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墨西哥游玩的几天,陈楚侨的三脚猫西语得到了极大的锻炼。
很多人都有对她掌握多种语言表示惊叹,但是其实大部分都是母语,这么想想也没什么了,她不去当翻译什么的,为数不多的作用就是给朋友帮帮忙。
有一晚凌晨,陈楚侨正躺车后尾厢里和朋友在一个露天影院里,看布达佩斯大饭店,bambam给她打来电话,赶紧跳下车,踩着鞋去空地接电话。
bambam和金有谦都在,一接通就嚷嚷着让她教广东话,GOT7的巡演接下来有一站是香港,他们最近都在练习粤语歌。
“Jackson呢?”
“Jackson哥在教荣宰哥呢,荣宰哥被困住了,现在一直在练习。”
说是教,其实他们都学得差不多了,需要唱的只是一首歌的一段,让陈楚侨过过耳,听听有什么问题。
“望向孤单的晚灯是那伤感的记忆…”
“厉害啊bam米!”他学得已经像模像样的了,歌词都说得很清晰,口音是没办法一时就能纠正得过来的,真的要挑刺的话,也就是个别字没说对,“伤感,感,gam。”
即使不是他的part,金有谦还是听得很认真,大家都喜欢和陈楚侨玩不是没有原因的。
她真的对朋友很好,是那种很可靠的人,短信电话,她一直在那里,是无可替代的安全感。
她总是平和又包容,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纠正bambam,“gam,最后嘴巴是闭上的。”能听到电话背景有轻轻的风声,声音很温柔,“慢慢来啊。”
“bambam真的是,都学哭了。”金有谦还没说完,就被bambam捂住了嘴,不让他说。
“哈哈哈,学习新语言就是很难。”陈楚侨很明白这种滋味,所以并没有过多对bambam的粤语有过多的强求,况且他的确说得十分不错了,只是金有谦一开口却惊艳了她。
腔调是最难拿捏的,他感觉很自然,并不会让人有一种不是母语者的猜测,不会特地去关注口音。
“哇!有谦米?!”
金有谦总是用有谦米来介绍自己,带着周围的人也这么叫他,陈楚侨年纪比他小也这么喊。说实话,金有谦是喜欢她这么叫自己的,甚至是有点享受,享受这种被她当作很亲近的朋友的感觉。
他有些得意,又有些不好意思,“怎么了?”
“或许,是中国人吗?是来自香港哪里的?”
“ani,”金有谦哈哈一笑,“韩国人来的。”
“大发!这发音。”
“骗人!”明明很开心,他故作没事一样继续唱下去,“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愿再可”
“双眼,双,不是shuang。”
金有谦唱歌的声音特别软,又重头开始,“喜欢你那双眼动人…”
——
旅行结束后又回到韩国去,也是生日的两个多月后了,陈楚侨才突然想起,自己还没去二叔公家里取陈启德托人订的生日礼物。
虽然早有预感会是一辆车,但当车库门打开那一瞬间,她真的愣住了。
哑光灰的Lamborghini Aventador——
a.k.a她不感兴趣的车。
“不喜欢?”电话那头,陈启德觉得有点奇怪,“怎么会不喜欢呢?Travis Scott也是这台车呢。”
“你都知道是Travis Scott啦。”
陈楚侨揉揉眉心,前段时间她才和表志勋谈过买车这个话题,他的第一台车是奔驰c300,她也有看过不少不错的轿车。知道以陈启德的作风是绝对不会这么普普通通的,她设想里最多就是台大G。
没想到就是这么巧,正好是她和表志勋吐槽过的那款车。
“我本来也想弄一个他那种紫色迷彩,多趣致,你婆婆说你不喜欢,就没换了。”
那她可真得谢谢他了,要弄那花里胡哨的迷彩,陈楚侨是绝对不会坐上这车的,非得重新贴了不可,“我也没有不喜欢这个车啦,只是没想着买超跑。”
“先开着先吧,我要去钓鱼了,有空再打电话吧。”
“好吧,谢谢公公!”
“嗯,你开车小心啊。”
叹了口气,准备开车走人,手机来了电话,是刚刚才回过消息的Jessi,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真是哭笑不得,“Okay,我现在过去。”挂断电话,准备去解救她。
先去给她买需要的东西,在犹豫着内裤尺寸时,Jessi连环消息轰炸。
[jessi]: bar li wa(快来)
[jessi]: 有人在我旁边拉屎了
[jessi]: 太fu*king臭了
[jessi]: 我要吐了