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漠
阿罄在马上疾驰了半日终于在黄昏将近时过了寥城,到达了琅城。今日在此休息一晚,明天起个大早马不停蹄地赶个一天,应该能到北漠和燕朝的边城,后天便可踏上燕朝的土地啦。阿罄想着自己这久离故乡之人终于可以重回家乡。虽然樊城离沅山还有好几天的时间,她却觉得立马就可以见到奶奶了。奶奶怎么样了?病又加重了?该不会一直担心着自己吧?哎,虽然找到了清哥哥,可是自己却无法把他带回来,要不奶奶也会高兴高兴吧。阿罄一边想着一边牵着马搜寻着旅馆。全然不觉自己这副可爱甜美的脸蛋早就吸引了一帮恶棍那贼兮兮的狗眼。
“哟,小姑娘,一个人牵着马儿这是要去哪啊?需不需要爷送你去?”一个长得肥头大耳,虽然身躯庞大,但明显因纵欲过度脚步虚浮满脸长毛的男子□□着靠近阿罄。他一说话,周围那群无赖全都哄堂大笑。果然到哪都会遇到这种无趣又恶心的人类,真是白白玷污了北漠勇士这一称号。北漠素来民风彪悍,不管男女只要你感兴趣统统都习武,各个把“北漠勇士”这一标签往自己脸上贴。他们这群无赖也习得一些拳脚功夫,正好用在吓唬女子身上。这儿已经靠近燕朝,南人不少,他们的下手对象便多为南人的女子。
阿罄没理那帮人,牵着马无视地走了过去,真是的也不看看自己长成一副啥样,也不撒泡尿照照。这可让那帮人脸上挂不住了,以前见到那些娇滴滴的南人媳妇或者未出阁的小姐,各个哭的梨花带雨,磕头求饶不停,这个年纪看上去不大,气性倒是不小。
“拦住她!”那带头的一声令下,呼啦啦的一群人将阿罄围了个严严实实。各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阿罄心想,今日若不教训这帮人,他们以后一定还会找别的女子的,反正今天无聊便送你们一份大礼吧!她扬起马鞭狠狠地抽了小巫一鞭子。“小巫,对不起了,你先出去,待我来找你!”,小巫吃痛,又似听懂了阿罄的话,在逃跑的同时还把挡在前面的三个混混撞倒在地。完全得到了阿罄的真传。
阿罄也不答话,借着自己灵巧的身形,扬起马鞭狠狠地抽着这群恶心的人,那马鞭在阿罄的手里被绷地笔直,每抽一下便发出“咻咻咻”的声音。那群人发现原本柔弱的女孩眼里迸出了只有真正勇士临敌时才有的精光,犀利的眼眸紧紧地盯着他们,令人不寒而栗。那女孩整个人的气场也变了,整条街道上的人们都能感觉到女孩那蓬勃的怒意。阿罄借着出神入化的轻功飞速地游走在这帮人之间,忽左忽右忽上忽下的身影宛如灵动的精灵,令这一帮混混毫无招架之力。这帮人的骨头也是贱的可以,每抽一下便嗷嗷嗷地乱叫,抱着头狼狈地左冲右撞。
“你们这帮人还真是没骨头,不和你们玩了,我找我的小巫去了!”阿罄收起鞭子跳到墙角边攀着砖瓦之间的缝隙几下便站到了屋顶上,向四处看了看,见自己的小巫正站在离这不远的一条小巷里无聊地踢着前蹄。屋顶上的少女如旋风般朝着那个方向卷去,直看得下边的人一愣一愣的。这个少女还真是不简单,站在路边的一位男子目睹了全过程,看少女的容貌明显为南人,却不知南人何时多了这么一个厉害的角色。他沉思了一下,朝城主的府邸走去。原来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此间巴城主巴科的首席谋士赫承。
阿罄牵着小巫找了间名唤“谷枫客栈”的旅店,开旅店的也是个南人,名字就叫谷枫。这家旅店虽不大,却很干净,店主人也颇为热情,阿罄便毫不迟疑地在这住下了。待用过晚饭,阿罄在整洁的木板房里看着铜镜里自己影影绰绰的脸。想起傍晚的事,感叹道自己为何要生为女儿身?连外出都得被这一帮畜生也不如的人纠缠。明天就去成衣铺买一套男装,以后都当作男孩子生活吧。
“城主,这个小孩不容小觑,我们应该把她抓起来。”赫承将今天所看到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城主,而且这小孩看着眼生,保不定是燕朝派过来的细作。
“赫承,你也太小心了点。”四十多岁的城主倒是颇不在意,“一个小丫头,还能是燕朝细作?难道燕朝无人了吗?”
“城主不可大意啊,这个小孩的武功就算阿骨也未必就赢得了啊。”阿骨是公认的本城最厉害的勇士,有万夫不当之勇。
“哼!越说越离谱,一个小孩的力气会大过我们最厉害的勇士?”城主有点生气了,这个赫承今天是怎么了,拿这些有的没的诳我。
“阿骨的力气自然是无人能及的,但这个孩子的灵活度却是我平生仅见。燕朝有句古语‘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现在正是关键时期,此间又靠近燕朝,我们不得不防啊。”
城主想到现如今的皇上可是极其难伺候的主,要日后真在这出了纰漏,自己可惨了。而且面前的赫承作为首席谋士也并非浪得虚名,回想起先前几次的失误都是不听他的话才导致的。巴城主于是决定义无反顾地把那个小女孩给揪出来,扔入大牢吃足牢饭。
暗夜里,一队队的士兵便开始了紧锣密鼓的抓细作行动。可是当他们打开由神笔谋士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