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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这个抢劫罪,你们是跑不了了【四更】(1 / 2)

郑亮愣了一下。

不敢有丝毫隐瞒,如实交代道:“我们兄弟几个,今天一下午都在钓鱼,钓完鱼就回家了。”

说完。

他又试图辩解,不断重复了起来:“警官,我们真的和抢劫没有关系啊。”

“你们肯定是认错人了!”

“我们就是普普通通的钓鱼佬,也不是混那些黑的,怎么敢去抢劫?”

沈岛扫了眼他。

又接着问道:“那你们送去鉴定中心的阴沉木,又是从何而来?”

郑亮瞳孔微缩。

但一想到隔壁审讯室里的几个兄弟,他还是没敢撒谎。

如实说明了它的来历。

“警官,它虽然是别人钓到的,但当时我们也以为它是块木头疙瘩,就热心的帮忙,准备处理它的时候,才发现它可能是阴沉木,然后就送到了鉴定中心鉴定。”

随后。

郑亮连忙补充,为自己辩解道:“而且,这东西他们自己不要,我们才搬走的啊……”

“难不成……我们好心帮忙,也构成了抢劫罪?”

他紧紧盯着沈岛,脸色有些愤愤不平。

然而……

沈岛一句话,却让他瞬间泄了气。

“回去才发现?好心帮忙?隔壁你的朋友们,都已经交代了,你们当时就认出了这个阴沉木的价值,拖回去的时候,都说好每人十万分赃了!”

“警……警官,这这……”

郑亮一时间有些语噎。

但还是固执的坚持说道:“但就算这样,我们也不构成抢劫啊!”

“这东西虽然是他们钓到的,但是我们六个一起帮忙才拖上来的,没有我们,他们一群老头根本拖不动!”

“按照道理来说,我们拥有它七分之六的所有权,我们完全有权利拖走啊!”

沈岛听到郑亮的法盲式的狡辩。

差点给气笑了。

这充其量就是个帮忙,敢情这还能算他们的七分之六的属权?

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租客租房,房东是不是还要分一半的属权给租客?

随后。

他决定给郑亮认真普及一下法律常识。

“那片垂钓的区域,并非私人所有,按照我国法律,水中钓上来的东西,归属权全部属于当事人。”

“因此,这个东西的归属权,完全属于报案人所有!”

按照所属物法。

如果是私人承包的水域,那又有所不同,将归属于水域承包者。

如果是在土里出土的……

则属于出土文物,归属于国家。

而郑亮听到这里,脸上的坚持,逐渐消失。

脸色愈发难看。

如果按照法律所属权属于对方的话……

那他们到手的两百万,就这么飞了。

没错。

即便到了现在,他也没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抢劫。

还在心疼这价值两百万的阴沉木。

“好了,现在来说说抢劫的事吧。”

沈岛见郑亮默不作声。

又开始了下一个问题,询问道:“当时对方是否明确表明了不让你们搬走阴沉木的意愿?”

郑亮回想了一下当时的场景。

目光闪烁,正犹豫着要不要说实话。

可沈岛却冷哼道:“事先提醒一下你,你是最后一个接受审讯的,你前面的五个朋友,都已经如实交代了,你要为自己说的话负责!”

郑亮咽了咽口水。

只能点了点头:“他们的确不让我们帮忙。”

沈岛皱了皱眉,接着问道:“那你们最后是怎么把它搬走的?”

听到这个问题。

郑亮的心咯噔了一下,终于意识到了这个“抢劫”是怎么来的。

连忙辩解道:“我们就是态度强硬了些,也没有做什么,连手都没动啊,对方就主动让开了,我敢保证,全程没有一点冲突!”

说完。

他顿了顿,又忍不住问道:“这应该构不成抢劫吧?”

可沈岛却冷冷说道:“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有三条,抢劫目标为当事人的财物或者人身安全,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对当事人进行暴力或者胁迫手段。”

“目前来说,你们带回家的阴沉木,属于当事人所有,价值……你们也已经找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了,价值两百万。”

“其次,当事人明显表达了不愿配合的意愿。”

“最后,你们六个人,身强体壮,而对方……只有一个年轻人,外加一群老年人,虽然没有动用暴力手段,但也属于胁迫行为。”

“这个抢劫罪,你们是没得跑了。”

“好了,下一个问题,当时这个行为……是你为主导,还是六人共同主导?”

坐在审讯椅上。

郑亮听着沈岛的一字一句,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脸色逐渐变得惨白。

连沈岛后面的话都听不到了。

满脑子都是“抢劫”两个字。

他完全没想到……

自己一个普通的“捡漏”的行为,居然能和这种刑事大罪扯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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