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的时节,万物复苏。远出青山郁郁葱葱,在泥土里深藏一冬的小草冒出了绿芽。树枝上带了点点滴滴的绿色,房梁下燕子正在筑巢。旁边的人家家里有了声响,所以大清早,寄瑶也起来准备早饭了。这时候农村夜间用不起油灯,所以大家夜间睡得早,早上也醒的早。
“时辰还早,你怎么不再多睡会儿?你病刚好,再回去趟一会儿吧。”才进厨房,王氏就念叨起来。“娘,我早好了。再说了,前些天睡了那么久,我现在哪还睡的着啊,现在多了,我晚上该睡不着了。”王氏仔细一想,也确实是这个道理,就没有再让寄瑶去睡着。且她仔细看了看女儿,面色红润,确实不像前些天的苍白。王氏忍不住又看了一眼,不禁感慨,女儿小时候就生得玉雪可爱,瞧着和年画娃娃一样,凡是见过她的,没有不夸的,更有实在对她喜爱的,一见她便给她面礼,直抱着她不撒手,还说要让寄瑶给他们当女儿云云。可让她和丈夫担心了很久,看谁都想和他们抢女儿一样。后来女儿越长大,出落的是越发的漂亮了,颇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貌,凡是第一次见女儿的,没有不失神的。王氏和丈夫不过一升斗小民,女儿如此貌美,他们也担心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就从城中搬来了这乡村中,且只在村子边缘,为的就是避过大多人。王氏看女儿今日身着一粗布衣裳,简单挽起发丝,身上不做多余装饰,可她只是立在这,都让这厨房有了熠熠生辉之感。王氏和丈夫虽也容貌不错,可她着实不知是如何生出这样貌美的女儿,只能说是天意吧!
寄瑶烧火,王氏掌勺。不一会儿,王氏做好了几样早食,端出来了。早食很简单,不过一碗青菜瘦肉粥,几个馒头,还有一碟自家制的咸菜。粥浓稠细腻,香味诱人,引得人食指大动。这几样简单的吃食,虽比不上富贵人家,却也不是一般农户家能比的上的。虽然天下太平,这几年又风调雨顺,只是其他家人多,粮食也仅仅是果腹罢了,一年到头吃不上几次肉。王家的馒头大而软,是用了精细的面粉揉的,其他农家舍不得这样吃,多是食一些粗粮。
用过早食后,王氏收拾了东西就要往镇上去。王氏的丈夫秦柏在城中开了一个小店,白日都要在店中忙碌,只晚上才能歇歇。王氏一般也是留在店中帮忙,只是之前寄瑶病了,所以王氏特意回来照顾寄瑶,如今寄瑶已经好了,王氏也要去店中帮忙去了。镇上离村中不远,骑马不过一刻钟时间,走路也至多一个时辰。马匹不是平民百姓买的起的,村中至多也用的是驴或者骡子居多。秦家不是买不起马匹,只是也明白财不露白的道理,所以至多跟寻常富裕家的农户相似,从不招摇。
“瑶瑶,还是不可去人多的地方,知道了吗?”王氏不放心的说到,毕竟女儿长这样,她也怕被其他人觊觎,小时候还让女儿往人多处去,如今出门在外去人多的地方都要带面纱,只是王氏不愿把女儿一直困在家中,所以小有家资,一家人还是住在村中,只因这里人烟稀少,女儿可以随意出门玩耍,而不似在其他地方,总要担心女儿遇到不测。
“娘,你就放心吧,有黑风陪着我呢,不会有事情的。”寄瑶也知道母亲的担心,所以从来不随意出去。“娘,不要忘记我要的香料。”
“知道了,你这个小贪吃鬼!”王氏想想黑风,终究放心了,听到后一句话,没忍住用手戳了寄瑶的脸一下,寄瑶皮肤白皙娇嫩,王氏轻轻的一戳就留下了红印,瞧着颇让人心疼。王氏顿时有些懊悔,早知道刚刚不该那么用力的。
寄瑶倒是没感觉到疼,只是充着王氏翘皮一笑,然后晃着王氏的手臂朝王氏撒娇。刹那间,王氏都好似被晃了心神,只觉得戏文里说的九天神女也莫不过如此了。秦柏夫妇对寄瑶一向是有求必应,香料不便宜,只是寄瑶爱做菜,舌头也灵,爱放些香料调味,所以他们还是会给寄瑶买上一些。
王氏出门去了,只留了秦寄瑶在家。秦家的房子是青砖大瓦房,还有一个小院子,院中中了一些花花草草,还搭了一个葡萄架子,夏日夜间,一家人常在葡萄藤下纳凉赏月。
“黑风!”黑风是一只背上是黑色、前胸和爪子土黄色的成年苍猊犬,露在外面的两个长牙宽阔坚硬,毛发浓厚,身长两尺,重一百多斤,寻常人见到它几乎要吓破了胆,所以平常也只放它在人迹稀少的山中撒欢,其他时候是不敢让它出现的,以免吓到别人。苍猊犬在中原不常见,常在羌族出现。秦柏曾经偶然间救下一来往于羌族和中原的番邦商人,商人无以为报,赠小犬以感谢秦柏的救命之恩。笼中的小犬,传闻中可以与狼搏斗,是番商见此物稀奇,想看看在中原能不能售得高价,一起带来的货品。谁知路遇马贼,身上钱财和货物俱被抢光。马贼不识货,不认得这小犬的稀奇,只以为是普通的狗,便没管它。马贼杀人越货,番商几欲濒死,万幸遇到秦柏,所以捡回了一条命。秦柏本不愿收下小犬,是番商多番劝说,且看寄瑶实在喜欢,才留下的。伤好后,秦柏给了番商十两银子,一做为给番商的路费,二也是为小犬付钱。
随着苍猊犬越长越大,果然凶猛异常。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