
听到蓝汐的威胁,蓝父忙保证道:“你放心,吃完饭我肯定将他们送走。”说完,蓝父便端着鸡汤出去了。
从看到曹秃子一家起,蓝汐心里就憋了一股气,有气必须尽快撒出去,不然容易肝气郁结,这时蓝汐也休息的差不多了,她直接戴上拳击手套打起沙包来。
发泄情绪的最好方式就是将沙包想象成自己的敌人来打,今天的沙包在蓝汐眼里就是那一家三口,每一拳她都下手极狠。
一拳、两拳……越打蓝汐的力道越大,动作也越快,汗水更是如雨注般噼里啪啦的往下落,待蓝汐打到一百下时,她的身体忽然开始发热,这种热和天气带来的热不一样,这种热让蓝汐觉得浑身通透,特别舒服,就在蓝汐沉浸在这种美妙的感觉无法自拔时,小久的机械音忽然在蓝汐脑中响起【恭喜宿主,你的体质达到系统要求,是否现在领取主线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