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云自然不介意给他一个机会。
而弗兰克却仿佛变了个人一般,卸下一身的轻浮与浪荡,痛改前非的和月云一起开创属于他们的事业。月云本以为以他的热度,坚持不了多久呢,这孩子是受什么刺激了?
就像月云知道他真正的身份,所以并未问他一个飞行员为何如此轻易就跑来跟自己一起创业一般。弗兰克也没有问月云为何像是早就练习过无数次一样,熟练的设计这种刚刚问世不久的乐器的结构,采购所需材料,甚至给出合金具体配比。
二人跑遍全美,只为寻找合适的琴弦材料,又亲自去往加拿大寻找优质枫木。虽然月云并未动用超凡力量,但凭着弗兰克和他自己的盛世美颜,多家公司甚至愿意先赊给他们部分材料,等赚钱之后再还也不迟。
因为技术材料和设计方案的成熟,试制的初代产品质量非常上乘,弗兰克看到了未来的希望,更不想回到过去那种日子。潇洒不羁看上去美好,但也只是无根浮萍,他想要做出一番事业来给父亲看看。
追踪他的FBI侦探卡尔发现这个神秘的诈骗犯似乎消失了一般,谜团越来越大,难道他洗手不干了?不,狗怎么可能改得了吃屎?一定是他用了某种更加隐秘的方法。
可是,受害人总不会无故消失啊?
为了弗兰克的案子,卡尔的头发都掉了不少,可越是查证,他越是发现这家伙似乎是洗手不干了。这本是一件好事,但身为侦探,他心中莫名觉得有些失落,随即自嘲一笑,他真是疯了,难道还希望天下骗子越来越多不成?
这个年代只要没有留下明显的证据,除非FBI倾尽全力去查,一旦错过黄金破案时机,再想破获经济案件简直难如登天。可FBI这么做本身就会带来巨大的额外技术费用,甚至比受害人被骗的钱还要来的多,到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弗兰克说想要学音乐不是说说而已,他真的每天都抽时间来练习电吉他,以他的聪颖,很快就能弹个差不多,起码在电视台表演时不会露怯。
这是月云为了推销自家产品想出来的招,有了乐器没有音乐也不行,请明星代言不如把弗兰克变成明星。他自己因为肤色缘故,在这个年代多多少少会受到歧视,所以弗兰克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拥有盛世美颜的弗兰克踩着音箱,拨动电吉他和月云solo的视频一经电视转播,他们的小公司就差点被订单给挤爆。
一流商人创造流行!
而现在,电吉他,就是年轻人中最大的流行!
短短一年时间不到,弗兰克功成名就,可噩耗在这时传来,他的父亲去世了。
弗兰克惊慌失措的赶回家乡,火速前往医院,只见到了一具冰冷的尸体。悔恨充斥着他的胸膛,如果他不离开家,是不是能有不同的结局?
月云负手叹息,他并不准备干涉,因为这就是人生,你永远也无法知道下一颗巧克力是什么味道的。
丧父的弗兰克相比过去,简直跟脱胎换骨一般,拼了命的把自己沉溺在工作之中,像是想把自己累死。
月云摇摇头,这哥们什么都好,但是太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为了避免自己到来反而让这位仁兄早早挂掉的悲剧,月云用瞌睡虫定时让他休息,简直跟保姆一般。但没办法,谁让他无法坐视弗兰克就这么挂掉呢。
时间是治愈伤口的最好良药,转眼间五年过去,月云体验过这个时代的情怀,没有了新鲜感,打算离开。
星空之下,弗兰克与月云在公司天台对饮时,敏锐的察觉到不对,因为月云把名下股份全都转到了他名下。
他知道,月云是要离开了:我一直没有问你,你到底是什么人呢?
月云耸耸肩:我不是一早就告诉你了么?在我们刚认识的时候。
弗兰克皱皱眉:不可能,你绝对不仅仅只是一个普通的音乐家!
月云哈哈一笑,打个响指,周围并没有音乐设备,却忽然凭空响起那首《寂静之声》。等音乐一直到最后几段歌词,弗兰克忽然倒抽一口凉气,瞳孔紧缩,手中的酒杯都失手打碎在了地上。再看月云的身影,却已经消失不见……
…………
And the people bowed and prayed
To the neon god they ma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