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书迷村>都市言情>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二十五章 老李,有人骂你,骂的老惨了【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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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老李,有人骂你,骂的老惨了【二更】(1 / 2)

法不责众。

把所有人送进去……

毕竟有点不太现实。

而“天天学英语”,是最先挑起事端的。

可以说……

这次的网暴,他就是首犯。

还在评论区里多次发言,引战,抨击和污蔑老李。

甚至还人肉出了老李的相关信息,暴露在了网上,任人恶语相加。

因此。

他打算重点照顾一下这个“天天学英语”,给那些参与了此次网暴的人提个醒。

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

而王大锤听完了秦牧的话后。

嘴角抽了抽。

随后。

顺着秦牧的思路,认真分析了起来。

“这件事属于网络言论纠纷,说实话,你就算举报了对方,最多治对方一个治安管理处罚,拘役个一两天就出来了。”

“随着网络的发展,类似这种的网络口角纠纷,网络暴力其实很多,但都很难有效处理。”

曾经也有不少人较真,把网线对面的人举报了。

但……

即便受理了,找到了对方,没造成重大影响的,最多治个治安管理处罚。

处以几百块钱的罚金。

大部分时候,简单教育,甚至连拘役都不用。

这也是现在国内喷子盛行,网络暴力频发的原因。

逞一时口舌之快,几乎不用付出代价。

“这件事,要不你就删了他的评论,拉黑算了。”

王大锤看了眼秦牧,又接着劝道。

在他看来。

这种事,连起诉立案都构不成。

举报到派出所,对方也就是简单教育。

不痛不痒。

完全是吃力不讨好,没有实质性用处。

然而……

秦牧却不肯放弃。

还提出了个新的角度,开口说道:“举报网络不正当发言当然没什么作用,但……如果举报他诽谤罪呢?”

话音一落。

王大锤忽然愣了一下,有些没反应过来。

而秦牧又接着说道:“他在评论里,对老李进行各种污蔑诽谤,说他沽名钓誉,还暴露了老李的身份信息,引导其他网友进行人身攻击。”

“我记得这些应该能构成诽谤罪吧?”

来找王大锤之前。

他还特地查了下有什么办法能治对方。

单纯的网络暴力,言论纠纷,只能让对方不痛不痒。

但一旦涉及了诽谤罪……

后果就不一样了。

和诈骗一样,这同样属于刑事犯罪!

“诽谤罪?”

王大锤眨了眨眼睛。

听着秦牧的讲述,脑海里很快就浮现出了诽谤罪的刑法条文。

作为律师。

这些常见的刑法条文,都是要求通篇背诵的。

诽谤罪,有三个构成要件。

第一,侵害和受损的客体,必须要是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第二,犯罪主体需要存在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三,主观上是故意。

也就是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但还是继续这样干。

“好像……似乎也许……对方真的犯了这个罪。”

在左右对比,仔细衡量后。

王大锤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首先,这个“天天学英语”人肉了老李的信息资料,一直在攻击老李的人品,侵害了名誉和隐私权。

其次,他不明真相,就捏造了虚假信息,说老李沽名钓誉,引导其他网友对老李进行攻击。

最后。

这个“天天学英语”,在主观上肯定是故意的。

不然也不会一直在评论区里活跃,甚至和那些三观正常的网友们对喷。

此外。

关于不实的网络信息,在网络上浏览量达到5000次,转发量达到了500次,就属于情节比较严重。

完全可以立案!

而诽谤罪的判刑,一般在三年以下。

不同于治安管理处罚。

前者是犯罪,会有终身跟随的犯罪记录。

后者属于治安管理处罚,不会影响将来的就业,处罚也比较轻。

“我可以确定,对方确确实实犯了诽谤罪。”

想到这里,王大锤深吸了一口气。

重新看向了秦牧。

认真说道:“不过诽谤罪属于告诉罪,不告不理,你需要带老李亲自前往派出所报案。”

诽谤罪和诈骗罪这些不同。

诽谤的是个人自身。

若自己觉得无所谓,对方就不需要接受处罚。

因此需要本人亲自出面举报。

秦牧听完,点了点头。

随后在午饭前,找到了在食堂正要吃饭的李卫国。

“老李,晚点吃饭,出大事了。”

李卫国愣了一下。

“出啥事了?”

“有人骂你!骂的老惨了。”

秦牧一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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